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導教授師:上若下勍法師
行者部學生:海 時間:97年3月
在唯識學上面說「一切萬法、唯識所現」。唯識的宗旨,是面對法相而去做了別,這樣稱之為「識」。「唯」是肯定,不是自我意識的肯定,結果一定要得到利益才可說是肯定,才能達到「唯」的目的;比如說「種子生現行」種子經過時間、空間的調理,過去的種子因成為現在的果。「識」要肯定的話,從世間的這一些遍計所執性、依他起性,找出它的缺點、優點,缺點修正過來,完全消失,優點能達到圓滿,用唯識的觀點,達到圓成實智的境界。所以說「識而後唯」:凡一切法相都必須要先作分析、研究、認識之後才能肯定。
任何時代,一個團體,一個民族,都必須不斷調適,才會進步和生存。能不能照顧自己,能不能照顧身邊的人,就先要改善自己、認識自己、完成自己,才能改善別人、幫助別人認識自我,在生活中就要正思惟。而學佛要把握什麼呢?『生活中不傷害別人,自己也不受傷害。』面對生活中人與事的變遷就是一種調適的過程,而修行的重心就是調適自己,修正自己的行為,以適應無常變遷的環境。透過唯識學的想法和觀念,能重新建立正確的生活態度和行為。
唯識學有一個邏輯學,即是:「種子生現行,現行薰種子。」當種子生現行的時候,行為不改變就沒有用。行為調適的要領可從觸、作意、受、想、思、五個方面著手,因為它們是普遍影響行為的因素。化煩惱而成菩提,就是在「思」上面去著手;依「思」的修養,完成「作意」的表現。也就是在「接觸」的分析、研究、認識;「感受」的分析、研究、認識;「想」的分析、研究、認識;此三方面皆可發現,都離不開計較與執著。
佛教是教我們對世間會造成障礙的、不自在的,能夠去作認識了解,能夠排除障礙、能夠自在。為什麼時常不能自在呢?因為心中有人影,計較別人的一句話、一個臉色、一個行為,這個「我」不甘示弱,就與業相應了。要去了解對方修養、智慧不夠,他不是佛菩薩,業力讓他作不了主;如果從計較中生起包容的心,就是開闊我們的心量。心開、理才會明,有智慧,障礙才不會那麼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