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事件

    「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」是早期形容閱讀報紙的功能;我非秀才,我是家庭主婦,單純的人際網、狹隘的生活空間,閱報可以讓我增廣見聞

  • 文:編輯部出處:徵文廣場期數:271期2012年10月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/淨真

    「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」是早期形容閱讀報紙的功能;我非秀才,我是家庭主婦,單純的人際網、狹隘的生活空間,閱報可以讓我增廣見聞,不與社會動態脫節;內容有溫馨感人的事蹟、勵志人生的事例、也有令人不安的亂象。當然;媒體的報導,有的內容頗受爭議性,這就有賴讀者自己判斷、取捨,能否引發正面教育的內容,而不是照單全收。

    平常起床,我所做的第一件事,不是刷牙、洗臉,而是到一樓的信箱拿取報紙,先花幾分鐘的時間,瀏覽一下今日新聞的焦點提要,然後才進行盥洗;接著到頂樓佛廳燃香禮佛,行三皈依並持觀音法門,雖然是例行公事般的舉動,卻依然會產生很安心的力量,去啟動每一天的生活作息,面對色塵緣境的顯現。

    禮佛之後,是閱報時間。住家二樓的廚房通往戶外陽台處,有一扇玻璃門,打開了還安裝了一扇紗門,在門邊,我擺了一張有靠背有扶手的小休閒椅,這兒就是我看報紙的地方;通風採光良好,往左望出透過紗門,之前看到的是魚塭,近兩年地主將其塡平整地,現在看到的,則是一片綠草叢生,稍抬頭可望見天空,落雨時分也可欣賞雨景。

老梗騙術橫行

    7月某日有一則社會新聞,標題寫著:〔金光黨重出江湖 3個月犯50多案〕。通常這類的報導,我都會逐字細讀,部分內容實錄:「妳看,那個女人精神不正常,一直拿錢想找舞男,我們合作把錢拿來做功德!」老掉牙的金光黨詐騙伎倆最近又重出江湖,先由兩名女嫌犯扮演「傻女」與「假好心婦人」,誘騙6旬以上婦女領出存款「比誰有錢」,再趁機以肥皂掉包;警方前天及時逮獲又要犯案的5位嫌犯,訊後依詐欺罪嫌送辦。

    刑事局指出,大台北地區近3個月已發生50多件金光黨詐騙案,幾乎天天都有,但5嫌僅承認兩案,甚至說「這個錢很難賺」,警方懷疑有多個集團肆虐,呼籲其他被害人出面指證。…………

   每次看到這樣的報導,我都會想:受害者怎麼會那麼容易被騙錢呢?金光黨的案例由來已久,因此這樣的疑問,早在我還是個小學生,就已經在我的腦袋瓜浮現了,倒不是我思想早熟,而是我認識一位金光黨份子,他的真實姓名已不可考了,只記得,不管大人、小孩都直稱他的綽號,有的叫他「憨仔」、有的叫他「憨牛」、有的叫他「阿牛」,反正他也不在乎,都會笑笑地做回應,我習慣叫他「憨仔」,總覺得他好歹也是一個人。

    因為認識憨仔,所以我知道金光黨騙錢的招式,他曾說過一個讓我終生難忘的「歪理邪說」,小時候我不懂,認為他竟然強詞奪理,將過失推給受害者,待我年齡漸長後,閱歷多了,對事情也會有想、非想的轉變,才發現「歪理」裡頭有隱藏著,為甚麼會容易被騙錢的原因,當然騙子還是騙子,憨仔也要為自己的不法行為,付出吃牢飯的代價,細節容後再述。 

陳年往事

    我和憨仔認識的緣起;1964年,我11歲,憨仔34歲;我家住在大街上,我的同學阿玉的家,經營番仔間(旅社的舊稱),就在我家左側不遠處的巷子裡。番仔間的設備雖然簡陋,倒也提供了出外人一隅歇息處。走進大門是會客室,右邊是櫃檯,左邊擺著一套木製桌椅,直走是兩邊客房的通道,通道兩旁各有一大片通鋪,利用木板隔成好幾間,約1.5坪大的小空間,拉門一拉上,每間自成一個小天地,走道的盡頭,附設公用的浴室、廁所各兩間,限時供應熱水;戶外的院子,一半是有遮頂的,沿牆面擺設洗濯台,另一半是露天的,可晾曬衣物;僱請兩位女中(服務人員)。阿玉家人則住在二樓。

