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生死有關--超度佛事的功德(下)

參、常見的超度佛事及其根據

經典中有許多關於超度法事的文字,各宗各派也都有其特別的超度法。實則,佛法無定法,超度佛事並非固定不變;另一方面,佛法講究依教如法,有其師承與傳統。因此,超度佛事仍有其不變的道理和原則。楞嚴經說:「歸元性無二,方便有多門。」超度佛事亦復如此。茲列舉於后:

一、禪宗──禪門以棒、喝、機鋒、轉語等法達到饒益眾生的目的。例如:百丈野狐的公案。

《無門關》云:「百丈和尚凡參次,有一老人常隨眾聽法,眾人退,老人亦退;忽一日不退,師遂問:面前立者復是何人?老人云:諾,某甲非人也,於過去迦葉佛時,曾住此山,因學人問: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?某甲對云:不落因果;五百生墮野狐身,今請和尚代一轉語解脫野狐。遂問: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?師云:不昧因果!老人於言下大悟;作禮云:某甲已脫野狐身,住在山後,敢告和尚,乞依亡僧事例。」(註十六)

此段是百丈禪師以一句轉語超度化人的公案。

二、淨土宗──以恭念「南無阿彌陀佛」六字洪名為最主要法寶。古德說:「一句彌陀是大總持。一句彌陀是無量深妙禪。」從臨終助念、入殮、超薦到荼毗(火化)均以念佛為主,再配合讀誦淨土經典、教理開示、咒語、皈依、禮懺、回向等儀式而形成淨土宗的儀式。只要行者至誠懇切如法行持,必然有不可思議的功德與感應。因為亡者(中陰身)諸根明利,所以最易感通,而

得植菩提。

《無量壽經》云:「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至心信樂欲生我國,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;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。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發菩提心,修諸功德,至心發願,欲生我國,臨壽終時,假令不與大眾圍繞現其人前者,不取正覺。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聞我名號,繫念我國,植眾德本,至心迴向,欲生我國,不果遂者,不取正覺。」(註十七)

三、律宗──本宗以三皈依、授幽冥戒、持戒功德回向及請法師講菩薩戒經福資亡者。

《法界次第初門》云:「三歸之用,正破三邪,濟三塗,接三乘,出三有;佛法以此三歸為本,通發一切戒品,及諸出世善法。」(註十八)

經云:「歸依佛,不墮地獄。歸依法,不墮餓鬼。歸依僧,不墮畜生。」(見《瑜伽燄口》儀軌)。
幽冥戒乃是為法界六道群靈授菩薩戒,使其具善根福德,種下菩提種子,而脫三塗,往生善處。

請法師講菩薩戒經乃是依於梵網經云:「常教化講說菩薩戒,救度眾生。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,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,福資亡者,得見諸佛,生人天上。」(註十九)

四、密宗──密宗有多種不同法派,其超度法亦有許多種類。常被提到的有:瑜伽燄口、中有聞教得度密法及各法派的中陰身引度法。

瑜伽燄口──依據《瑜伽集要救阿難陀羅尼燄口儀軌經》演繹增益科文而成。梵文「瑜伽」譯為相應,密法之總名也。密法「以佛三密(身、語、意)

加持眾生的三業。眾生三密者:謂手結印為身密,口誦真言為語密,意觀本尊,或觀三昧,或觀種子字為意密;行此密,藉如來之加持,眾生三業與如來三密相應,以達『入我我入,無二無別』之境,或成就一切蘇悉地(意譯作妙成就,依誦持真言等,得以完成究極、殊勝之妙果)的相應位也。」 

燄口為餓鬼王之名。本法以施食餓鬼道及非人眾生為主要對象,亦為對亡者超度的佛事,也可說是一種中陰身超度法。由戒行莊嚴、定慧等持、儀軌閑熟的清淨法師主法,依教如法行持,承金剛上師及三寶加持攝受的功德力及齋主虔誠供養、普施之力而利益有情眾生。

《瑜伽燄口》儀規包括:

  杕〈十方禮〉

杌上篇〈敬供〉──請聖、登寶座、五方結界、啟請、皈敬上師三寶、表白施食緣起文、淨壇、修曼陀羅法:供養諸佛、請聖眾、宣疏、獻供奉食。

杈下篇〈悲施〉──入定、破地獄門、奉請地藏王菩薩、奉請引魂王菩薩、普召請各類鬼魂同赴道場、顯施、密施:召請餓鬼、懺悔滅罪、施甘露、開咽喉、說七如來、皈依三寶、發菩提心、授三昧耶戒、食施、水施、施障施鬼、普供養、誦尊勝咒、圓滿奉送、百字明咒補闕、薜荔多文、普回向等。

