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編輯部出處:佛研院園地期數:339期2018年12月
做為儒家的臣子,他愧對國家,但是作為佛弟子,不能說有困境就自殺了,有困境是要化解的,所以我想王維內心有這種兩種思想體系的矛盾
勍師父:非常歡迎大家來聽鍾教授的專題演講:「王維筆下的親情、詩情和禪意」,去年十二月我們也請鍾教授來佛學院,講唐朝大詩人王維的詩歌和佛教信仰,那時把王維的生平故事做了比較詳實的介紹,讓我們對王維有比較深刻的認識。王維的母親是個非常虔誠的學佛弟子,他在母親影響下,也是對佛法虔誠的學習、受佛法很深的薰陶。王維家庭不是很富有,從小就要負擔家庭經濟,在他後期安史之亂的時候,他也要面對政治的一種緊張的情勢,因為他有佛法的道理方法,讓他面對生活困境的時候,能夠培養智慧、還要讓自己覺悟,他用這樣的心態來面對自己生命的困境,平安度過這樣的過程。後來他母親過世時,他也把房子捐出來做寺院的修行道場。我們現在以熱烈的掌聲歡迎鍾教授談「王維筆下的親情、詩情和禪意」。
鍾教授:各位尊敬的師父們、佛學院的老師與學員,各位學佛的朋友們,大家好!很高興在這炎熱的下午,昏昏欲睡的時候,大家還能來與我分享王維的詩歌,謝謝你們!今天講的是延續上一次講的,把題目作進一步深挖,以瞭解更深一些。也就是說,王維對他母親孝順到怎麼樣的程度,上次講了一些,今天再多講一點。上次講一首他給他弟弟妹妹寫的詩,這次有兩首來分享。王維跟他的弟弟王縉在個性上的差別很大,他們怎麼會發展成生死交情,他們之間是怎樣的因果關係,以及,我們再一起欣賞王維詩歌的禪意。
王維的生卒年一般定在699~761,他十六歲進入長安的政治圈以後,剛好就是唐玄宗在位的時期,接著是安祿山之亂和肅宗還朝的時期(王維過世第二年肅宗過世)。同時代的詩人,跟他交情比較深的是孟浩然、杜甫、岑參、嚴武跟他也有往來。那個時代是盛唐,詩歌成就很高的時代,李白也是他當代人。
他出身什麼家庭,祖父、父親都做過官,王維十一歲喪父,他是家裡的長子。我們要知道他由出生一直到十六歲,都是在山西長大的,山西在那個時代,也是經濟文化的中心,不像現在中國繁華的地區是在長江流域,那時是黃河流域,王維是在今日的山西南部長大的。
父親王處廉做過汾州司馬,司馬是個地方官,各州的長官是刺史、司馬是刺史的副手、佐官,是沒有實權的六品官。白居易的〈琵琶行〉有一句「江州司馬青衫濕」,白居易被貶官的時候做過江州司馬。王氏是山西中部祁縣人,在太原附近,王處廉遷家至山西南邊的蒲州城。母親家族大有來頭,是在河北東部博陵的崔氏,延續六百年的名門。根據東漢的紀錄,博陵崔氏是名門,所謂名門大族通常他們代代都有人在朝廷上任高官。
唐朝初年修訂《氏族志》,博陵崔氏被定為第一等名門,可是唐太宗不同意,把博陵崔氏下調到第三等。唐高宗時,博陵崔氏屬七姓十家,朝廷禁止他們彼此通婚。為什麼禁止通婚?因為怕他們凝聚政治勢力!他們的子弟不但當官的人多,各家族互相聯手,會形成左右朝廷的勢力,而且把其他人的仕途都阻斷。這種名門甚至會拒絕皇族的求婚,就是皇族世子向名門女求婚,有被拒絕的。我想王維的媽媽博陵崔氏雖然出自名門,可能是二房三房出來的女兒,所以嫁給並不顯赫的王處廉。如果你出身那樣子的名門,必然從小教養好,知書識禮,眼界寬廣。大概剛好母親本身也出身佛教家庭,就把佛教帶到王處廉的家裡來。