    阿玉家的會客室,儼然是個開放的空間,阿玉的阿公、阿嬤,阿爸、阿母待人很親切,所以小朋友都很自由的到阿玉家走動。憨仔是長期住客,除了到外地跑江湖,或入監服刑外,都有機會遇見他,約168公分、蓄平頭、皮膚黝黑、不胖不瘦看起來很結實,卻顯得臭老,總是穿著白色汗衫七分褲、赤著腳。

    憨仔的家也在台南,為何他要住旅社呢?憨仔年少喪母,時值日據時代,他老爸阿財伯以拉人力板車為生,憨仔總是跟在身邊,多少幫忙裝卸貨物,到了十七、八歲,拉起板車也有模有樣,力大如牛,他的綽號由此而來。

    後來阿財伯和一位有三個孩子的寡婦同居,互相照應生活起居,只是阿姨將憨仔當作外人似的。這時感覺沒有家庭溫暖的憨仔,開始不學好,工作之餘,抽菸、喝酒、賭博樣樣來,漸漸疏於工作。老爸氣得拳打腳踢,憨仔還是我行我素,後來索性離家出走。

    過日子總得需要錢,憨仔打零工收入不穩,因為認識一些狐朋狗友,開始兼差走上行騙之路,夜路走多了總會遇見鬼,監獄不知進出幾回。阿財伯對憨仔的惡行很生氣,不知有多少次,來到旅社也不管旁邊有人,又打又罵的:「幹!講都講不聽,汝爸會被你氣死。」三十幾歲的憨仔,任由父親捶打,只會舉起雙手護著頭部,每次也都會有人出面為憨仔解圍,說:「財伯仔!你不要惹氣啦!你也知道他頭殼不好不懂事,你這樣生氣,哪有甚麼用,你自己身體顧好卡要緊啦。」阿財伯無奈地搖著頭嘆口氣說:「唉!壞積德啦!才會出這種不肖子!唉!」然後垂頭喪氣地離開。

    憨仔已經是大人了,還要被父親打,既可憐又可悲,這是一對悲情的父子。幾年之後;當阿財伯離世時,很遺憾地,他沒有看到,日後有改邪歸正的兒子。

    憨仔在父親的告別式那天,還搞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糗事;那天冗長的儀式,讓憨仔擺出一付事不關己的樣子,竟然在一旁喝起酒來,還喝到醉茫茫的;當孝子要執幡時,他根本就站不穩,只好依靠他人扶持,由兩人各架著他的左右臂膀,另兩人各抓他的雙手,作執幡樣,還有個人在背後環抱憨仔的腰部,以防他癱軟,孝男蔴衫都鬆開了,帽子也掉了,一陣混亂之後,好不容易半拉半拖的把他抬上了靈車,憨仔和他父親一樣都是躺平的;親友們看了都搖頭、數落著說:「牛就是牛有夠不像話的」、「對啊!也不看看今天是甚麼場面」、「是啊!簡直是削他祖宗的面子」、「唉!都是他老爸欠他的債啦」、………

    印象中的憨仔,總是笑得很開朗,對小朋友也很友善,很難讓人將他和騙子畫上等號。他會玩撲克牌,讓我們用火柴棒押注,那是他吃飯的本領,障眼手法之快,就像變魔術一般,要押中談何容易,尤其在廟會、市集擺攤時,都有搭擋配合演出,只要有人好奇靠過去賭,必然十賭九輸。

    某個星期天上午,我和阿玉要去菜市場,吃一家好吃的魚羹米粉。驀然;我發現憨仔,面無表情愣愣地,站在市場對面,依然穿著白汗衫、七分褲,多穿了一雙夾腳拖,手上拿著一包用報紙包著的東西,我打算過去和他打招呼,阿玉說:「不要過去啦,他又在騙人了。」

    一齣金光黨戲碼於焉開始,劇情簡介:憨仔扮演白癡,站在路邊。共犯到菜市場尋覓佩戴金飾的婦人,鎖定對象之後,就靠過去輕拍了一下肩膀,輕聲地說:「歐巴桑!妳看!對面那個穿白色衣服的男人,他呀!頭殼空空、是鄉下有錢人家的兒子,要來新町(妓女戶)找女人,可是不知道路,說,若有人帶他去就要給錢;妳看他手裡拿著一包東西,那裏面包著兩萬塊。」這時候:戴金婦人會有兩個選項,一、不搭理掉頭就走。(恭喜啦!閃過一劫)。二、現出猶豫的表情,似乎想著:走到新町也只不過十分鐘的路程,就有錢可拿,好像也不錯。(遭了!劫難來臨了)。