其內容除了以密法為主之外,尚有教理開示,禪門法語,可謂文字典雅,內容豐富,法義微妙。

中有聞教得度密法──蓮花生大士著,用以開示臨終和已死的人。只要在亡者面前誦讀,可以幫助他們得到饒益。現在已有幾種中文譯本可供參閱。

中陰身引度法──密行者「以四禪八定作基礎,行止(奢摩他)觀(毗婆舍那)之法,入滅盡定境。」「於禪定中陰覆自我,以法身現一境性,也就是離開情或意識之相,以覺觀的妙行與中陰身溝通,為其開示佛法,說明諸般因果的關係,示導迷惑與覺悟的法要。」「使亡者有機緣轉迷成覺,淨業顯道,不為情識所惑,藉啟發菩提之道性,投入人的世界,有機發起無上菩提心,以

至成就道果。」(註廿一)

密教有梵密、藏密各種法派不同。必須經具格金剛上師口授親傳,精進修持。否則,不依教,不如法,擅自修學,極易著魔,不可不慎。

註 釋

註十六:參見白雲禪師著《休庵禪案》頁六。

註十七:《淨土五經》頁廿五至廿六。

註十八:智者大師撰《法界次第初門》頁廿一。

註十九:《梵網經菩薩戒本》〈不能救生戒第二十〉頁八。

註二十:白雲禪師著《佛學概論》頁一一三。

註廿一:參閱白雲禪師《尋道的人》頁一一五至二二三。

五、經教──由亡者眷屬恭敬虔誠為命終眾生修諸功德,乃至設齋,造眾善因,可以使亡者解脫罪苦得大利益。提及超度佛事的經典甚多,茲列舉部分如后:

杕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〈利益存亡品〉第七云:「未來現在諸眾生等,臨命終日,得聞一佛名、一菩薩名、一辟支佛名,不問有罪無罪,悉得解脫。若有男子女人,在生不修善因,多造眾罪,命終之後,眷屬小大,為造福利一切聖事,七分之中而乃獲一,六分功德,生者自利。以是之故,未來現在善男女等,聞健自修,分分己獲。無常大鬼,不期而到,冥冥遊神,未知罪福。七七日內,如癡如聾,或在諸司辯論業果。審定之後,據業受生。未測之間,千萬愁苦,何況墮於諸惡趣等。是命終人,未得受生,在七七日內,念念之間,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利救拔。過是日後,隨業受報。若是罪人,動經千百歲中,無解脫日。若是五無間罪,墮大地獄,千劫萬劫,永受眾苦。復次長者,如是罪業眾生,命終之後,眷屬骨肉為修營齋,資助業道,未齋食竟,及營齋之次,米泔菜葉,不棄於地。乃至諸食未獻佛僧,勿得先食。如有違食及不精勤,是命終人了不得力。如精勤護淨,奉獻佛僧,是命終人,七分獲一。是故長者,閻浮眾生,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,設齋供養,志心勤懇,如是之人存亡獲利。 」(註廿二)

地藏經俗稱佛門孝經,其中有許多談到超度亡者的道理方法,值得研究參考。

杌《佛頂尊勝陀羅尼經》云:「受持此陀羅尼法,當先洗浴著新淨衣,白月圓滿十五日時,持齋誦此陀羅尼滿其千遍,令短命眾生還得增壽,永離病苦,一切業障悉皆消滅,一切地獄諸苦亦得解脫,諸飛鳥、畜生含靈之類,聞此陀羅尼,一經於耳,盡此一身更不復受。佛言:若人遇大惡病,聞此陀羅尼,即得永離,一切諸病亦得消滅;應墮惡道亦得除斷,即得往生寂靜世界,從此已後更不受胞胎之身,所生之處,蓮華化生。一切生處,憶持不忘,常識宿命。佛言:若人先世造一切極重罪業,遂即命終,乘斯惡業,應墮地獄,或墮畜生、閻羅王界,或墮餓鬼乃至墮大阿鼻地獄,或生水中,或生禽獸異類之身,取其亡者,隨身分骨,以土一把,誦此陀羅尼二十一遍散亡者骨上,即得生天。」(註廿三)

