圓覺之道第六集(下)

當然涉及到這方面,大家會聯想到一個問題:佛陀說的並不只有這些嘛!並不只是四聖諦、八正道、六波羅蜜、四無量心。當然我們要了解,這是依於道理方法,一個理念上跟修養上的建立,譬如:還涉及到五蘊方面的、十二緣起方面的……,這些其實在基本理論上是“共法”,剛剛說的這些是“不共法”。所謂的“共法”,是共同都可以使用的,佛陀說了很多,可是依於聲聞的根基,菩薩的根基,這些不共的法,可以說是點得很清楚的。所以我們看經,如果不了解這部經,往往只是照經文上說了些什麼,就認為這是一個法門,一生就拿這麼一部經當成生死法門的話,可能就忘了自己的根基、忘了自己具備的條件,結果呢?不相契,不相應,就什麼好處也得不到!所以說修行辦道,還必須對佛陀所說的道理方法,你的興趣相不相契?條件相不相應?所以說要相契、相應!這時候去學的,或者稱之為“一門深入”的話,那才不僅僅是可信,而且可靠。總之,並不是因為所謂的現在末法時期,真正有教沒有行,所以就沒有證果的人的話,若只是用這種概念來看問題,其實也不正確。為什麼?在《大涅槃經》及很多經典的記載,或者一些論典裡的分析,如果能夠持續照著佛陀說的道理、佛陀說的方法去做,一定是有修有證;我們現在只談知見,只在知見上去介紹些什麼,往往這種知見,並不是佛陀的知見,如果加上很多自己的知見的話,可以說連知見也不正確。所以我常說一句不太好聽的話,很多學佛的人,把自己完全投入,希望這一生不要白白的走一趟,希望能夠有所成就,結果呢?可以說都是很失望,有的直到臨命終,還做不了主,會惶恐、害怕、擔心。為什麼?因為他並沒有真正懂得佛陀說的道理以及佛陀說的方法,怎麼樣去修而能證得,只是以一些人為的知見去修,結果當然就不可能證果!因為連教的這些知識經驗、道理方法都有問題,當然就不可能得到所謂的無上正等正覺。這些責任歸咎於誰?其實也不只是現在所謂的法師、大師、長老是如此,可以說如果把時間推得比較遠一點的話,近五、六百年來,知見幾乎都或多或少有一些問題,為什麼?很多學佛的人,出家或者在家都一樣,不太喜歡在藏經──真正佛陀說的道理方法的原經典上去看,都是看那些所謂的論典,或者心得報告,都是在贊、頌、偈、疏……上去看。要知道,這都是個人的一些心得、個人的一些知見,並不是真正肯定可以代表佛陀的知見或者佛陀說的道理方法。

舉個簡單的例子:我們常說,修彌陀淨土可以帶業往生。帶業往生,如果有二個觀念不能建立起來──首先,帶業往生是帶你發起修彌陀淨土的願的那一天開始起,以前的那些業可以帶走,可是當你發起這種願那天開始,以後的業是帶不走的。如果這觀念不先建立起來,認為帶業往生,就邊修淨土邊造業,當然去不了西方極樂世界!這是第一個觀念。第二個觀念,西方極樂世界是一個法音世界,沒有業報。既然沒有業報,依於佛陀說的道理,「業不清淨,不可能成就道業」,所做的業不能清淨的話,就不能見道的這種理論來看,帶業往生,這些業帶到西方極樂世界,怎麼消化?因為極樂世界沒有業報,這些不能夠消化掉、清淨掉的業怎麼辦?這都是一些必須把握的!以第一個觀念,你發願開始起,之前的業可以帶走,之後絕不可能帶得走,還是要受報完了才能有去西方極樂世界的機會。第二個觀念,極樂世界是一個法音世界,沒有業報。你既然帶著過去的業,去了以後,這業怎麼消?就要知道,所謂九品蓮台度眾生,九品蓮台裡說得很清楚,業愈重、帶的業愈多,蓮台的品位就愈低,低到什麼程度?低到下品下生。為什麼有所謂的“上品上生,花開見佛”?想想看,如果帶的業那麼多,從修彌陀淨土到達極樂世界,並沒有在極樂世界成為眾生,只是在蓮台裡得到一個蓮位而已。如果業重,是下品下生的蓮位,必須要慢慢提昇,提昇到上品上生才能跨出蓮台,真正踏上西方極樂世界的淨土,成為極樂世界的眾生。這中間要承受多大的苦,這些承受的苦,就是一種業的感報。為什麼說在蓮台裡是承受苦呢?因為極樂世界是個法音世界,處處充滿了法音,待在蓮台裡,品位愈低,能聽得到法音的聲音是微乎其微。想想看,悶在蓮位裡有多苦?要慢慢在蓮台內承受業,苦的承受,才可以慢慢提昇蓮台品位,所謂帶業往生,業怎麼消?那就是說,看帶的業多少,投到蓮位的品位就有多高;如果你在娑婆世界的業都清淨了,我可以告訴你,你去極樂世界,就可以得到上品上生。可是也絕不是一下就可以進入到西方極樂世界,見到阿彌陀佛就可以成為極樂世界的眾生,那是不可能!因為一定要經過蓮台,也就是業愈輕,得到蓮台的品位就愈高。你在娑婆世界,業如果完全受報盡了的話,所得到蓮位的品位就是上品上生。上品上生,一定要等花完全綻開了,才能離開蓮台跨上極樂淨土,才可以成為極樂世界的眾生,然後聽阿彌陀佛講經說法;否則的話,即使在所謂的上品裡,上品下生、上品中生、上品上生,只能聽到法音,聽不到道理內涵。一定要腳踏上了極樂世界的國土,成為極樂世界的眾生,才能夠聽得到阿彌陀佛在說道理、說修行的一些內涵。最起碼這兩個觀念要把握。