    共犯繼續煽動戴金婦人將金飾取下,與白癡的錢對調,然後兩人再來平分,一人分一萬元。(註:民國50-60年代的黃金價格,ㄧ錢約二百多元左右。)共犯為了取信白癡手中的錢是真的,示意白癡把報紙打開,讓婦人瞄一下,確認有兩束鈔票。(註:當時最大面額是佰圓大鈔,假鈔道具的製作法,一萬元一束,上下兩面各一張佰圓真鈔,中間的部分,則使用歌本裁成佰圓尺寸大小,若單憑眼睛所見,真的看不出是假的)。

    當婦人取下金飾與白癡的紙包交換之後,共犯說:「歐巴桑!錢妳先拿著,妳在這兒等一下,我帶他去新町,很快就回來,到時妳才分一萬元給我。」然後共犯與白癡同時退場。

    這時;輪到婦人站在路邊傻傻地等,十分鐘過去、二十分鐘過去、三十分鐘過去,那個男人怎麼還不回來呢?算了,不等了,老娘還得趕回家煮飯呢?回到家,打開紙包,拿著鈔票一數,一、二、數不下去了啦,怎麼是廢紙呢?說是兩萬元,其實只有四百元是真鈔,天呀!一兩重的金子換四百元,虧大了,頓時有如晴天霹靂,眼淚鼻涕直流,咒罵著:「這倆個夭壽仔,有夠沒天良」。家人擔心地問,怎麼回事?這時,被害人夢醒了,對原由實在難以啟齒,就簡單的說:「被人拍了一下肩膀,就昏昏沉沉的把金飾交給對方,一定是被下了迷魂藥。」接下來的動作就是報警。

    綜觀;整個行騙過程,白癡不說話,都是由共犯「話山話水」,迷惑被害人,明明是胡言亂扯,還真的能騙到手。小時候我有個疑點,新町的位置距離市場又不遠,我也知道路,指引路就有不少錢可賺,怎麼可能呢?大人怎麼會相信呢?新町這條巷弄,雖然我知道位置卻從沒有走過,因為家中長輩總是叮嚀,不要走那一條街,有時和母親要往那個方向去,也都會繞道而行,印象中總覺得那似乎是個神祕、複雜的地方。現在這條街道,已拓寬為可以雙向行駛汽車了,那曾經繁華熱鬧過的風化區,早已不留痕跡,若有,也只是存在於老市民的記憶中罷了。

替天行道

    在菜市場看到憨仔之後,有個周日下午,在阿玉家遇見憨仔,他一如往常笑臉迎人,當時我年紀雖小,卻也具有正義感,我雙手插腰抬起頭,質問:「憨仔!我有在菜市場看到你,你為什麼要騙人家的錢呢?」憨仔聽了,隨即收斂起笑容,抖了一下身子,挺起胸膛、睜大眼睛,擺出一付正氣凜然的架式,氣勢比我尤甚,用慢而有力的語氣說:「啥米?我騙人家的錢?我哪有騙人家的錢。」接著舉起右手、指著天說:「我是專門在替天公處罰那些貪心的人。」我說:「你們不是都會使用迷魂藥嗎?」他說:「哪有什麼迷魂藥?根本就沒有使用迷魂藥。」說完一溜煙回房間去了。有小朋友去敲房門,找他玩撲克牌,他都噤聲不搭理;騙子最怕警察,是否我的問話,讓他有面對一位便衣小警察的錯覺,而感到不是滋味;直到天色漸暗,我們要回家吃晚飯了,都不見憨仔出現。

    聽了憨仔的歪理,我才了解;原來騙子是以「代替天行正道」的理由,來粉飾自己的罪行。事隔近五十年了,憨仔大言不慚的樣子,我記憶猶新。因此;從小我就懂得警惕自己,社會上有專門行騙的行業,所以容易取得的錢財,一定要謹慎,可不能不賺反賠、還要被取笑為是個貪心的人。

