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生死有關--超度佛事的功德(上)

       壹、前 言

  貳、從臨終到捨報的過程

  參、常見的超度佛事及其根據

  肆、超度佛事的功能

  伍、結 語

  摘 要

  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過程,近年來天災、人禍、意外災害頻傳,加上人類難免會自然死亡,使得超度儀式成為現代社會極為普遍常見的現象。

  本文從死亡捨報的過程到超度佛事的功能切入,希望能使吾人獲得有益的啟示、破除誤會與迷惑、改進不良的風俗和流弊。

  從事生死現象的研究,可以使人正確對待生命過程中的生與死,有助於撫平創傷,安頓生命,確立健全的人生觀,不再畏懼死亡問題。超度佛事應該是一種不求世間名聞利養的法施善行,是一種慈悲與平等的菩薩大行,也是修行的最好時機和課題,值得學佛行者深入研討。

  壹、前 言

  古德說:「生死事大,無常迅速。」(註一)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過程。學佛以求「了生脫死」為修行的重要目標。世界上各民族、各宗教對於亡者後事的處理,多以最崇敬、最隆重的儀式來辦理。然而,怎樣處理才能冥陽兩利呢?怎樣才能使亡者得到真實的饒益功德呢?佛教的超度佛事有什麼功能呢?探討「生死學」能給吾人帶來什麼啟示呢?確實值得研討。

  我國素以禮樂之邦著稱於世,國人向來強調百善孝為先,重視慎終追遠。

另一方面,多數認同古人所說:「未知生,焉知死」的思想;視把握現實生活為務實。再者,對於討論「死」字,一般人總有些許忌諱。因此,含糊籠統,不求甚解,一旦面對問題的時候,只有依循慣例,入境隨俗,或相信所謂的專家而任由他人擺佈了。甚而真假莫辨,落入江湖騙術的圈套而吃虧上當。

  近幾年來,臨終關懷與生死學的研究,逐漸受到學者與有關單位的重視,這是一種進步的現象。正確的認識生死問題,有助於生命的安頓、心靈的撫慰、確立健全的人生觀、安定社會人心,及如何表達真正的慈悲與孝思。尤其最近幾年天然災難與意外災害頻傳,此項研究確實迫切需要。

  般若經中有「八念」之法──「念佛、念法、念僧、念戒、念捨、念天、念入出息、念死。」此法可以幫助行者去除怖畏、放逸、懈怠和法愛。(註二)。所以古德說:「常將生死掛心頭」、「但念無常、慎勿放逸」,這是修行的重要課題之一。

  佛典中有許多生死學方面的珍貴資料,值得吾人深入研究。本文以常見的超度佛事為主要研究對象。

  貳、從臨終到捨報的過程

  佛教認為:吾人身體(色法)由四大假合而成,精神(心法)則依靠神識(阿賴耶識)維繫命根。有情眾生其壽命盡、命根斷絕謂之死。《雜阿含經》

云:「壽、煖、識三法捨離名死。」(註三)

  所以,假若祇是停止呼吸、沒有心跳,腦波無反應,只要身體某一部份尚有溫度(煖),表示神識尚未離開色身。大約經過六至八小時之後,神識纔離開軀體。(註四)這個觀點和醫學的看法有所不同。

  傳統上,醫學對於死亡的定義是:心跳停止、呼吸停止、瞳孔放大、血液循環停止、使細胞缺氧,以致生命蹟像全部消失。這是站在細胞學、生物學和病理學上的觀點。

  現代為了器官移植方便,又主張採用「腦死」主義(腦幹死)(註五)。這些觀點和佛教中對於死亡的定義有顯著的不同。因為亡者嚥氣之後,只要身體還有熱氣,表示神識尚未離開軀體,觸覺的分別能力還存在。應該為亡者進行助念佛號等法事,不應急著為他沐浴更衣或入殮,以免增加其痛苦。待八小時之後再為其更衣或入殮為宜。

註 釋

註一:永嘉玄覺禪師語,見《六祖壇經》,大正藏冊四八頁,三五七。

註二:參閱《大智度論》卷二一、二二,頁七九二至八四○。

註三:《釋氏要覽》卷下,頁一七二。

註四:參見白雲禪師著《尋道的人》頁一一三。

註五:參閱文衍正著《看診法門──醫療倫理與法律》頁一二一至一二三。

與生死有關──超度佛事的功能二    智旭

  根據中醫學《難經》的研究,人將要捨報之時,會呈現手足三陰三陽氣絕之症候:

