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識法相學18-百法──色法(十三)

    有很多人可能會認為:明明是六根六塵,為什麼卻談五根五塵?那就要先瞭解色法形成的順序,是從色塵到法塵而後才有色法,絕不是六根接觸六塵就完成了。

  •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273期2012年12月刊

繼續介紹唯識法相,“心所有法”已經講完了,現在談的是百法中的“色法”。佛法中談到色,很多人就把它定位在男女之色,其實是錯的!男女之色也具備了物質與精神的層面,在佛法中色法是由物質發起後,顯現物質的作用,而後產生精神的力量,唯識學是用這種方式來看色法,從五根跟五塵的發起,知道物質是怎麼樣形成的,而物質的作用來自於五根與五塵。

有很多人可能會認為:明明是六根六塵,為什麼卻談五根五塵?那就要先瞭解色法形成的順序,是從色塵到法塵而後才有色法,絕不是六根接觸六塵就完成了。一定要知道唯識學是分析之學,把道理方法都分析得很細膩。至於色法是從色塵到法塵這個理論是怎麼建立的?五根五塵都是色塵,為什麼?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是物質條件,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也是物質條件,都屬於塵,因為這些能直接看得見,所以都叫色塵,也就是我們講的物質條件。事實上五根對五塵並沒有了別的能力,只有接觸的能力,一定要意根進入之後才能了別,才有所謂的認識,顯現出法來。

可是這個法還是定位於色塵轉變成的法,也就是了別以後顯現的法。舉一個例子:我的眼睛看著對方的眼睛,如果以根而言,就有一個主跟一個客的不同,以自我為主位,我的眼是根,相對的客位,他的眼睛就是塵,說明什麼?佛法以唯識談法相,是以自我為主體,而去面對外面的色塵緣境,所以不能說「我的眼是根,看見你的根」,因為根與塵是有差別的。根就是眼耳鼻舌身意,塵就是色聲香味觸,眼睛看到的只是物質體,耳朵聽到的還是物質體,只是為了分別才有所謂的色,這色包含了長短、大小、五顏六色、方圓等,種種眼睛能看見的形態都叫做色,譬如光明面、黑暗面;耳朵聽到的是屬於聲音方面的塵,我們曉得在人為的、自然的世界,充滿各式各樣不同的聲音。但那只是聲音而已,而且都是概念;鼻子能辨別氣味,經典中都講香而不講臭,其實說到香,也涉及到臭,包括其他的異味都在裡面,這是以氣味來說,其實應該是講氣體或者氣氳、氣氛,因為它有一個範圍,如果說它是氣味那就變成酸甜苦辣了。

因為舌頭才是辨味,接觸的是酸甜苦辣種種味道。身體的接觸能辨別粗、細、柔、軟、滑、濕、熱,種種都是依於五根與五塵,是不變的,為什麼?因為眼睛只能看不能聽,耳朵只能聽不能看,所以五根對五塵才稱之為對法;有了意根加入,色塵才轉變為法塵。意根又稱為浮根或不定根,當眼睛看,意根就隨著眼根接觸外面的色塵;眼睛能看,那是因為意根進入到眼根。所以眼耳鼻舌身是一個對法,絕對不變。為什麼意根是浮動的?因為任何一個根接觸外面,意根就跟著去認識,所以根塵接觸要認識之後才談得上是法。譬如眼睛看到一個電視螢幕,顯現顏色,但是眼睛看到的只是顏色,是個概念或者是一個形態。好比一個人像,頭是橢圓的,身體怎麼樣,只看這些表面,要等意根進入才能進一步認識,譬如:電視的背景、顏色以及場景怎樣,還有電視裡的人在幹什麼?是“意”才有認識能力。

所以五根沒有分別認識的能力,要意根加入認識之後才稱之為法。不是有一句話說:根塵相觸轉變為識,由識成智;智是什麼?其實還不涉及別的,只是法塵,可見由色塵轉變為法塵必須經過意根,只不過還在相對的色塵的範圍內,這一點要特別注意!假使眼耳鼻舌身同時都接觸外面的色聲香味觸,意根怎麼辦?其實意根都可以同時進入。例如:吃飯時有碗筷、飯菜,眼睛能看,耳朵能聽,這種氣氛之下,舌頭可以嚐到酸甜苦辣。但是話說回來,如果沒有用手去拿碗筷,怎麼接觸得到?所以這五者如果同時在作用,意根都同時參與。

