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要義 覺的類別(二)

    為什麼七菩提分要叫七覺呢?因為菩提一般直接翻成「覺」的意思,其實菩提是一種道路、一種門徑,不管道路也好、門徑也好,最後可以到達覺的境界

  •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應佛之印期數:322期2017年6月

佛法要義 覺的類別(二)

 

還是談覺的問題,現在談七覺。其實七覺就是所謂的七覺支,或者七菩提分,也就是覺有七種分類,從中間去認識這七覺有「擇法、精進、喜、除、捨、定、念」,通常都叫做「七菩提分」。為什麼七菩提分要叫七覺呢?因為菩提一般直接翻成「覺」的意思,其實菩提是一種道路、一種門徑,不管道路也好、門徑也好,最後可以到達覺的境界,所以不要在覺跟菩提上面鑽牛角尖。

 

首先看「擇法覺」:談擇法,我還是先聲明一下,不要忘了現在介紹的是佛法,裡面會涉及到一些世間法,可是主題還是佛法。所以談擇法是佛法,而佛法八萬四千法門,是以法門而言。究竟什麼叫做法門?很簡單!能達到覺悟的道理方法,進入到覺悟之門,可見「擇法覺」這裡面有選擇的餘地。

 

學佛究竟學什麼法門好?我經常說先不要決定去學什麼法門,要先去接觸這些法門,認識它,對它有一些概念,然後反過來看自己:究竟喜歡什麼?具備的條件適不適合?從這上面下手就是「擇法覺」。並不是說現在有十大學派,你要去修什麼?或是各大宗派要以那一宗來學?不是講這個,是先要從法上面有所覺知,而後去選擇,並不是有很多的法,叫你去選擇它,而是對這個法有了認知之後,才知道你喜不喜歡?你具備的條件適合不適合?然後去選擇它,這叫做「擇法覺」。

 

所以千萬不要說:八萬四千法門,我該修哪一個法門?或者十大學派,我該修哪一個學派?對於八萬四千法門,要知道有哪一些法門,這些法門是什麼?或十大學派是哪十大學派?這些學派說什麼?如果完全陌生,怎麼去選擇?所以必須先要有所接觸,有了一些概念,去發現自己喜不喜歡,而且具備的條件夠不夠,然後再去選擇。可是現在大多數人學法,根本沒有先有所認識,一開始就要別人告訴他一個法門,照著去修就好了,這樣去選擇法門是不可信的!

 

我常說假使遇著一位法師,他是專修淨土的,告訴你修淨土最好;或者一位禪師,告訴你修禪最好;或者修密的告訴你,修密最好。都是人家告訴你,不是你自己對法有所接觸、認識而去選擇的,那些適合你嗎?你具備的條件夠嗎?喜歡嗎?講一個最簡單的例子「持名念佛」:有的人念阿彌陀佛念得很習慣,可是要他念釋迦牟尼佛他就念不出來,有的不喜歡念阿彌陀佛,而他念觀世音菩薩就念得很好;要瞭解,這是你對這一個法,已經接觸、有所認識,發覺自己喜歡、也很適合,這樣去選擇的,才能夠達到覺的目的,所以「擇法覺」是這麼解釋。

 

其次看第二個「精進覺」:談精進覺要告訴各位,修行覺悟不是拼命地精進去做就能覺悟,不是這麼解釋。談精進覺是在精進的過程中。使覺的層次提昇,叫做精進覺。精進,「精」是選擇好的;「進」是一直往前,不會後退,也不會停滯,才叫精進。精進是像細水長流,不是山洪暴發;山洪暴發那叫做勇猛精進--不吃不喝、不睡覺,認為就是精進,可是色身能承受多少?這種時間能維持多久?所以精進是選擇好的、正確的、正當的,而且可以一直往前推進的,絕不是一曝十寒,拼命精進。就算五天、十天好了,一直精進,那五天、十天下來,會說:「啊!我的身體受不了,精神也不行了……」結果變成什麼?「好了,休息一下再說吧!」

 

精進是沒有休息的,中間並沒有一個休息的空間;精進是不斷的、恆久的、綿密的,所以「精」是要選擇適合的、好的;「進」是要不斷地推進,所謂道如逆水行舟,就要精進!不能逆著水在那裡划船。因為剛開始體力很好,猛划,划得很快,到後來沒有力氣了,船就不能前進了,反而會後退。所以精進是要能夠選擇好的、適度的,而且是不斷推進的,這樣才能慢慢達到覺的境界。所以覺有其層次,在精進的修行中間就可以發現。

 

第三個是「喜覺」:這裡談喜,肯定是歡喜,這種歡喜是以法來說,所謂「法喜充滿」,是從修行過程中,顯現出來的一種歡喜的情感作用。舉例來說「苦行」,很多人看我寫的「雲水悠悠」,尤其談到苦行都很好奇,甚至想去試試看,去體會一下,結果真正有這種機緣去做的時候,發現原來跟他想像的不一樣,並不是那麼美好、也不是那麼奇妙,最後就歡喜不起來,不想做了!其實「於苦不以為苦」才叫做歡喜;「於樂很樂」不叫歡喜,所以「喜覺」是從不喜的現實中突破,到達覺悟的境界。

 

第四個是「除覺」:「除」不是除去、減少,不是這麼解釋。覺前面加一個「除」字是講排除其他的,要有一個獨立性的、正當性的,這個覺就叫做「除覺」,因此「除」就是排除偏邪的、不正當的。談除覺,肯定就是一種信,也可以說因信而完成的覺,因信不變;如果信會變,那還不是真正的覺。所以信是排除了所謂不正當的、偏邪的,而顯現出來的正信,「除」不可以解釋為排除什麼、除掉什麼或減少什麼;這裡是談排除不正當的、偏邪的,在正信的前提之下,「覺」肯定是因信而說正覺。