浪子回頭

    阿財伯走了之後,不再被父親修理的憨仔,反而頭殼比較清醒,似乎體會到歹路不能走,朋友找他合作耍詐,他都意興闌珊,這時憨仔已經四十歲了。正好;阿玉家有位親戚經營工廠,需要一位隨車搬運工,包吃包住,這份工作很適合憨仔,透過阿玉的阿爸介紹,憨仔重操本業,裝卸貨的操作得心順手,工作認真肯吃苦,與同事之間相處和諧愉快,憨仔過著心安理得的日子。

    約隔兩年,憨仔當起了新郎倌,與大他兩歲的老相好罔腰結成連理。罔腰是個命運坎坷的女人,出生在鄉下一戶三餐不繼的家庭,十八歲時,買方說是要讓她到府城幫傭,其實是推入火坑,在新町執業。憨仔與她很投緣,兩位社會邊緣人相知相惜。憨仔工作穩定存了一點小錢,罔腰也年老珠黃了,冀望能有一個安定的家,兩個人商量的結果:「我們來結婚吧。」

    憨仔婚後搬離工廠,與罔腰在眷村租房子,雖老舊租金卻很便宜;憨仔每天騎著腳踏車上下班,單趟就要半小時,憨仔甘之如飴,無論颳風下雨都不缺席,每個月都能領到全勤獎金,太太就在住家不遠處的餐廳廚房打雜,夫妻倆省吃儉用,過著衣食住無慮的日子。

    約1978年的秋天,某個周日下午,當時我尚未婚,和幾位朋友相約在西門路等15號公車,一齊要到安平古堡逛逛。我探頭看公車來了沒?卻看到憨仔騎著裝有貨架的鐵馬,緩緩地從我眼前經過,側坐在後座的太太,身子微向前傾,夫妻倆似乎在對話,兩人笑顏逐開顯得很開心,我看了很感動,那是一幅美麗的畫面。原來幸福不是光鮮亮麗的王子與公主才能擁有;夫妻之間相互扶持、彼此珍惜、腳踏實地、坦然地過日子,儘管憨仔、罔腰看起來是一對土裡土氣的夫妻,也能夠散發出幸福滿足的氣息。

保護自己本不易

    隨著科技的進步,詐騙的招式層出不窮,有利誘、有恐嚇。阿鳳姊是我好友阿美的大姊,年六十五歲,住在中部的小鎮,三個子女都已嫁娶,也因工作移居外地,所以阿鳳姊獨居。印象中,寡居的阿鳳姊,是位虔誠的基督教徒,善良、單純,舉凡教會的活動她都熱心參與,日子過得充實愉快。

    八月下旬她來台南,約了中午餐敘,三年不見,她似乎蒼老了許多;用餐前照例低頭禱告,感謝主!阿們!她談起;這三年她遭遇兩次電話詐騙案,合計一佰多萬元的私房錢,都被榨光了。第一次的詐騙理由是:她被盜刷信用卡,需要繳保證金查明。第二次的詐騙理由是:某某地檢署懷疑她有涉案,需繳保證金查明。兩次都說若經查沒事,保證金會即時退回,結果都是有去無回。

   我聽了,一時真不知要如何搭腔,我問:「妳有沒有在看報紙?」她說:「沒有啦!報紙的字那麼小,看了會頭暈。」我問:「妳付款之前,為何不先找認識的人商量呢?」她說:「歹徒說:絕對不可以跟任何人講,不然,事情會更嚴重。」阿鳳姊說,魔鬼太邪惡了,讓她閃不過厄運,每當想起失去的錢財,令她感到痛心時,她都會向上帝哭訴:「主啊!為何人心如此險惡?為何人們不聽祢的教義,要做傷天害理的事呢?」

    我一時語塞,因為我也不知道上帝會如何回答;這時我心裡想到的是,上午在家觀看2002.11.24老師父在吉隆坡演講的DVD【運用思想發揮智慧】所講的:『……學佛要把握一個大前提「不傷害別人,自己也不要受到傷害」。前面一句話不傷害別人,比較容易做到,同時自己也不要受到傷害,就不太容易了,為什麼呢?做一個佛教徒,甚至於信佛很久的人,往往不傷害別人,最後自己卻受到傷害。……』。所以無關乎信仰的選擇,要做到保護自己確實大不易,不過,我還是對眼前這位被詐騙的受害人說:「妳太老實了,妳要好好學習保護自己。」

    餐畢;彼此互道:「珍重再見」。然後各走各的。我依然行走於千佛山,學習如何運用思想發揮智慧,面對色塵緣境的浮動時,能懂得「不傷害別人,自己也不要受到傷害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