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編輯部出處:衲衣下的故事期數:257期 2011年4月刊
201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,星期五,佛學院導師開示,聆聽 師父解說「心性」有感如下
文/智惇
201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,星期五,佛學院導師開示,聆聽 師父解說「心性」有感如下:
性以不變為義,上及諸佛,下至蠕飛蠢動,莫不本乎一性,一切眾生皆具此性,當以本能言之,心者如水之波,水喻若性,清淨寂然不動,若風起而水波動,可喻之起心動念。
人我以「心性」所建立宗旨事相,可分業我或道我的不同,而業或道亦由於「立」和「敵」(註一),在比量上各各有其相違,就有其差異,或是業力的不同,或是修養層次有別,然而差別不以「有法」(註二)的概念而論說,亦即人我在業或道各以自意樂為所成立性,此肯定是自我意識,而「有法」卻是極為明顯的事相,「自」「他」或個己的「立」、「敵」都有共同的認知者,如以吃飯的“飯”來說,「飯」只是可吃物的概念名相,若給以分別則有米、麵、雜糧,甚至水果、飲料等,如以米再以分別,就有不同的米,可依時間、產地、品種等如此一再分別下去,就有太多米的不同,這就是「非」,不同於原有之謂也,所以數數之多,何其了耶!
按有物必有其名,如我智惇,是出家後的法號,原有俗名,早已淡忘,新的知我者都只認我的法號,所以名只是作為指認這個人的實體的符號罷了,亦即名只是虛妄的空相,可因實際的需要或喜歡,在各各不同的對方,以自我意識為立說、取號、匿名,甚至以罵名之,如死人、豬、狗、畜牲等不一而是。
學佛之道,是從日常生活中去了解,也就是佛法在日常生活中,因為每個人都以隨自意樂為所言說等之行為,其表現的法就在人與事的關係上,以理說事,以事顯理的差別就有不同,學佛在了生脫死,了生要從因先了,因即是生的種子性,什麼是因呢?因從□從大,□是基地大示擴大,但是靜態,心不起,因就寂然,在一定有緣的誘引下,才能起心而動念,因的本意作「就」解,乃相依就之意,又人之為人,依於業報而「有」,以受報身,生於世間,這個「有」是因果不亡之意,所以我們有情眾生,既有這個因果不亡的報身「有」,若於「有」不能「了」,又如何脫生死呢!「了」不僅是明其因,重要的是要依因而生果,能夠歡喜承受,不再造業,所以學佛者,要以淨業行人而自許,而且要做到。
這種於業報能歡喜承受而不再造業,是從修而養之功德力,不然一個凡夫心態的人,又如何能跳過無始所形成的業習而不貪、不瞋、不癡呢!這就是為什麼要學佛了,佛者覺也,以家為例,如何使家和樂,在彼此有覺的認知下,維持了一定程度的愛,使之不墮、不失,所謂愛的施設,是指彼此間,施與受、一而二、二而一的精神作用,其建立在雙方的心中,所以愛的能所關係,是以心作承受,亦以心作施與,而且要不斷地進行著,不然愛的嫩苗是非常脆弱的,就會漸漸枯萎,進而另一方面可能由愛而生恨,這就是凡夫俗子的心態,以學佛者言,就可從「愛」的事相,深入其愛的法在哪裡,這才有了覺的樣子,如再深入去觀照,愛只是能所關係的互動、自性無性,無所得,亦無所有。
學佛無法一蹴即有成就,不可能用吃速食麵似的方式,自以為我可如是,宜由漸而頓,漸修的方法很多,可因學佛者各自個人機感的不同,興起喜歡,依於個己的知識經驗所適合為條件,依之以揀擇,所以法門很多,然而唯識亦是下手之一,唯識者從事相的建立,再從法相上做識之肯定,此之謂由識而唯也,然而其要先得了因之所由,亦即先了起心才能動念呀!凡起心就有其因,因此明因亦是唯識最先應了的課題,不然其因不了,又如何知「此生彼亦生」,由因才有果呢?此即謂法不孤起是也,因只是種子而已!還未進入如何成果的過程,因此學當先由根本處下手,才不致於在無明中摸索了。智惇試筆,供讀者参考。
註一:「立」、「敵」可以「自我」對「他我」,亦可以自我的「業我」,對自我的「道我」而為不同的「立者」或「敵者」。
註二:「有法」是共相,為「立」、「敵」彼此共許之明顯事相,屬於法的言許,能持自性。「差別」則是言外之意,就有不同原有之「非」,謂之軌生他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