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佛山佛教基金會
本法人本於佛陀慈悲之精神,以傳揚佛教之教義,培育僧眾人才為宗旨。為達成所定之宗旨,依據相關法令辦理下列業務:一﹑助辦佛教專修教育機構。二﹑護持寺院道場,從事修持、弘揚佛 法及弘化工作。三﹑協助寺院庵堂之教務與事務之發展。四﹑推展佛教廣播電視弘法傳教事宜。五﹑設立僧眾安養機構。六、辦理社會公益慈善事業。七、其他與本法人宗旨有關之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