金剛經第11講

金剛經第11講

無為福勝分第十一

須菩提!如恆河中所有沙數,如是沙等恆河,於意云何?是諸恆河沙,寧為多不?須菩提言:甚多。世尊!但諸恆河尚多無數,何況其沙?

這一段文字主要是在隱喻一個「多」,「多」在所有經典裡,大部分是講無量數,「無量」就是沒有辦法計算的意思。講一條恆河裡面的沙,就已經沒有辦法計算了,何況講「諸恆河沙」。這裡要告訴各位,不是說有很多條恆河沙,而是印度這一條恆河是分好幾段,恆河最好的一段,去過印度的都知道,大家到裡面洗臉、洗澡,下游有一個就是專門燒死人的地方。因為印度的習俗,把死人燒完後的骨灰都倒到河裡去。這裡講像恆河中的沙就是談這一段,不是談整條的恆河;談「諸恆河」,是談整條的恆河。恆河這一條河,不只是流經印度上游,中游、下游還是有差別,這地方並不是說有很多的恆河,不是這麼說的,這一點先要注意!

 

須菩提!我今實言告汝,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,以用布施,得福多不?須菩提言:甚多!世尊。

以一個寺院來講,因為很多人介紹布施、供養說:「布施是做善事,而供養是對三寶、或對長者。」這種解釋好像合理,其實不是這種說法。所以通常談布施、談供養,像我介紹《金剛經》,在我的立場可以叫做法供養,不叫做法布施,為什麼這麼講?我說的法──道理方法,是釋迦牟尼佛的智慧,不是我的,不屬於我,我是學習釋迦牟尼佛的道理、智慧,有了一些心得再來告訴更多的人,這叫做法供養,我並不是以法布施給大家,我的法從哪裡來?我的法是釋迦牟尼佛的道理方法,我不可以據為己有,這是對法的認知財的認知呢?有錢去幫助人,也是一份供養心,並不是一種施捨之心,在這裡要把握,施者、受者是一種平等的。

講財施、法施兩種內容加上一種精神,以後要去行布施也好,行供養也好,會做得很歡喜!

知道了布施,還要瞭解關係到福德的問題,或者叫做功德都可以,因為這種行為表現的精神,可能得到的利益就是福德或者功德。福德、功德究竟怎麼分辨?先看「福」完成的德性,要有其德性而且是利益的、饒益性的,才能稱之為「福」。講「福報、福報」,兩個字常常放在一起,對不對?報什麼?通常說:「做善事會得樂果,做惡事就會得苦果!」這裡講的是善,當然得的是樂。可是究竟這一種福的本身,不管財施、法施、表現無畏的精神,做的究竟真的是善還是惡?這就關係到財與法的關係,懂得財施不如法,依法去行施一定要有內涵!所以依於精神的也好,物質的也好,它有一個最大的前提,講究一個「福」字,要有福德,唯有福德才能得到樂的果報!

福德不是出得愈多功德就愈大,不是這麼解釋;是說用七寶像恆河的沙那麼多,而且充滿了三千大千世界,拿這些資財去布施、去供養,以得到的福德來講,是不是多?的確是很多!可是有一個問題,這一個「多」有沒有造成傷害,是不是超出了你的能力?我講的能力,不是說出不出得起,而是這個家庭裡面的關係人,會不會減少了他們的利益?要用這種方式去看。

 

佛告須菩提: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於此經中,乃至受持四句偈等,為他人說,而此福德,勝前福德。

不曉得大家看了這經文,會不會產生一個直覺的反應──像恆河沙那麼多的數,充滿大千世界的七寶拿來布施,好像還比不上在這個經裡受持四句偈,或者為他人說這種福德;後面講了「勝前福德」,就不要做這種布施,就來講經、說法好了,就來介紹佛法就好了?如果這麼解釋經典,大家也知道那是錯誤的!

所謂的福德不是一個比較的問題,如果說以錢財可以救人命,以法能不能救人命?可以!錢財是馬上能救人命,「法」不能馬上救人命,時間、空間就有差別,不是說兩者哪一個好、哪一個不好。這個人缺少腎臟,或是肝臟什麼的,需要有錢買到,馬上就可以救一條命,的確拿錢馬上就可以做得到。可是如果以受持四句偈的偈語為他解說;我跟你講,這個人還是會死!要知道經典裡的法是一種智慧,我常說學佛是學智慧,佛陀留下來的經典就是智慧,智慧是幫助我們,就像剛剛講,財施需要有法,也就是需要有智慧,同樣法施必定有其物質的內涵,本來就是相輔相成的,智慧不是眼前一下就可以怎麼樣,如果說救人一條命的話,還得要看什麼情況。

以經典裡的經文為他人解說,福德比那麼大的物質條件布施還要大,這裡面的重點,也就是它的法義在說什麼?財施馬上可以幫助人家,可是於法施而言,它有一個時間、空間的差距。因為智慧的形成不是一下就形成的,即使現在發生煩惱,一些困惑解決不了,這一個有佛法修養的人,用智慧幫忙化解,還是不能馬上化解。為什麼?聽到了之後,還是要自己去面對,慢慢、慢慢才能化解。何況要知道,佛法是一種解脫之學,它是幫助我們了生脫死的道理方法,於時間、空間不是現在馬上就可以。

所以對福德的形成,不是兩者來作比較,也就是前面談的是物質方面的財施,後面談的就是法方面的,也是智慧方面的法施,這兩者如果以一個人,從一個凡夫成就為賢聖,以至到成為菩薩、佛,真正完成到這個境界,的確比前面講的物質條件的布施大多了,可是要能幫助人真正得到利益才可以。

如果說再多的錢布施也沒有用,我念《金剛經》四句偈,平常自己在那裡修持,然後把四句偈的意思告訴人家,這份功德就比那個大多了!如果用這種方式去看,就完全的錯誤。沒有錯!能夠受持還能為他人說,要有修養做基礎,也就是本身有沒有形成這種智慧,有沒有證得這一種道果;菩薩、佛果位的境界,如果有!當然這份功德,比前面要大多了,因為物質是暫時的,精神是長久的。

標題說「無為福勝」,不是說財施、法施的有為,談財施要三輪體空,所謂施者、受者,所施的內涵,不要有分別心、計較、執著而行施,同樣法施也是如此。

佛法講智慧是圓滿的智慧,它是沒有缺失的,如果還有分別,還有計較、執著,可以說都不是佛法!有的人就用這種方式對付一個修行人,故意罵他、去講一些他受不了的話,最後對方生氣了,這個講話的人說:「看你的修行在哪裡!我隨便這麼捉弄一下,就受不了了?」這是不對的!就好像出家人一出家了就是佛菩薩,出家是從在家轉換一個環境,也是在那裡學,當然不能拿這個理由強調自己可以錯,不是如此!這也就是剛剛說的,不要用那種比較的方式面對問題,而有所言語的行為表現。所以這裡真正重點是說,物質的布施也是有為,法的布施還是有為,要怎樣才是無為?物質的布施能達到無相的境界,什麼無相?不起分別、不計較、不執著,就是達到無為的境界,法的布施也是如此!

法的布施重點是在,如果講的是釋迦牟尼佛的經典,一定不可以用自我意識介紹經典。如果用自我意識,憑文字所理解的介紹經典,不把佛陀的本義講出來的話,所說的是什麼?所說的是人法,即使說得再好也是人法,不是佛法!畢竟是佛弟子,不是人弟子!

這就是這一分裡所說的重點;「有為」是指人都會去做的一種行為,這種行為只要不起分別,不計較、不執著,就可以達到無為的境界,把握這個重點,不要用對比的方式去分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