近五、六百年,很多所謂的高僧大德談到「一句彌陀,罪滅河沙」,害了多少人!喔!唸一句阿彌陀佛,像那河裡的沙子那麼多的罪業可以消掉,太容易了,可能嗎?不可能!要曉得,沒有業不受報的,因果律肯定──有其業因就要受業果,只是業因成份的不同!譬如:有的是善的,有的是惡的;是善的就受樂,是惡的就受苦。唯一不同處,一個學佛的人──修行辦道的人,可以化重業而轉輕報:就是嚴重的業因,因為學了很多道理方法去修行辦道,可以轉變為輕的。這話怎麼說?舉個例子:學佛的人,一旦業報展現的時刻,譬如說,平常因為人或者事,因為人與事是分不開的,總是離不開人與人之間,因為什麼事,普通一般的人,因為意見不合、因為某些不歡喜,可能開始是爭吵,爭吵以後慢慢呢?甚至打起來,最後呢?可能就要出人命,這是一般人的現象。如果是一個學佛的人、修行辦道的人呢?這種業報顯現的時刻,可能也會爭吵,可是在爭吵時可能因為你有修養,有佛陀說的一些道理方法告訴你如何去面對人與事,自然會少講幾句,甚至於根本不僅僅不跟人家爭辯,還願意用道歉的方式去化解的話,想吵都吵不起來,就不可能打起來;連打都打不起來,就不可能更激烈的出人命。任何的業報,依於你是個學佛的人,有這種修養的話,也就是以佛陀的道理方法做為修養,可以把原有的重業,本來這個業顯現出來,可能會出人命,而因為學佛,懂得道理方法,所以在那緊要關頭就可以緊急剎車;緊急剎車是根據什麼?根據道理方法!譬如說,六波羅蜜法有忍波羅蜜、有布施波羅蜜、禪定波羅蜜、還有般若波羅蜜,這都是可以用得上的方法。你能在那時候緊急剎車,不錯,人家侮辱了你、罵了你、給你難堪了,甚至揍了你一拳,或者打傷了你,假使,只是假使!你過去如果曾經殺了人家,欠了人家一條命的話,這一生可能就可以轉輕的方式來受果報;譬如說受點傷、受一點侮辱,或是損失一些錢財等,就不須賠一條命即可化解,使原來嚴重的業因,轉變為輕微的果。這都是一些,不可以離開的道理方法,所以不可用自我的知見,去說佛法,去學佛法。

我剛說近五、六百年來,幾乎都是或多或少都要加上一些自己的意見、自己的知見,把佛陀原來的道理方法,加上一些自己的知見。如果說,自己的知見,是在現實生活中真正體會到,可以得到利益,那還好;如果只是得到財色名食睡的利益,不是道的利益的話,那想想,我們學佛,很多人求發財;學佛,很多人求消業;學佛,很多人在求什麼的話,這都是一種人為的知見,反而把佛陀說的道理方法的本來面目給淹蓋了,等於畫蛇還添足一樣。我們目前可以說,看經也好、修行也好、一個法門一門深入也好,其實如果不能夠深入經藏,智慧就不可能形成,只有深入經藏,去認識釋迦牟尼佛的道理方法、去學習釋迦牟尼佛的智慧,怎麼樣轉變成為自己的修養?如此才可以說有圓覺的機會。當然也可以成就菩薩十個等位,不一定初地到四地,或者四地到七地、或者是八地到十地,都有機會成就。只不過我在這裡講一句閒話,成就菩薩,初地到四地很容易,可是也很容易退失;如果四地到七地,則可以提昇你的修養。在中國這種環境,比較適合於修菩薩行,因為聲聞乘於戒律、戒行方面要求太嚴格,在我們的環境中很多行不通,也可以說現在這種時代背景,很多地方的確施展不開,這是這一節所談的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