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識學的生活妙用

    唯識是要先了別而後肯定,憑什麼去了別?這種了別是否還是自我意識呢?唯識學提出了方法、條件。唯識學是認識之後再去肯定。

    十二因緣的識,是一種分別的了別,唯識學的識是了別之後還包含了深入的、增上的,從層面到層次,可以說所關係的全部都要搞清楚,才能談得上唯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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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   錄

尋找自我︱緣起          
唯識於心理的因素
百法新說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唯識的界說
唯識的建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識與種子
唯識與五蘊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唯識與緣起
唯識法相說

 

尋找自我︱緣起

  唯識學,在佛法裡以中國的十大學派來講,跟人的切身關係最為密切,所以學佛的人如果想了解自己的話,最好對唯識學能有一些認識。基於這個原因,所以特別介紹唯識學。

    「唯識」在梵文中應該叫做---識唯,而用唯識一詞是以中國的習慣來用字,如果用「識唯」的話反而會變得很奇怪;但在梵文中的涵義是說識唯,而不是「唯識」。

  因為唯識的一個基本要領,先要建立起法相,依於一個法相去做認識,認識之後然後去肯定,所以認識的「識」就是所謂的了別,了別而後肯定,就是唯。

    例如︰唯一、唯獨,就是一個肯定的意思,所以談到唯識學,雖然是以中國文字的習慣來說唯識,可是必須要知道,唯識學一定是從法相的建立,到了別之後才能肯定,這是唯識學學理上的一種精神,如果不能依於這麼的話,「一切萬法,唯識所現」,如此一來唯識就變成自我意識了。佛法是超越自我意識的,是從自我意識的條件,關係到人與事或理去做認知,於了解之後再做肯定。

    例如吃飯,是因為肚子餓,可是吃什麼飯?不能說吃飯當然就是大米飯,吃什麼菜呢?所以說飯、菜也有不同,事先不知道這些飯、菜喜不喜歡?適不適合?反正有飯、有菜吃飽了就算了,如果以人的立場是可以行得通,但佛法是談道理、談方法的,所以依佛法來看,就變成是「人的問題、人的道理、人的方法」而已,畢竟佛法是覺悟之法,是要超越於人,於覺悟之後所顯現的智慧,故說佛法是智慧之法,所以談「唯識」必需先要了解一個原則---識而後唯,這就是唯識的緣起。

唯識於心理的因素

  唯識的本身有一個大前提---唯識的宗旨、要領,其實用這種方式講課不太理想。應該說唯識是要先了別而後肯定,那憑什麼去了別?這種了別是否還是自我意識呢?唯識學提出了方法、條件。

    比如一盆花,這盆花絕不是無緣無故就成為一盆花,一定有很多原因完成的,這些原因在唯識學上,叫做大前提;就是一盆花擺在那裡完成了一個現象,這種現象是法相,此法相如何建立起來,怎麼形成呢?一定有它的大前提,即三個基本條件

一、  徧計所執

  如剛舉的一盆花,究竟怎樣才叫做一盆花?是依於普徧性,大家認為這個樣形成的,就叫做一盆花。那裡面插什麼花?怎麼插?怎麼表現或者表現什麼流派,這都是關係著「徧計所執」的範疇之內。如插一盆花,中國有中國式的,日本有日本式的,任何國家民族各有其傳統、風格,而所表現出來的,依於那個時間、空間之內,成為普徧大家認定的,而認為這個樣就叫一盆花,這個道理叫做「徧計所執」。

    依文字解釋,「徧」就是普徧性,大家公認的;「計」就是大家認定的;「所執」就是大家認為這個樣,所執不是某一個表現出來,而是大家認為可以,就是一種所執;此中有個人的表現,而大家都認定加起來的,就稱之為「徧計所執」。