  1足少陰(腎經)氣絕──即骨枯,齒長而枯,髮無潤澤,骨先死。

  2足太陰(脾經)氣絕──則脈不營其口唇,肌肉不滑澤,肉滿唇反(人中滿),肉先死。

  3足厥陰(肝經)氣絕──即筋縮引卵與舌卷,此筋先死。

  4手太陰(肺經)氣絕──即皮毛焦,皮枯毛折,則毛先死。

  5手少陰(心經)氣絕──則脈不通,故面色黑如黧(黑而黃),此血先死。

  6三陰(手足)氣俱絕者──則目眩轉目瞑,目瞑者為失志,則志先死。

  7六陽氣俱絕者──則陰與陽相離,陰陽相離則腠理(皮膚的紋理)泄,絕汗乃出,大如貫珠,轉出不流,即氣先死,旦占夕死,夕占旦死。(參閱《新版難經本義》元.滑壽注。)

  通常亡者欲捨報時,會合併多種症狀,或由於內外傷害引起致命原因,故須經過資深醫師診斷,方為可靠。

  臨終到死亡的過程有什麼現象呢?

 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第一云:

  「云何死?謂由壽量極故而便致死。此復三種:謂壽盡故,福盡故,不避不平等故。當知亦是時非時死;或由善心、或不善心、或無記心。又諸眾生將命終時,乃至未到惛昧想位,長時所習我愛現行,由此力故,謂我當無,

便愛自身,由此建立中有生報。」(註六)

  此段說明致死的原因及死後有「中有」的出現。什麼是中有(中陰身)呢?有情眾生輪迴生死,可分為四個時期,謂之四有:

  一、生有──於諸趣投胎托生之一剎那。

  二、本有──除生有之一剎那到死有一剎那前,其餘生命成長以至衰老的過程。

  三、死有──為臨終最後之一剎那,而在中有之前的時期。

  四、中有──又稱中陰身,是為死有與生有中間生起之身心。也就是生命結束之後,尚未投胎之前,所存在的那具看不見的身體。(註七)

  《俱舍論》卷八云:

  「死生二有中,五蘊名中有。未至應至處,故中有非生。」

  前論卷九云:「此一業引故,如當本有形,  本有謂死前,居生剎那後。

欲(界)中有量雖如小兒五、六歲而諸根明利。菩薩中有如盛年時,形量周圓具諸相好。」(註八)

  除了極善極惡之人以外,一般凡夫之人死後,皆會經過中陰身的階段。疾則一彈指頃,遲則四十九日即向六道中去投胎。(註九)

  白雲老禪師說:

  「於中陰身之時,在臨命終結的那一剎那間,最容易為『業』力所惑,也最容易迷惑而受盡無可奈何的業報。因此,人命終時,六至八小時,以至四十九天的『中陰身』過程中,如果能夠聆聽佛法的開示,不僅可以植下菩提種子,倘能相應一念得覺的機緣,則來生必能轉投人身世界;轉世之後,再若遇得佛緣,引發所種菩提種子,當然,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聖果的證得,無疑地,有若如魚得水!」(註十)

  常人臨命終時,多是手忙腳亂,惶恐無依,如狂如醉,苦惱無量。所以,平常修持工夫很重要。所謂「了生脫死」是指平常生的時候能作得了主,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,能轉煩惱成菩提,則死的時候,必然也作得了主。修持有素的人都希望「若臨命終,自知時至,身無病苦,心不貪戀,意不顛倒,如入禪定。」(註十一)隨願往生善處。通常臨終時的痛苦情境會持續很長時間,直到得遇上師三寶或親友,為其種下菩提種子和善根福德。可見臨終時的意念是很重要的。因此,若有親人、同參道友或善知識的助念佛號或佛法的引導開示,助其解脫,對亡者會有無量無邊的利益。

  臨命終時的現象為何呢?《梁皇寶懺》云:

  「經云:死者盡也,氣絕神逝,形骸蕭索,人物一統,無生不終。而捨命時,受大苦惱,內外六親,圍繞號哭,死者惶怖,莫知所依投。身虛體冷,氣將欲盡,見先所作,善惡報相,森然在目。其修善者,天神扶衛。其行惡者,牛頭驅逐,獄卒羅剎,永無寬恕。慈親孝子,不能相救。夫妻恩愛相看就盡,風刀解身,苦不可言。死者爾時,肝膽寸裂,無量苦惱,一時同集,神識周慞,如狂如醉。決欲起一念善,作一毫福,懷恨在心,不復能得。如是苦惱,無人代受。」(註十二)

  四大分張、風刀解身的狀況及亡者的感受又如何呢?

