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銷知識

    知識,於見聞中對事理的認識。 知識,吸收之後,必須加以消化;於中獲取成為利樂的營養,而且是屬於自己的。

  • 文:殘伯出處:應佛之印期數:218期2007年 9月刊

知識,於見聞中對事理的認識。
知識,吸收之後,必須加以消化;於中獲取成為利樂的營養,而且是屬於自己的。
知識,一旦既得利益之後,即可以成為知識的推銷者;就像是「產品」推銷員,必須對產品有深入的認知,爛熟的技巧,方能取信於消費者,達到推銷的目標!
宗教的弘傳,無異於推銷知識;因此,傳教工作者,其本身必具的條件,不僅是熟悉宗教的知識和理念;更須擁有於現實生活中,隨眾生所樂欲,完全契應的修養,佛教亦如是。

可惜的是,放眼教界,宗教繁多,教堂林立,種種盛會,更是熱鬧得很;但不知為甚麼?社會風氣仍舊是如此敗壞,人的心性每況愈下。為甚麼?肯定的說:
「宗教為善去惡的旨趣,一直沒有發生作用!」
反觀時下,宗教著重於「迷」的依賴,少了「覺」的開導;惑於無知的命理、風水、占卜、通靈、乩童等的綺言妄語,極不在意自己可以自己開創和勤奮的能力。誠可悲復可憐的眾生,是否曾經冷靜的思考過,一生中,從學前教育,國民義務教育,以至高(職)中,大學、研究所;凡所學知識,難道畢業了,所學的種種,也就全都歸還給師長了嗎?!

開創自己,是將所學的知識,化為強力的效用;於現實生活中,面對自己言行的調適,問題的處理,障礙的祛除,務期運用知識,同時推銷知識,臻於圓滿的境地!
宗教工作者,是否具有豐富知識修養?是否於已經擁有的知識,不僅自己獲得利樂,亦能推銷知識,與人分享利樂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