    二、依他而起

  依其所需要而發生的,就像一盆花,一定有一個盆子,裡面一定有花,不管用什麼樣的盆子,如瓦盆、塑膠盆、瓷盆,甚至金屬做的盆子,倒不是一定非要什麼才叫做盆子,只要是個容器,能夠插花,曉得這盆子是做什麼,有時候叫做花盆,大部分拿來插花,不可能說花盆拿來放一塊石頭,或拿來裝飯或來洗臉,洗臉有洗臉的盆子,洗澡有洗澡的盆子。這是依於所需要而發生的,花盆也是依於要插花而設計的,盆子也是依他而起,盆子裡插的花材也是依個人而起,這個個「人」,也是他原來學的是什麼樣的技巧、流派、傳統,依於喜好而表現,所以說一盆花是依它而起,並不是憑空就會發生。因為一盆花本身就是一個現象,現象的形成是依於很多的原因而完成,叫做「依他而起」。

    三、圓成實性

「圓成實性」的大前提,以一盆花來講,並不只是分解認識而後結合起來,就叫做「圓成實性」。比如一盆花,通常有假的花、真的花,什麼是假?什麼是真?真的花一定是自然成長,是植物非情類生命現象;假花像緞帶、紙或其他材料做起來的。真、假是誰界定的呢?還是依於人來分別,把這當成真的,把那當成假的,所以通常看一盆花,如果是假的,手工品做的很逼真,還會有一些話說:「你看,做的像真的一樣!」事實上是假的。以圓成實性來說,並不是這盆花「真的」就是圓成實性,假的就不是;而是這盆花所表現出來的面目|是何法相?牡丹,做出來的像牡丹;菊花,做出來的必須像菊花,如果是真的菊花,當然就是個相的真。

所以說假可顯真,真也藉假來表現,此即圓成實性,其中包含了真、假,可是在法相上都是假的。為什麼說都是假的呢?一盆花有各式各樣的花,絕不是在盆子裡種了各式各樣的花,而是拿各式各樣的花總合起來插在這盆子裡;同樣為了維護一盆花能夠用來擺放久一點、好照顧一點,會用人工的方式,以各種材料做成像真的花一樣,看起來也是一盆花(以假顯真,似真而實假),其實在法相上,表現出來都是一盆花,只是依圓成實性而言,其中包含了真與假。

以上所說法相的建立必須具備三大條件---徧計所執、依他而起、圓成實性,如果少一個都不能成為法相。

  舉個例子,剛剛說一盆花,假使現在種的是萬年青或黃金藤,就不能叫一盆花了。所以徧計所執、依他而起、圓成實性,這三個條件一定要能融合在一起,這法相才能算是成立,只要少了一個,就不叫「一盆花」,不只是分辨真的或是假的。

唯識是依於識而後唯,其理論基礎在什麼地方?從識上看,所謂「識」,是從一個法相(或現象)顯現了,如說一盆花就是一個法相,或稱做一種現象,擺在那裡用眼睛去看,分別認識是什麼流派,像中國式的、日本式的,有什麼樣的花?是真的花或假的花?所表現出來的意境、精神作用是什麼?這都是在了別甚麼,必須要去認識、分辨清楚的,凡是在這個範圍之內,都叫做「識」。這種「識」,是前面三個大前提構成的,少了一個,就沒辦法去做完整的了別,所以說法相的建立,一定有一個東西,並不是憑空假設什麼而去做了別,在唯識學上是不能成立的。

唯識學一定要有事或物,面對那個事、物去做了別,才叫「識」。究竟怎麼去了別,及關係的變化作用,在後面會介紹。

 前面提到一個法相建立之後,必須去做認識、了解,了別之後肯定了---這是一盆花,這是一盆萬年青,或是一盆盆景,最後是結論,這個結論就是唯,就是肯定。所以唯識學就是要識而後唯,是依於這理論而完成的。這是唯識學的概念。

唯識學跟人有切身的密切關係,談一盆花為例,是比較容易把握的法相,這種現象擺在眼前就很容易去了解,而佛法是對人說的,還是以人為對象,真正要談的還是人的本身,不管是感性、理性所起的變化,所產生的作用,對人為什麼會這樣?能不能改變?要怎麼去改變?這都是唯識學裡要談的理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