記得過去我辦大專學佛營,有一位學醫的問我一個問題,他說:意根是不是神經系統?我說意根以根而言,可以說是神經系統,但是以意而言「不是」!因為“意”是主宰根的,其實眼耳鼻舌身五根都是神經系統,意根以根而言還是神經系統,只是眼耳鼻舌身意的本身是一個主宰者,意更能進入到參與,意可說是參與者。意有一個特色,就是能夠認識、辨別,五根就不具備這種能力。所以唯識學上另外有一個名稱:五根對五塵是“所”,意根參與就是“能”,能所相應而顯法,所以要去認識能與所,因為“能”是能力,眼睛能看,耳朵能聽就是一種“能”,而塵是“所”。

眼睛接觸外面的色,因為意根加入,相互之間形成一種關係。所以六根六塵──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其實就是色法的一個基礎。如果談唯識學的基礎學,從十二法來看心法、心所有法,幾乎都少不了六個根本。但是這六個根本為什麼我們只談五個,因為意能轉法,“法”不是根本直接相對的,而是起變化後的認識分別之一種作用,唯識學要這麼去認識根與塵的關係。

再看五根跟五塵對法的關係,如果誤解了就會產生一個問題:閉著眼睛想,好像看見了什麼,聽到了什麼,其實裡面還有多少參與者,不只有意根而已;還有第七識末那識,或者“我”意識的參與,才有這種機會。所以千萬不要以為閉上眼睛同樣看得見,一定要有第六識跟第七識的參與,這點要特別注意!

知道了根塵的關係,但是色塵轉法塵也不是因為意根的關係,如果捨棄了五根,意根也沒有辦法憑空生起作用,也就是說五根一定要接觸五塵,不管哪一個根接觸到哪一個塵,或者同時接觸,意根才會起作用。可以發現為什麼唯識學要談眼睛所見、耳朵所聽,所謂的見聞知見?因為這是一個根本“我”的認識,本身具備什麼能力、有什麼條件?告訴我們怎麼去運作、發揮它的效用,不只是講道理。舉一個例子:鼻子聞到香不一定都喜歡,香有各式各樣香的氣味,譬如印度有很多異香,中國人還不一定喜歡!其實不說這麼大的範圍,以每一個個體而言,對香的分別都不同,譬如:花有各式各樣的香,為什麼談香不談臭?其實即使認為香,而不喜歡時就已有了臭的樣子了,香臭實是一體的兩面。

因為臭就是一種不喜歡,但是話又說回來,為什麼臭豆腐還有那麼多人愛吃?在唯識學上很值得去認識!我們知道臭豆腐的臭是鼻子聞到的,可是放到嘴裡是由舌頭辨味,就可以發現還是須有意根進入認識,才會起分別,否則鼻子聞了就不喜歡,那道在哪裡?不喜歡就算了,為什麼還那麼多人喜歡吃?因為放到嘴裡是舌頭辨別味道,感覺很好。同樣的,很多東西表面看不覺得怎樣,聞一聞好像還好,真正放到嘴裡就吐出來,因為舌頭的味覺不能承受。這都是因為意根的參與才會發起,但是意根如果沒有五個基本的根也不可能發起,這是色法上首先須認識的一個基礎,其中還涉及到如何轉識?能、所的相應才有機會,暫時我們不講這課題。

再回復一下:為什麼色法要以根塵為基礎?因為人活在世上,不就是憑眼睛所看、耳朵所聽、鼻子所聞、舌頭嚐到的以及身體接觸的才會發生問題嗎?如果不具備五根與五塵的話就是一個死人。所以色法一定要談這六個根本,尤其只談五根五塵並不表示就能夠認識,一定要有“意”的參與。如前所說,“意根”是一個浮游不定的根,也就是眼耳鼻舌身這五個一開始動作,意根就跟著參與了!絕不是根有動作而意不參與。舉一個例子:伸手要打人或要去拿東西,在那一剎那間並沒有覺得“意根”參與,事實上意根已經參與了!但是其中有一個主宰,它關係到第七識的問題,關係到“我”意識。當你伸手要去拿東西,一定有一種取捨欲望,不是發生在根塵上,也不會發生在意上面,但是這些都同時會在一起作用;當你要伸手打人,想打人就表示你不歡喜了,情識起了作用,已產生所謂的好惡之心,就是第七識,此即末那識的發起。

當然我們還沒有談到一個完整的識的問題,因為唯識學基本上是談八識,它是很複雜的。所以我們必須一步步慢慢去先認識而後了別,最後才會有行為,所以一開始我就說:唯識法相是從法相的建立,而後才能去談“識而後唯”,不能在沒有法相之下,憑空去談“識而後唯”,那是無從著手的!也就是等於我們看根的能力,與意的關係,這都是一種法相的建立;所以法相不是憑空建立的,它是來自色法裡面的根、塵,由色塵轉變為法塵,而後成為色法,不可以談色法就只談一個色的問題,捨棄了色塵跟法塵,因為法相並沒有建立,法塵的本身就是一個法相完成色法,相關的那就必須再進一步探討了,這一節就談到這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