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與空(中)      

要談一個完整的佛法,必須要談“體、用、相、境”,這四個少一個都不是佛法!所以我們常常說談佛法,總會有人說「不如法」,為什麼不如法?不合乎佛陀原來所說的道理方法!“色”與“空”,以表相而言,我們假設飯菜是色,肚子餓是一個空相,那「吃了飯菜不餓了」,那是什麼相?還是空相!注意我講的這句話,肚子餓了是個空相,飯菜是一個色的話,我們把飯菜吃下去,原來的餓消失了,好像顯現的是飽相…為什麼還是空相?說原來的餓相是空相,那為什麼飽相還是空相?思考一下…不要忘了,談“合”,談“色空義”,只談“色”談“空”,還是一個表相,如果你還能抓住“即是”或者“合”,你就不會懷疑,「餓、我們吃了,就不餓了,顯現的是飽相,為什麼飽相還是空相」?我們說餓相是空相很容易理解,說飽是空相怎麼去認識?我用另外一種方式講,餓是一種有相,既然餓是一種有相,我們把東西吃下去以後,不餓了、轉變為飽相了,飽相還是一個有相對不對,餓相是有相,吃飽了、不餓了,顯現的飽相,它還是一個有,為什麼說它還是空?原來的餓,不存在了,顯現的第一個空!吃飽了,依餓而言,肯定是空了,很能理解,「飽了」,為什麼它還是空相?很簡單,如果你吃了就飽了,你下一頓還要不要吃?以後還要不要吃?所以這裡面的有,一個是肯定的有,還有一個是暫時的有!因為什麼?慢慢消化了,原有的飽相又會顯現空相!所以“有”,一個是肯定的有,還有一個是暫時的有,這是佛法中間最難把握的一點!就好像我們講煩惱,因為什麼事情煩惱,事情搞清楚了,不煩惱了,是不是你真正就不煩惱了?同樣有了別的事情來,你的煩惱還是會生起!就等於原來餓了,吃了會飽了,飽了以後慢慢消化,還是會餓,一樣的道理!這樣懂不懂…?

  只是唸名相沒有用,要知道它的道理在哪裡!道理就關係到“體、用、相、境”,我們先從“色”與“空”的關係來談這個問題。我們先談本體,我問大家:「現在要談本體,要拿什麼做為本體」?你們不要忘了,佛法是對誰說的啊?佛法是對人說的!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個“我”,那個“我、人”,不能提出一個本體性的東西來談佛法,那個叫做什麼?叫做打高空、沒有目標、沒有主題!所以佛法的本體,就是“人”!剛剛我談這麼多,你就不能忘了,我談的任何問題都關係“人我”,如果沒有“人我”的存在,談作用、談表相、談意境…沒有用!所以必須先要確定,「誰在那裡學佛」?「當然是我在那裡學佛」!這個我,就是那個“人我”!我們談“色空”,“色”跟我有什麼關係?“空”跟我有什麼關係?如果不把那個我放進去,你們在講這一些,就等於我前面講了一大堆,你們還是抓不住究竟我在說什麼,只知道一些名相.我寫的名相你們都會,可是忘了一個大前提──必須要把自己的我放進去,如果不把那個我放進去,我談這些名相你只會背,所以我們的佛學院為什麼不考試?因為考試是提出一個問題,寫一個答案,譬如什麼叫做五根,你就寫色聲香味觸…可是誰的色聲香味觸啊?別人的色聲香味觸跟你有什麼關係?所以不要忘了自己!談佛法把自己放在一邊,可以說你不是在那裡學佛,根本也不是在談佛法,那只是在解釋名相!解釋名相對我們有什麼用?譬如談色空,色跟我有什麼關係?!空跟我有什麼關係?!你最多唸出來,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」…那又怎麼樣?!你不把那個我放進去,對你毫無幫助!所以常常有人學佛學了一輩子,名相會唸一大堆,最後跟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,結果是「佛法是佛法、我是我」,因為他從來沒把自己放進去!

  可是他會把別人放進去,譬如說我們看到人,或者一個扣子沒有扣好,「唉!你看你那扣子沒有扣好,出家人這樣不莊嚴」,…看人看得很清楚,可是有沒有想過?當你看到人家的扣子沒有扣好,是不是要摸摸自己的扣子扣好了沒有?那才跟你有實際關係啊!人家扣子沒有扣好,那只是你所見到的,因為這個裡面還有什麼問題啊?還有它的作用、它的表相、它的意境呢!你把自己那個我放在一邊,反而把人家的我放在前面;所以我常說,人家給你難堪,那是最好熏習的機會!人家講直話,講你的缺點,應該那是最好的覺悟機會!可是我們人不是如此,把自己的我放在一邊,把別人的我放在前面,「你在那裡罵我,你在那裡講我壞話,你在那裡毀謗」,…可是有沒有想過?當他講你什麼時,你不要忘了自己的我啊,如果人家提醒你,你那個我,是不是「欸!你把你自己搞好就好了,你管我幹什麼?」,所以太多人學佛,為什麼經過多少年的熏習還是得不到好處?因為常常把自己的我放在一邊!所以我常說,這是一些「大修行人」,什麼大修行人哪?他有忘我的境界!可是話又說回來,一旦色塵、法塵、色法起來了,他那個我馬上就冒出來了!

  前一些時候電視上報導,台灣有一個放生的團體,這個團體有兩派,有一派是比較偏於所謂的學者方面,有一派是標準的佛教徒,那一天他們到海邊去放魚,放的這個魚苗不是大的魚,這些學者們就阻止,說「海水的溫度也沒有測量,而且現在這個魚適不適合海水?還是淡水?」,這是學者們提出來的意見;可是佛教徒怎麼說啊?「我只要放生就好了」,「牠如果放到海裡面死掉了,那是牠自己的業」,…這是佛教徒講的;結果就在那裡爭啊搶啊,那個魚苗就很多掉到沙灘上,學者就站在旁邊搖頭,「你們要放生,看看你們現在已經殺了多少生」?我講這個話什麼意思?我常說「懂得道理好修行」,如果不懂得道理,只是做一個佛教徒,放生,「我就是發心、奉獻啊、我買一些魚放生、做功德啊,甚至於還可以長命百歲」,…聽起來是很不錯,可是真正他並不懂道理,如果懂得道理,他就可以做到一個“合”字,就是可以做到圓滿!我們常常看,很多人做放生的事,結果都是先殺生而後放生,本來我們放生,是在市場、在街上,遇到一些要被宰殺的生命,看到了,我們花錢買下來,不要牠被殺,然後把牠放生,這是一份慈悲心。可是現在放生呢?明明沒有這些東西,就拿一筆錢交給那些生產的機構,「我要預約多少什麼東西、多少什麼東西」,…你們想看看,本來這些東西沒有,因為你要放生你花錢要去買,這些生產的機構就要增加生產的能力,在生產的過程,假設我要放鳥類,如果孵出來的鳥不一定有那麼多,那如果是野生的鳥你去抓,可能就要先弄死多少?再說,既然是野生的,你為什麼還要去把牠抓來,再把牠放到野外?難怪社會上的人說,「佛教裡的放生簡直就是殺生」,因為都是一種愚癡的行為,並不是懂得道理,如果懂得道理,怎麼做都不會錯!那是為什麼呢?還是少了一個自己的“我”,可是你說真正少了嗎?當他鼓勵人家放生的時候就會強調「放生有多少利益」,「放生可以得到什麼好處」,他會強調這一點,可是要化做為行為的時候,他的我就放在一邊去了!因為什麼?他是叫別人做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