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編輯部出處:徵文廣場期數:321期2017年5月
由於搬家次數多,感受也特別深刻--以凡夫眼光看“家”,有如蝸牛帶殼馱著走,走到哪裡就馱到哪裡。是一種負擔,也是一種累贅。
處處為“家”? /性煌
年紀早逾古稀的我,此生“搬家”至今,少說也有二十幾次了。
由於搬家次數多,感受也特別深刻--以凡夫眼光看“家”,有如蝸牛帶殼馱著走,走到哪裡就馱到哪裡。是一種負擔,也是一種累贅。
然而,或搬或租,不管搬過多少回?不管租過多少次?我心中早已“出家”了。
搬家(或租家),分國小、初高中、大學、短期軍訓、就業租屋、建屋房貸、退休獨居、乃至於修身看護共八個階段。
先從童年說起,由老家搬到魯籍宮老師宿舍,與其他十幾位同學,從小四至小六,朝夕相處在一起,三年間,頑皮的同學曾在宮老師出差時,拿老師的西裝演戲,並把老師的菜園的小蕃茄吃個精光,大家心裡有數,等老師回校,這筆賬恐怕難算了。但出於意料之外的是,老師只把西裝送洗,小蕃茄“遭竊”之事,隻字未提,也沒追究。
中學階段在初中時,租員林靜修路民房,前後三年;為拼大專聯考,遷入員中學生宿舍二年,日夜苦讀不懈。
在當時錄取率僅百分之19的大專聯考中,所幸能吊車尾上壘,就在學校附近租民房住,前後住五年。承蒙女房東看得起,房租先是全額,繼之減半,最後全免,窮小子的我,數度受寵若驚,結局是贏得「房東駙馬」,凱旋返鄉。
短期軍訓,大專畢業前一年,男生須接受在成功嶺短期集訓三個月,畢業後,以“少尉排長”官階入伍,就拿筆者為例,被分發到陸軍81師“黑人部隊”(老部隊),正式先拜“少尉排長”,後任連級“行政官”。
我在身負重任“少尉排長”時,搬家谷關,受山訓,隨後又搬家左營,受海訓。在山、海訓圓滿結束後,再轉任連級“行政官”。
念雙親年逾花甲,為了就近侍奉,乃毅然決定返回故鄉,在彰化縣立大城初中服務,我先後在大城市區南平路(阿輝)及東平路(吳姓人氏),各租屋一年,共在該校服務二年。後兩年,我念“樹高千丈,葉落歸根”,乃返故鄉二林初中任教,並在市區租屋。
但為求房租便宜,特選中市區xx巷,後經查:該巷五戶人,竟有過半女主人是“細姨”,許多鎮民笑稱“細姨巷”。始知自己不慎“誤入歧途”,我百般無奈,啼笑皆非,只好再遷往二林郵局附近。
我跟新女房東說好的,每月十五前,我把房租送到家,請勿頻頻前來催款,但女房東硬是違背彼此口頭約定,激怒我們這些小房客---但人在屋簷下,不得不低頭。由於女房東違約之舉,我們小房客乃共同決定,選在二林自來水廠附近,共同購地自蓋住宅。
我在分得的自宅中,奠定三樓地基,但只蓋底層,先作立命安身,此處是此生真正有“基礎”的家,預定在若干年後,再續蓋二、三樓層。
有人說:家者,“枷”也,閩南語“舉枷”(夯枷),是拖累,也是累贅。
私下以為,退休後可能有某種果報因緣,得有機會在芳苑鄉濱海地區,供奉有大勢至菩薩的洪家農舍,我獨居七年,沒有妻子兒孫陪伴,可以禁語,可以靜坐,也可以平心靜氣課誦早晚課。
此段時間,深深覺悟:我雖無“出家”之名,卻有出家之“實”,生活上雖感有些不便,但不覺其苦,我把它看成“長期露營”(我曾擔任童子軍團35年),總之一句話---獨居好修行。
在獨居七年多的歲月中,此歲月末,還迸出一段“難遇能遇”的奇遇記,在農舍主人提議下,一名假釋出獄的受刑人葉某,暫時來與我同住。葉某,台北人,生活習慣都市化,而我在窮鄉僻壤中長大,大都習慣早睡早起,相處之道,以同理心相互容忍與關懷。後來,葉某南下屏東,投靠親人,未再連絡,最後五十天的“奇遇記”,就此落幕了。
就“暫時”觀察所得,葉某有慧根,身體強健,以能懺悔改過,獲假釋出獄之人,願佛菩薩能護佑他走上正途。
繼獨居七年之後,應胞妹之請,料理中風妹夫的生活起居。中風患者生活不便不在話下。胞妹一家,早到北部謀生,購得四樓層住宅,作全家蝸居處所,不料早期四樓層居家,竟無電梯可用,所幸故鄉有一棟老宅,可供中風患者與我安身。時光飛逝,今我倆相依為命,匆匆已過六年矣,這六年所住,又是搬入另一個家。
儒家所主張「修、齊之道」,“修身”不外三大項目--豐富學識,健康身體與高尚品德;“齊家”則是修身之後的事,能讓家人有個溫暖的避風港,這是入世法。
法。
佛家倡導的「修身」是跳脫三界,了生脫死,不再受六道輪迴。出家,應是修身的一種方式,更方便弘法利生,那是出世法。
在以前未接觸佛法時,乍看儒、佛兩家主張,似乎有所衝突。往昔認為:儒家是做人基礎,如今我的見解不同,感覺佛家境界更高,二者若能相輔相成,所謂「人格成,即佛格成」是也。
退休前,曾經兼任學校(含初中、國中及高中等領域)訓輔人員的我,在退休後,經知己友人之推荐,轉作監獄“教誨工”。進入另一個家(監獄),又是一種新家的體驗---我們以同理心關懷的另一個“家”。
這是嘗試,這是奉獻,這是服務,也是個人的修行,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