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語護摩意即火供。譯義作燃燒,即燃燒檀香木、柳枝、松枝……等七種樹枝作為供養。是密教中重要行法之一,用以譬喻以智慧火焚燒煩惱,也含有供養毗盧遮那佛,以驅魔求福慧之意。
護摩是密教之法,護摩法依大日經、瑜伽經、瑜祇經、攝真實經,以及各種疏鈔等說,除四部、五部、六部不同,其餘大同小異。唯行者或稱護摩阿闍梨,於行法時,要求必具之德養為「淨身、護身、化身、大手印」四大成就法,已臻圓滿行修之功德,切忌任意隨興;否則,違者招至非人,受害無藥可以醫治,甚至今生瘋狂,來生受惡果報,為欺誑不實,迷惑眾生故。
古梵密護摩法是佛陀時代的一種密法,在大日如來時代,三十三天亦即忉利天的天主「帝釋天」曾經發願要護持佛法僧,加上四大洲的天王及各界天王、天神,也都擁護佛法。行護摩法的重點就是要供養天主、天王、天神,禮請他們降臨法壇,踐履慈悲喜捨的行願。
護摩譯作「燃燒」,原是古印度供奉火婆羅門的祭祀,即以火燒供物祭祀諸天,驅魔求福的作法,因而稱作火供,後為密教所採,成為重要的行法之一,但佛陀所說的密教護摩的意義與婆羅門教有極大不同。
依古梵密的作法要先煙後火,火供的內涵──煙的薰香表「供養」,火的烈燄表「燒盡世界所有災難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