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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捨心
棄捨一切,不著功德,叫做捨心。捨,乃是一切法本性寂靜的意思;於文殊問經中說:「稱捨字時,是出信勤念定慧聲。」屬於善心之所,乃菩薩四無量心之一;無求內心平等,意無執著而達Santa的本義,也就是一切法皆「寂」的境界。
世俗凡夫,在未成就道業以前,最執著難捨的便是一個「我」字,我,在經典中稱為罪藪之淵,世間的一切事端,無不發於「我」,小自家庭,中至社會,大至國家,以及整個人類世界;為了一個「我」,不知消耗多少生命財產,以最小的單位的一天中之一小時計算,總合起來,確然,那也只是天文數字才能標得出來;因為,這裡所說的是每一眾生悉皆擁有的一個「我」,並不是單元的任何一個自己偏狹的小我!
大乘義章說:「亡懷稱捨,心無存著。」這亡懷便是捨我;根據淨影維摩經義記所說,其中標出七種捨心,恰好是為處理「我」的對治之法,茲分述於后:
一、心性平等,亡懷稱捨,情無存著,故曰亡懷。
二、於眾生捨離一切怨親等礙,目之為捨。
三、捨一切貪瞋等過,名之為捨。
四、見生得脫,不復憂念,放捨名捨。
五、證空平等,離相名捨。
六、自捨己樂,施與他人,說之為捨。
七、益眾生所希望,名之為捨。
綜觀七種捨心,如不能行,即是障道因緣;欲達道境,成就道因,證得道果,必須排除阻障。阻障名目繁多,於上述七種心境相是為大體,詳究則若恒河沙數,概括則僅「煩惱與所知」二者;前者貪等事惑,相繼生死,障涅槃道,後為見等理惑,失正知見,障菩提道。
唯識論說:「煩惱障者,謂執遍計所執實我,薩迦耶(有身見)見而為上首,百二十八根本煩惱,及等流諸隨煩惱,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,名煩惱障。所知障者,謂執遍計所執實法,薩迦耶見而為上首,見疑無明愛恚慢等,覆所知願,無顛倒性,能障菩提,名所知障。」
基於煩惱,能發業潤生而縛有情,沉綸三福五趣生死之中,因而障礙涅槃寂靜之理;基於所知,一切貪瞋癡迷暗,不能了知諸法之事相及實相,因而障礙菩提妙智之境。此二障有廣狹,煩惱障所在處必有所知障,而所知障所在處,煩惱障未必相隨;因為煩惱障局限於不善與有覆無記,而所知障卻通於無覆無記;而且,煩惱障粗顯易知,譬如十惑以至二十八根本煩惱等,便是隨顯即知的事實;但所知障行相難知,卻得其左。因此,欲得究竟解脫,入般涅槃,必欲排除煩惱與所知二障,清淨菩提道路,才能暢然行去,直達聖境。
然而,欲排除二障,當以何法為最?那就是一個至高無上的「捨」字;舉凡事理諸相,我法諸執,在在以「大捨」之「心」置四大五蘊假合的「我」於「寂」靜之境,不為一切萬法所動;於心、於意、於識的諸般作用,概然不執不著;甚而至到最後那真如自性顯現之時,連聖智佛境亦屬多餘,無一不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