 

第五個「捨覺」:捨覺的「捨」,不要把它當成施捨、放棄。這裡談捨覺是什麼?要能放得下、看得破;所謂看破、放下就是一種捨。也就是說,因為人世間的一切,真的看不破、放不下,在這種分別的心念之下會計較、執著,就會捨不了。所以這裡談捨覺,是已經有了什麼,怎麼樣去放捨它。譬如平常在飲食上,特別強調色、香、味,或特別強調營養,這都是不能捨,談捨,是它的真實性,捨棄那些不真實的而完成真實的;講究色、香、味,還是一種飲食而已。如果只知道營養,不知道本身適合不適合,還是不能顯現它真實的價值。所以色、香、味是一種貪欲,講究營養好像蠻正當;不錯!人需要營養,可是要知道某一些營養過剩也會造成生病。所以「捨」是捨棄那些錯誤的觀念,怎樣顯現它真實的面目,才叫做「捨覺」。

 

第六個「定覺」:「定」不是講肯定或者一定,這裡的定是談不亂,也就是從「擇法」、「精進」以至到「喜覺」,甚至到「除覺」、「捨覺」;依教如法、信受奉行,在不變的前提之下,達到覺悟的目的就叫做定覺。所以不能說「佛法無定法,你怎能在這裡談定呢?」其實這裡是說「法」不一定,就像擇法,擇什麼法不一定!因此這裡談「定」是說一旦選擇了,就要精進、歡喜地去行,並且排除那些偏邪、不正當的,放捨那些錯誤,最後顯現真實。在這種不變、不亂的情況之下,一直走上覺悟的路,就叫做「定覺」。

 

第七個,也是最後一個「念覺」:這裡談念不是念佛、念法、念僧,而是說你的意念。肯定念就是講你的那個心,也就是你的那個我,依於擇法,對佛法有了一些概念,然後去選擇一個自己喜歡的、適合的,確定修什麼法後,恆久不變、精進去做。而且在這中間,是以一種歡喜心去做;雖然過程中難免會有偏邪的、不正當的顯現,你要能排除它;當然有時表面看起來可能不錯,可是它的真實面目與結果的利益,如果不能把握的話,就等於不能放捨。

 

所以要在這些條件之下,過程中間不變、不亂,到達定覺的修養,一旦肯定了,這個「我」也就是「念覺」。人們常說要慈悲喜捨;但慈悲是叫別人慈悲,喜捨是叫別人喜捨嗎?如果自己不慈悲喜捨,於「念覺」而言就是違背。因為談慈悲喜捨,肯定地說:一旦從「擇法」到達「定覺」了,這一種不變、不亂的道理方法,或者法門確定了,於“我”的心念中間,就是一心不亂的境界。可見「念覺」肯定是一心不亂,要專注於道,這個道就是你所擇的法。

 

所以談「七菩提分」,什麼叫做菩提分?很簡單!「分」就是分類,「菩提」就是覺,是說「覺」怎麼從分類中間去認識。其實,談分類還是有問題,這裡肯定是說,怎麼樣達到覺悟的目的,而且最後得到的結果是利益的,最後完成一心不亂。也就是以七覺--七種覺悟的方式,從擇法開始,從法上有一些概念後,再選擇自己喜歡而且又適合的,一旦確定了就叫做擇法。其次,於法已經選擇了,就要正勤精進地去行,不可以一曝十寒,而且做的中間,不可以只在所謂的法喜充滿上自我陶醉,必須面對現實,於苦不以為苦,用歡喜心去承受。

 

有了這個樣子,還要把握,排除那些偏邪的、不正當的,當然這時可能會有錯覺,什麼錯覺?譬如善與惡,認為善是好的,惡是不好的,就捨惡選擇善,這不叫做捨,因為善惡都是一種業,要從業的中間去清淨就需要有道的修養;一旦業完全清淨了,當然道也不需要了!這時才是真正的清淨,才談得上所謂的「捨覺」。所以第六個「定覺」就是不變、不亂了,因為從擇法一路走來,雖然中間會發生很多問題,可都能夠把握使它不變、不亂,這就是「定覺」的說法。

 

最後到什麼境界呢?「念覺」的境界!用一句話來講就是一心不亂了,專注於一心、專行於一法。那可不可以說:「我做一做,行不通再去改!因為當初不太瞭解這個方法,現在才發覺中間有問題。」如此就不可能達到「念覺」的境界。所以擇法是很重要的,必須從法上面去認識與瞭解,而且要發現自己真的喜不喜歡,適不適合?因為這關係到你的條件:譬如苦行,色身能不能承受?譬如十大學派,還得要看本身的根基。

 

前面不是談到自覺的一個完成修養嗎?你本身能不能具備這種修養呢?這時就要去選擇而得到的這種法,才可以達到。因此「念覺」就是「一心不亂」,或叫「制心一處」的境界。所以談七覺,是從擇法、從精進的行為、歡喜的情識作用,還有排除偏邪的能力、放捨那些自我意識,最後能顯現真實的,達到不變、不亂。最後是什麼樣的境界呢?就是念覺的境界,專注一心而不亂,或者制心一處而不亂,這就是談七覺的道理。把覺作了一些認識,以後大家對覺就不會迷惑了!至少不會錯用它,覺的類別就講到這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