古德說:「西域尊者往東來,卻被文殊化引開;東土若無尊勝咒,孤魂難以脫塵埃。」(註廿四)由此可見尊勝咒的功德與重要。

杈《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》云:「若有眾生,造諸重罪,遇佛及僧,至誠懺悔,不復更作,罪得消滅。設所命終,閻摩羅法王推問未定,亡者生存六親眷屬,請佛迎僧,七日之內,轉讀大乘方等經典。燒香散花,當有冥使,檢覆善惡,持五色神旛,來至王所,其旛前後,歌詠讚歎,出微妙聲,柔和善順,報閻王言,此人積善。或有亡者七日之內,信邪倒見,不信佛法大乘經典,無慈孝心,無慈悲心,當有冥使,持一黑旛,其旛前後,有無量惡鬼,報閻王言,此人積惡。爾時閻羅法王,見五色旛至,心大歡喜。高聲唱言,願我罪身亦同汝善。當此之時,諸地獄中變為清泉,刀山劍樹如蓮華生,一切罪人咸受快樂。若見黑旛,閰王瞋怒,惡聲震裂,則將罪人付十八獄,或上劍樹,或刀山中,或臥鐵床,或抱銅柱,牛犛拔舌,碓擣磑磨,一日之中,萬死萬生,乃至展轉墮阿鼻獄,受大苦痛,從劫至劫無有休息。」(註廿五)

此部經由婦人墮胎事件談起,並提到冥界審判及超度之法。

杝《佛說盂蘭盆經》云:「佛言:汝母罪根深結,非汝(目連)一人力所奈何。汝雖孝順,聲動天地。天神地祇、邪魔、外道道士、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,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,乃得解脫。吾今當說救濟之法,令一切難皆離憂苦。佛告目連: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,僧自恣時,當為七世父母,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,具飯百味五果,汲灌盆器,香油錠燭,床敷臥具,盡世甘美,以著盆中,供十方大德眾僧。

當此之日,一切聖眾,或在山間禪定,或得四道果,或在樹下經行,或六通自在,教化聲聞緣覺,或十地菩薩大人,權現比丘。在大眾中,皆同一心,受和羅飯,具清淨戒,聖眾之道,其德汪洋。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,現世父母、六親眷屬,得出三途之苦,應時解脫,衣食自然。若父母現在者,福樂百年,若七世父母生天,自在化生,入天華光。」(註廿六)

以上經典所提及超度方法有:念佛菩薩名、瞻禮供養塑畫佛菩薩形像、供佛齋僧、誦經、持咒及其他善行──如布施、行善、受持戒法、燃指供佛、刺血寫經、發願出家、行菩薩大願或如虛雲老和尚朝禮五台山等,皆可達到超度父母親人的目的,並非祇局限於誦經禮懺而已。

誦經的用意如同聽聞佛陀講經說法,能使大眾明了佛法要義,種下菩提種子及得度因緣,當因緣成熟時,即能轉業成道,成就菩提道果。

其他常為佛弟子持誦的經典如: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、心經、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、妙法蓮華經、大方廣佛華嚴經、楞嚴經、圓覺經、無量壽經、佛說阿彌陀經等。

懺法則有:梁皇寶懺、慈悲三昧水懺、藥師寶懺、地藏寶懺、金剛寶懺、大悲懺、法華三昧懺儀、阿彌陀懺法、三時繫念等。懺法為古德依經典的法義、制度以禮佛求懺悔,發露前愆,檢討改過,而訂定之儀式。

其他還有:水陸儀軌、大蒙山施食、懸幡蓋、然油燈、設福布施等。

超度亡者要以慈悲心、平等心、至誠心為主,切勿殺生害命,造作惡緣及祭拜鬼神。地藏經云:「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於閻浮提眾生,臨終之日,慎勿殺害,及造惡緣,拜祭鬼神,求諸魍魎,何以故?爾所殺害乃至拜祭,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。但結罪緣,轉增深重。」(註廿七)

註 釋

註廿二: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頁九二至九六。

註廿三:《佛頂尊勝陀羅尼經》頁三五至三九。

註廿四:《瑜伽燄口》頁七一。

註廿五:《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》頁八至十。

註廿六:《盂蘭盆供儀軌》頁十二至十四。

註廿七: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頁九○至九一。

與生死有關--超度佛事的功能五      智旭

 肆、超度佛事的功能

近年來,風災、火災、水災、震災、兵災及各種意外事故頻傳,發生災害之後,各地善心人士紛紛為罹難者舉辦超度儀式。佛教的超薦儀式是否有其功德呢?應該如何興辦法事呢?由前面引用的經文應可知其梗概。筆者以為只要吾人盡一份心力,至誠懇切,秉持慈悲心,依教如法為亡者舉辦超度佛事,至少可以達到下列功能:

一、引導亡者,種下菩提種子,往生善處。

二、撫慰眷屬心靈,使生者安心。藉由超度儀式使亡者與眷屬得到心靈感通。

三、使亡者離苦得樂。

四、表達對生命的尊重,利於生命之安頓。

五、表達真正的孝思,使亡者得到真實的饒益功德。

六、可以安定社會人心,冥陽兩利。

七、以生死為師而有助於行者修道、堅固道心。

八、經由種種瑞相,可以當下驗證佛法的不可思議功德。

如果佛事功德圓滿,亡者的親屬,多會得吉祥夢兆,生起歡喜心,家人平安吉祥等徵兆或見得種種瑞相。譬如依《地藏經》記載:見地藏形像及聞此經,乃至讀誦,香華飲食,衣服珍寶布施供養讚歎瞻禮,得二十八種利益。《囑累人天品》云:

「一者、天龍護念。二者、善果日增。三者、集聖上因。四者、菩提不退。五、衣食豐足。六、疾疫不臨。七、離水火災。八、無盜賊厄。九、人見欽敬。十、神鬼助持。十一、女轉男身。十二、為王臣女。十三、端正相好。十四、多生天上。十五、或為帝王。十六、宿智命通。十七者、有求皆從。十八者、眷屬歡樂。十九者、諸橫消滅。二十者、業道永除。二十一者、去處盡通。二十二者、夜夢安樂。二十三者、先亡離苦。二十四者、宿福受生。二十五者、諸聖讚歎。二十六者、聰明利根。二十七者、饒慈愍心。二十八者、畢竟成佛。」(註廿八)

同理可知,只要依教如法,超度佛事可以成就無量無邊的饒益功德。不過,菩薩於所作福德或功德皆不應貪著。

 伍、結語

超度佛事是為了薦拔親人及其他受苦眾生(以鬼道及中陰身為主要對象;三向焰口是以向天、向人、向非人為利益的對象),應該以莊嚴肅穆的態度,秉持平等心,大慈大悲的心懷從事此菩薩大行。不應有低俗、戲論、傷風敗俗或欺騙的行為,也不應以營利為目的而成為買賣經懺;因為菩薩不應貪著名聞利養。否則,必將種下惡因、造作惡業。當知因果絲毫不爽,善惡業報歷歷分明,自作必然自受。

超度佛事的特色是清淨莊嚴、契機契理、真實饒益;不應該被誤會為迷信的祭祀儀式。它有其道理方法和依據。超度佛事也不是有錢人才能花費得起的聚會、熱鬧。佛法講究「萬法唯心造」,佛法從恭敬、虔誠心中求得。佛法本無定法,相應即是。

僧團需要有戒行莊嚴、精進修行的清淨法師來弘揚佛法,續佛慧命。古德說:「有佛出世龍天喜,無僧說法鬼神愁。」佛弟子期共勉之。

古人說:「國之將亂,鬼神先亂。」而社會人心安定,人人向善,則鬼神也會得到安頓。維摩經云:

「若菩薩欲得淨土,當淨其心,隨其心淨,則佛土淨。」(註廿九)

是以轉生死為涅槃也在方寸之間。

雲老禪師說:「了生而後脫死。」平日把握每一個現在老實修行,重於死後的超度儀式。

《十二品生死經》云:「佛言:人死有十二品,何等十二?一曰無餘死者,謂阿羅漢無所著也。二曰度於死者,謂阿那含不復還也。三曰有餘死者,謂斯陀含往而還也。四曰學度死者,謂須陀洹見道跡也。五曰無欺死者,謂八等人也。六曰歡喜死者,謂行一心也。七曰數數死者,謂惡戒人也。八曰悔死者,謂凡夫也。九曰橫死者,謂孤獨苦也。十曰縛著死者,謂畜生也。十一曰燒爛死者,謂地獄也。十二曰飢渴死者,謂餓鬼也。比丘當知曉是,當作是學,勿為放逸,勿起婬色,遠離諸橫以清淨心,所未得證常令成就。所以者何?數數死者甚苦,悔死亦苦,橫死甚劇,縛著死亦劇,燒燜死甚痛,飢渴死亦痛。如是比丘當作是學,習在閑居,若處樹下,學禪一心,無得輕戲,無得後悔,是為佛教,是佛法則。」(註三十)

我輩佛弟子們當勤精進,慎勿放逸,及時醒悟。「凡起心動念與道相應,與生死有關。」誠哉是言。

註 釋

註廿八: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頁九十至九十一頁。

註廿九:《維摩詰所說經》頁十

註三十:《十二品生死經》大正藏冊十七、頁五七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