我上次講過,王維媽媽追隨普寂禪師多年,普寂禪師是神秀的弟子。神秀就‘是跟惠能各自寫偈子,爭取六祖位子的人。北宗在神秀、普寂的時代是很強勢的,兩位都是國師。那時六祖惠能遁回廣東,始而隱姓埋名,後來弘法。
王維出生後一年,弟弟王縉在700年出生,王維一共有四個弟弟、包括王縉,另外有兩個妹妹。有趣的是七個子女中,頭兩個很有才華,為什麼後面的就沒這麼有才華?身為長子的王維十六歲去長安找出路,二十歲的時候,他受到一個公主的推薦,參加京兆府試,就是長安首都政府辦的考試,考中了才能去朝廷考進士。唐朝在唐玄宗那個年代的考試制度,各州府的考試是不能自己報名,要有位高者推薦,才能應考。州府裡考完了才送去京城考進士。王維府試中解元,考了第一名,就取得考進士的資格。這也是他十六歲開始就奔走於名門的原因,他必須得到人家的賞識和推薦。
二十二歲的時候,721年,王維中了進士,第二年派到一個八品官職叫太樂令,就是掌管朝廷的音樂、戲劇、舞蹈等,他是作太樂丞的副手。獲得進士沒多久就派了職務,以沒有背景的他而言,已經不錯了。可是我上次說過,王維的運氣真的不好,當了不到一年,正的太樂丞犯了事情,他受連累,被貶到山東去。王維想,沒有人在朝廷拉拔他,政治前途完了,果然是差不多完了,他一直到三十六歲(735),才被張九齡提拔當右拾遺,也是八品小官,但是可以回到朝廷,在朝廷上有被人注意和提拔的機會。
王維任右拾遺期間,他的文采受到眾臣的推崇。但是他的運氣就是很背,才過一年多(737),奸相李林甫向唐玄宗進張九齡的讒言,張被罷相,流放任荊州長史,所以依附張九齡的眾臣失勢了。王維還在朝廷任職,可是升官很難,只慢慢移動位置,因為他屬於張九齡派。
他四十五歲的時候(744),在朝廷當七品的左補闕,那時他已開始在長安東南六十公里的終南山修建別墅,大家都知道,終南山是很多人修行隱居的地方,上世紀虛雲老和尚就在終南山修行過,我們千佛山不是也有師兄弟在那邊?初唐詩人宋之問在終南山藍田建了一座別墅。王維購得宋的別墅,進行修建。他把媽媽接來住,因為他知道媽媽的生活習慣和愛好,她也喜歡住在山林裡頭,靜靜的修行:念經、經行、守戒、吃素。王維跟王縉都是吃素長大的。
750年王維五十一歲的時候,母親崔氏過世,他在藍田別墅奉養媽媽住了六、七年,當然,他不可能一天到晚都在別墅陪母親和吟詩作賦、遊山玩水,因為他還在當官。他只有在不必上朝的時候由長安跑回藍田。六十公里要走多久?坐馬車或者騎馬,也要大半天!他常往藍田別墅跑,因為他要經營那個地方,像是引水造小瀑布、築小橋,要造亭台,所以王維也是位庭園設計家,因為藍田別墅在他活著的時候就很出名,很多詩友去那邊去欣賞風景,包括藍田縣尉錢起,跟王維唱和寫詩。
755年王維56歲,發生了安祿山之亂,這對他生命晚期的衝擊很大,因為他心裡充滿了愧歉,作為臣子要講為國盡忠,756年夏他被安祿山俘虜去洛陽,王維當時任五品的給事中,他沒有為國犧牲,安祿山在洛陽稱帝,王維被逼當了偽朝的官。757年十月王維58歲,唐肅宗的軍隊收復洛陽,王維和眾偽官被解送回長安論罪。上次講過,王維沒有積極附賊,所以罪不致死,可能會被流放,永遠不能回朝廷,在邊遠地方擔任小官。因為王縉犧牲自己的官位幫他贖罪,還有王維在被安祿山軟禁期間寫過一首表露愛國之心的詩,結果他沒有被貶、也沒有獲罪。
