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果觀念 vs. 因果關係

文/淨琴

宗教和科學皆談因果。這是人類運用思惟的基本方法。佛陀為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。所謂「開、示、悟、入佛知佛見」,因為唯有透過教育改變觀念,才有可能改善行為。也就是雲老禪師所說:「運用思想,發揮智慧」以期能夠獲得「破迷開悟」的成果。我們藉由佛經文字所記載,有理由相信,佛陀的思想是運用科學方法演繹所得,才建立理論。否則,以詭辯著稱的外道或長爪梵志等等,個個能言善辯機智過人,為何一遇佛陀卻能心悅臣服?佛陀憑藉什麼呢?智慧與德養。至少我們知道,當初古印度有近百種普遍流行於民間的思想。佛陀一一比較利弊,删除其中不合理的,保存合理的基本架構,並加以改良革新,乃至於無懈可擊。此間,所運用的思惟方式還是科學方法。當初的改革派為何演變成今日頑固的守舊派?其中歷史的變革,體質的曲解,正如佛說:萬物有成、住、壞、空的法則,佛法亦無可免除。此篇探討的是「因果觀念」和「因果關係」。從此兩者的直接關係,到迷信和正信的差別性。

 什麼是「因果觀念」呢?就是不以既有的經驗,或不以事實為根據,或不經過檢驗就全盤接受,乃至深信不疑的觀念,稱作「因果觀念」。很遺憾地,這是當今普遍的佛教徒心態。今就在中國流通最廣的「觀世音菩薩普門品」略舉三例:

   1. 假使興害意,推落大火坑,念彼觀音力,火坑變成池。

   2. 或被惡人逐,墮落金剛山,念彼觀音力,不能損一毛。

   3. 或遭王難苦,臨刑欲壽終,念彼觀音力,刀尋段段壞。

讀者將會引發兩種極端不同的反應:一信二不信。信者因為經文,或是聽說確有案例。所以不必經過檢驗而信之不疑。不信者:此種說法,經不起檢驗,所以難以生信。

什麼是「因果關係」呢?正好和「因果觀念」相反。正如雲老禪師所說:「多看、多聽、多問」,凡經過認識,比較,分析,選擇才建立的知見,稱作「因果關係」。如果參照《楞嚴經》就可以理解「觀世音菩薩」一詞,即是一種「聞」、「思」、「修」的道理和方法。將之約略簡化,則其步驟如下:

當心生不平感到痛苦的時候:

1. 先冷靜,也就是先把是非擱置。

2. 用客觀的眼光,不只站在自己這一方,也能夠同時去考量對方的立場。

3. 運用雲老禪師所教「因果關係」和「因緣法則」的方法,慢慢去認識和探討彼此所執著的盲點是什麼?

4. 當我們不再堅持己見「我一定是對的,你一定是錯的」,異中求同,問題反而比較容易化解。

5. 如果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見所聞,利用這些不愉快的「因」,經由不斷地檢視自我,慢慢改善處世的態度,將可以獲得兩種結果:

1. 化解煩惱的能力。此能力源自於能原諒和包容他人,是一種慈的力量。

2. 無論面對什麼身份的人,都可以生起體諒他的同理心。

如果我們信仰觀世音菩薩,就得用這樣的道理和方法,才可能得到真實的饒益。當我們瞭解這些道理之後,再回顧之前所例舉的經文,也就可以獲得不同的解讀了。

1. 當自己生氣,火冒三丈的時候「念彼觀音力」反覆去思惟彼此的立場「不管人家對不對,自己一定要對。做對了是應該的,做錯了趕緊懺悔」之後,就可以把原來的瞋火漸漸平息下來。

2. 當被人惡意陷害,感覺到像泰山壓頂那麼沈重的時刻,「念彼觀音力」清者自清,濁者自濁,最重要要反求諸己,有無行為傷害他人?有則改之,無則淡然處之。就算人家存有惡意,於我們非但毫髮無傷,說不定對方還提供給我們一次修行的契機。

3. 當遭遇重大事故,心裡承受極大的痛苦和折磨,瀕臨絕境走投無路的時刻,「念彼觀音力」,原來可能致命的危險,我們冷靜下來,再一步一步去處理問題,就可以減少傷害。本段所說,是臨危不亂危機處理的態度。比方:因家暴,重大變故,失業,等等,而感到絕望,這時候就可以嚐試求助市政府或相關單位。有很多機構會很樂意提供危難的專業服務和照顧,雖然沒辦法完全化解,但至少要保持信仰,相信可以安然度過。

當我們讚嘆古代偉大建築工程,如金字塔,萬里長城,艷羨之餘且莫忘卻了古代思想家,他們對於真理的思辯成就。今日科學家利用史上最精密的儀器去探討人類的感官世界,所得的結論,相較於二千七百年前佛陀所演繹的「七處徵心」顯得略遜一籌。佛陀之善用譬喻,乃稱作妙法,藉由具體(色相)而顯抽象(法理);藉由抽象(故事)而顯具體(道理和方法)。他是第一流的老師。不可否認,人們相信自己所相信的,固然可以得到一種依賴和滿足感,可是,如只憑空想像,毫無根據地去相信,只能稱作迷信,很難稱作信仰。

智慧並非突然發生的,而是在日常生活中點滴累積的知識經驗。所謂頓悟,是在困頓的環境中,可以從中獲得一個解脫的契機。如果我們習慣於「只知其然,不知其所以然」,那麼我們僅具備「因果觀念」,在煩惱發生的時刻毫無辦法,只能求神問卜。如果我們去學習「因果關係」,那麼在面對煩惱的時刻,才可以培養趨吉避凶的本錢。

《阿含經》有段話,很值得佛教界深刻省思:如人檢測黃金純度,用試金石搥打,並以火燒作確認,汝僧衆,亦應如是,莫因對我之崇敬,即來信服我所說,應以批判與測試,方可採納我言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