  《了生脫死全集》說:

  「四大分離之循次及狀態──人身堅硬屬地,流動屬水,煖氣屬火,動轉屬風,此四種物,遍滿大千世界,故稱為大。

  『地大降於水大』──其時人體四週以至一毛孔間,遍覺有重大壓力侵襲內臟,乃至骨節俱感受窒礙之逼迫。其悶重苦痛,難言難宣,故有手足抽搐,筋肉顫動之表現此其證也。

  『水大降於火大』──則遍體冷氣襲人,刺入骨髓,內臟肉顫,以至肝腸冰雪,內外霜寒交侵,爐火難袪其苦。雖裸臥冰雪亦難道其萬一,此時外表色灰,氣喘身顫,即其證也。

  『火大降於風大』──其時生機大半退失,抵抗力薄弱,苦勢更張,風煽火熾,熱盛如焚,內臟外支如煎如蒸,肌肉筋節似刳似割。痛極而變僵木,此時外表面赤神昏,氣出少納,即其證也。

  『風大分離』──其時病者之體,忽爾覺受一種如被極狂烈之風,吹拆其體,碎為塵埃,至極支解之痛苦。此時四大各散,六根敗壞,惟聽其神識隨生前造業輕重受報去矣。」(註十三)

  四大分散,神識脫離色身,亡身會感受無量痛苦。此時,亟須親友或善知識為其助念佛號、誦經或佛法開示引導,助其解脫。

  藏密《中有聞教得度密法》稱:自命盡之時起,三日半或四日為命盡中有(死有)時期,此後亡靈自知已死,開始經歷實相中有(中陰身)四十九日,此時生死,正在流轉,亡靈會目睹各種光燄現象。

  五方五佛放射極度明耀燦爛強光:

  1中央大如日來──藍光。

  2東方金剛薩埵──白光。

  3南方寶生如來──黃光。

  4西方彌陀如來──紅光。

  5北方不空如來──綠光。

  同時,復有六道同時發射暗淡色光來勾攝亡靈:

  1天道光──淡白光。

  2地獄道光──淡灰色光(煙霧之光)。

  3人道光──淡黃光。

  4餓鬼道光──暗紅光。

  5阿修羅道光──暗綠光。

  6畜生道光──淡藍光。

  此時,亡者應觀想,各色佛光,照臨其身,非自外來,自心映變,勿為吸引,不可懦怯,亦不畏懼,攝心入定,所現各相,所見各光,其與其體,融合為一,可以立時證得覺悟,不復退轉。

  如果亡者對諸佛智光,光耀眩目,心生戰慄,意欲逃避,對於六道劣光,反生喜悅,為其誘惑,亡靈將投生六道之中,歷盡生死輪迴痛苦。(註十四)

  亡者往生何處有何徵象呢?一般而言,可由亡者神識脫離驅殼所顯現象而得知。古德云:「頂聖眼生天,人心餓鬼腹,旁生膝蓋離,地獄腳板出。」 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一

云:「又行善不善補特伽羅(譯為人、眾生、數取趣。)將命終時,或自然憶先所習善及與不善,或他令憶。彼於爾時,於多曾習力最彊者,其心偏記,餘悉皆忘。

將命終時,猶如夢中,見無量種非變怪色可意相生。若作上品不善業者,彼由見斯變怪相故,流汗毛豎,手足紛亂,遂失便穢,捫摸虛空。翻睛咀沬。彼於爾時,有如是等變怪相生。若造中品不善業者,彼於爾時變怪之相,或有或無。

又將終時,作惡業者,識於所依,從上分捨,即從上分冷觸隨起,如此漸捨,乃至心處。造善業者,識於所依,從下分捨,即從下分冷觸隨起,如此漸捨,乃至心處。當知後識,唯心處捨。從此冷觸遍滿所依。」

(註十五)

  此時於中陰身四十九日期間,亟須親友或善德為其行善、布施、戒殺、念佛、誦經或以佛法超薦,使亡者得種下菩提種子,而往生善處,脫離苦趣。

 註 釋

註六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一,頁六一至六三。

註七:參閱《佛學大辭典》頁一○○七。

註八:《俱舍論》大正藏冊二十九,頁四四b至四五c。「四有」在藏密

譯為:自然中陰、臨終中陰、實相中陰、投生中陰。

註九:參閱釋世了述《飭終須知》頁六三。

註十:白雲禪師著《尋道的人》頁一一三至一一四。

註十一:《佛門必備課誦本》頁六七。

註十二:《金山御製梁皇寶懺》頁五八○至五八二。

註十三:繆滌源編《了生脫死全集》頁二○至二一。

註十四:參閱《中有聞教得度密法》頁九一至一一○。

註十五: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一,頁六二至六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