做為儒家的臣子,他愧對國家,但是作為佛弟子,不能說有困境就自殺了,有困境是要化解的,所以我想王維內心有這種兩種思想體系的矛盾。第二年,758年,朝廷授王維太子中允,一樣是五品職位,沒多久恢復他給事中職位,這令他更為羞愧。早先母親過世時,他已經想把藍田別墅奉獻出來,現在他積極上表給肅宗,把別墅奉獻出來作佛寺。現代要捐家產給寺院,只需轉移產權就是行了,在唐朝設新寺院是要朝廷批准的,朝廷掌控寺院掌控得非常緊,因為出家人不需要納稅、也不需要服役的,這樣,不是個個都要假出家嗎?所以從南北朝開始,朝廷就嚴格監管寺院,新設寺院、派誰做住持、誰可以出家、都是要經過政府批准的。
王維五十九歲時寫了〈請施莊為寺表〉給肅宗,那時候母親已經過世八年了:
臣聞罔極之恩,豈有能報?…然要欲強有所為,自寬其痛。釋教有崇樹功德,宏濟幽冥。臣亡母故博陵縣君崔氏,師事大照禪師三十餘歲,褐衣蔬食,持戒安禪,樂住山林,志求寂靜。臣遂于藍田縣營山居一所,草堂精舍,竹林果園,並是亡親宴坐之餘,經行之所。臣往丁凶釁,當即發心,願為伽藍,永劫追福。… 伏乞施此莊為一小寺,兼望抽諸寺名行僧七人,精勤禪誦,齋戒住持,上報聖恩,下酬慈愛。
「罔極」就是《詩經》裡講的「欲報之德,昊天罔極」,欲報我父母的恩德啊,像廣大的天空一樣,「罔」、就是沒有,沒有一個極限。「臣」、我王維,聽過所謂父母親的昊天之恩,難以能夠報恩,「然要欲強有所為」,就是雖然沒有辦法報答,我還是想要勉強做一些事情,「自寬其痛」,以寬我胸懷、我的痛苦。就是說,我要把我的藍田別墅捐出來,讓我的痛苦能減少一點點。
「釋教」就是佛教。佛教有這種說法:要「崇樹功德」,高高的樹立功德,要「宏濟幽冥」,大大的救濟往生的人。他的意思就是,如果我捐這個寺院,就可以樹立功德,使寺院裡的師父們誦經來救濟幽冥的人,包括我母親在內。然後他又說,我的母親是「博陵縣君」,「縣君」是一個封號,做到五品官你的父母親就可以得到這個封號,那個時候王維已經是五品官了。「師事大照禪師」大照禪師就是普寂禪師,「大照」是普寂圓寂以後皇帝封的號。他媽媽跟隨普寂大照禪師三十多年,大照禪師在那時舉國拜服,弟子以萬來計算,可見北宗的興盛。
「褐衣」 是窮人家穿的粗布衣服,崔氏兩個兒子都當官了,她衣著還極簡樸,「持戒安禪,樂住山林,志求寂靜」,她日常的生活就是專注於守戒律和打坐,喜歡住在山林裡面,她追求的是「寂靜」,不是那種周圍沒有人的安靜,而是內心的安靜。所以我就在藍田經營山居一所,有草堂,就是茅草為屋頂的房子,有修行用的精舍,有林子,也有果園。「亡親宴坐」,宴坐就是安坐、安禪、打坐,他媽媽在那裡打坐跟經行。這是他經營藍田別墅重要的原因之一,就是給媽媽有一個地方來學佛、修行,所以他很孝順,他的弟弟妹妹們,應該有些住在那裡,有些會來看媽媽,所以這個藍田別墅是他們家族聚會的地方。
「臣往丁凶釁」,我以前遭遇了大禍難,「凶釁」、大禍難,是指母親過世,「當即發心,願為伽藍」,那個時候他已經發心,要把這個地方捐出來做寺院,「永劫追福」,生生世世追求福報,捐出來了他就有福報了,因為寺院可以長久經營。「伏乞」、對皇帝伏拜祈求,「施此莊」,把這個莊園變成一個小寺,還希望朝廷能夠在不同的寺院裡頭,抽取七名行僧。「行僧」就是行腳僧,如果不是行腳僧,就會在某個寺院有籍,是常住,你是不能抽他的。讓朝廷抽僧人來「精勤禪誦,齋戒住持」,精進誦經、吃素,「住持」、在那邊護持佛法,是作為動詞用,不是名詞。「上報聖恩,下酬慈愛」,這樣子我就能上報皇帝的恩,回報母親的慈愛。雖然王維寫的是官樣文章,可是讀得出王維真情流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