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編輯部出處:徵文廣場期數:237期 2009年6月刊
電視是現代生活中,相當普及的產品,幾乎家家戶戶皆有。
文/淨琴
電視是現代生活中,相當普及的產品,幾乎家家戶戶皆有。產品是為滿足人的需要而製造,而需求量如此之大,可見得,其中有道理可參詳。
為何人們需要電視?顯然藉此物,能提供某些滿足感。雖然,隨著社會變遷,人與人的關係日漸疏離,但是人畢竟對人所發生的現象,還是保有很大的興趣。看電視,可以提供參與感,此時顯現的我,以幻境為真實,映入眼簾的虛虛實實任我馳騁,欲愛的、厭憎的,從大是乃至大非,應有盡有。電視能潛移默化地,影響人的價值判斷。
電視本身是無情之物,但常被觀看者,解說為是非之物。喜好者稱它是善,樂此不疲,不可一日或缺;厭惡者稱它不善,為恐被染污,便拒絕觀看。《楞嚴經》云:「自心取自心,非幻成幻法。」此善或不善,與電視何干?
白雲老禪師所教:「天上要知一半,地上要全知道。」強調知識經驗之養成。學佛並非閉門造車,與世隔絕,而是與我眾生心習習相關連。眼前所見,是複雜性很高的群體,設若對所處的環境知識不足夠,或與現實脫節,即無法理解我眾心相陷於何境之纏。要知苦從何處集來,才有滅道之法以相應,否則,終究只是淪為各說各話而已。
同樣用於看電視,是妄法是淨法?關乎一心之用。如果,我們僅止於增長妄上加妄,胡思亂想是非參與或娛樂性,那此工具便無法產生饒益。一旦,我們開始效法善財童子的眼光,去參善或不善之知識,或學習白雲老禪師用「讀」的心態,去入觀法界,卻不必步行千里。所謂足不出戶能知天下事,舉凡收視率或節目類型重覆性較高者,即
是群眾所樂著處,而眾法師解說佛經,亦各有一本引我借鏡,其中包羅萬象。電視其實是提供了解眾心相之教材。
「文殊師利,問維摩詰言,菩薩云何觀於眾生。維摩詰言,譬如幻師,見所幻人。……菩薩作是觀已,自念我當為眾生說如斯法…。」斯言為菩薩而說。我眾雖尚未入法,但仍可學習用幻師見所幻人之功,藉看電視的修養廣推於眼前緣境,觀周遭一切如同電視畫面,保持客觀之距離,提醒自己,身為觀眾,不參與幻劇之演出,免得假戲真做,入戲太深,多生是非之諍。此用是仿參白雲老禪師所教:明辨是非但不參與是非。
法有八萬四千門,看電視也能是修行。電視所說者:世間萬法,而佛法不離世間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