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編輯部出處:孺慕之情期數:242期 2009年11月刊
每個人依據自己的價值取向去行事,此牽涉到過往的習染。
文/ 淨琴
每個人依據自己的價值取向去行事,此牽涉到過往的習染。設若此習染早已成自然,更不易覺察是善或不善。
而我自覺合乎道理,於是認定斯是不善,眼見其必將受到傷害,因而心生不平。此時,我該對他說?或不說呢?已知,說了也是白說,於事無補,而不說呢?此不平又影響情緒。說或不說,看起來皆非智舉,如此,又將如何?
此刻,即便提醒自己,觀照是觀照己缺失,而進行「修理自己」,而非觀照他人缺失去「修理他人」。因為,當我認定他非之時刻,我已十足成了是非人,對方或許察覺不到己失,但我不可不察,若不能及時提起正念,即枉費修行之意義。已識道理如此,但後續產生之行為是什麼?
初學未定,雖已有認知。說,便離道犯法,故只用隱忍。此時方識,能不說,並非容易,而不說,還能將此境緣淡化,不記心上,那才難辦。因為,設若對方只是偶爾會面,不說之忍,或短時可行,但此緣境發生在必須時刻相處之對象時,終還是會有難忍之當下,而不禁出口去說。
雖於說時,儘量避免傷害之詞,僅說事理輕重,但是這一說,必是糾舉。既然此說,緣起於不能忍,心行所表現,註定有悔。因為對方若有能力覺察,何須我說,此說,與其契機並不相應。再者,對方不曾有學,缺失是乃正常現象,我何故庸人自擾,而早知後果必將如是,為何還說?此處能見,是己尚未把握「不參與」之原理原則。
上白下雲老禪師嘗云:「從不教人禪。」今才發現,禪是思惟,又有誰能教誰應當如何去思惟?思惟的課業,既然無人能替代,欲教人思惟者,更是虛妄不實。師不教禪,那正顯現其修養,而我琅琅上口,卻毫無把握。
「明辨是非,但不參與是非」,言淺寓深。於己而言,斯有三個層次,即:明辨力、不參與力、明辨又能不參與力。昔為養辨識之力,每見事件,即便立判是非,未能識知此見,正助長我執,反倒成為心行之缺失,因此從未發現,此見有提昇之必要性。而「不參與」,正是適時自我調理之良方。
說或不說,想行之間,若不能夠老實地去針對己心行缺失處做認識、深入,縱然已為己爭取足夠的空間與時間,此間隔徒令迷惑顛倒所填滿。
就此次經驗,若僅執著於眼前之「說或不說」,並無饒益,爾後當將此意念提昇為「參或不參」。參則參己缺失之參,此乃真正解決煩惱,與生死有關;而不參則是不涉入是非之不參,此是修養調理,與道相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