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識法相學20-心不相應行法(一)

繼續介紹唯識法相,前面心所有法都介紹完了,現在來談“心不相應行法”。如果不瞭解它的涵義就會造成誤解,認為「心不相應」還有什麼好說的?既然心不相應為什麼還有行?如果不從梵語的文字上把握,就會覺得矛盾。所謂不相應行是依於前面的心法、心所有法以及色法,這三者之外而產生的法就叫做不相應行。舉一個例子,譬如完成一幅畫,畫裡有山、有水、有牛、有人或者有樓台亭閣、茅房,從整體來看是一幅畫,如果談不相應行法就很容易從這幅畫上去分辨,譬如這幅畫如果以寫實來講好像照相一般,肯定山在這個地方,水在這裡,山水是不變的,肯定就是相應。

如果畫裡有山,可能是阿里山、玉山或者其他的山,不一定是哪裡的山,肯定就是把山搬到這幅畫裡。水,可能畫一條溪流,甚至瀑布,瀑布是哪一個瀑布?溪流是哪裡的溪流?都是作畫的人某個時刻曾經有的印象,從記憶中顯現。甚至有小橋、有人物,都不是實在不變的環境而完成的,是根據不同地方的風景的特色,組合成一幅畫。其實彼此都不相應,但是把它們畫在畫裡,誰也看不出它們的不相應,為什麼?因為有山、有水,山畫得不錯,水也畫得有其特色,但是畫者於心,究竟建立的是心法、色法還是心所有法?若說沒有,裡面好像都有;若說有,卻又不是一個整體。可見依於一幅畫來講,會發現與心法、色法、心所有法都不相應。

這是以物體來講,以人來說為什麼也叫不相應行?譬如眼睛看到一個漂亮的女人,眼見只是根與塵的關係,即使聽到好聽的講話聲,也只是根與塵的關係。而當意根進入之後可能會說:「好漂亮的女人!」只是說漂亮又怎麼樣?如果再加入了第七識就會產生分別,有取有捨。但是話又說回來,跟不相應行有什麼關係?漂亮的女人是眼睛、鼻子、耳朵、嘴巴還是身體漂亮?就可發現漂亮並表示整體每一部分都漂亮,一定有一些不合乎漂亮的標準;稱讚某人長得好看,但是鼻子塌了一點,或者就算好看鼻孔也嫌太小或太大,耳朵過尖或過於朝後成了招風耳,其中有很多差別。

我們看一個漂亮的女人,由根塵接觸到意根加入,甚至把“我”都放進去,究竟相應的是什麼?概念上是一個漂亮的女人,就等於剛講的一幅畫,漂亮的女人也離不開眼耳鼻舌身這些肢幹、體態,組合成一個色相而已。究竟你相應的是哪一點?為什麼不相應還會行?就是因為執著於某一點,而不是執著於全部;談到“我意識”,為什麼第七識是主宰,會計較執著?就是告訴我們不可依概念來看整體,因為裡面有太多的不相應,但事實上還是有計較與執著的行為,因此就叫做不相應行法。

以下一個個來介紹;首先看“得”,就是得到了什麼?譬如大家共同爭取的東西,結果我得到了,為什麼說連得到也有不相應行?以球賽來說好了,你是這場球賽中的球員,一旦得到了冠軍,就只以一個球員來講,先不談球隊的每一個人,因為太複雜了!講一個精彩的冠軍球賽之球員,為什麼也會產生不相應行?想想他只是球隊的一份子,而每一個人的位置都不同,個人投球的命中率也不一樣;通常說贏了球,假使你只是一個控球的,而一個球都沒投中,雖然球隊贏了,得到了冠軍,不相應而有所行的是什麼?雖然你個人有參與球賽,但是一分都沒得到,而球隊事實上又得到了冠軍,就很容易思考什麼是不相應而有的行為?

再看人家一句話引起你煩惱,這就是得到了煩惱!那會怎樣?煩惱只是一個概念,其中有多少內涵?譬如因為人家傷害你、罵你而煩惱,你的煩惱是一種無明,你得到的只是一個煩惱的概念,究竟從中可能你不相應而有所行的事情太多了!如何從煩惱中顯菩提?要去認識那個“得”,了解你究竟得到什麼而讓你煩惱?其實,能夠發現那些不相應而有所行為的話,就知道“得”對你究竟有多重要了!但是人經常就是希望得到什麼來滿足欲望,如此而已。

其次看“命根”,在唯識法相裡談命根不是講人的生命的根本,一般人往往會把它想偏了。父母最疼愛子女,假使是個獨生子、獨生女就會把他們當命根子,這是世俗的看法。以唯識學來看法相,命根是什麼?是指壽命的長短,是依於業的根本來確定,怎麼說?我們知道“業”在第八識阿賴耶識裡是沒有排列的,它只是像一個資料庫裝了一大堆東西,這一大

堆東西就是業,有善的、惡的、有無記的,如果沒有按照排列那業又是怎麼發出來的?不外是依於第八識裡有業的種子,相應於外面的緣,業的種子才會引發而顯現,如果此緣與種子不相應,即使有業的種子,沒有緣也不會發出來。所以種子是依於業來說,人的壽命就剛好是業的種子相應於什麼樣的緣,因此才以業的根本來確定一個人壽命的長短。

舉個例子,父母與兒女的關係:以母親而言,有的一懷孕就流產,這是一種無明的現象;雖有業但是還未成為識,須知業形成了才有生命,假使在無明狀態之下,沒有生命也就沒有命根的形成,命根的形成才有生命的現象。可以發現母親懷孕時,所謂有生命的現象,其實就是命根根本的完成,要確定他的壽命,就在乎胎兒業的根本與父母之間的緣有多少關係!如果生下來就死了,以因果的瞭解,你是賺了,還是賠了?一個胎兒一生出來就死了,他的命根時間雖然就那麼長,但其中涉及到胎兒與父母關係的因緣,可能就只有那麼一點點,所以父母跟子女之間要確定其命根,是視其業的根本而確定。生命的長短,可能一下子無法會意;父母跟子女間的關係,那父母方面又怎麼樣?不要忘了父母也有父母,我們是以某一個兒子、某一個女兒跟他的父母的關係來說,但是父親有父母,母親也有父母,所以唯識法相通常要先建立法相,然後去做認識、辨別才肯定。如果法相沒有建立,沒有唯識可談,等於剛剛說的根與塵──“根”,眼睛能見、耳朵能聽,外面有色、有聲、有香、有味,但是沒有產生作用,因為它不起變化;一定要意根進入才有變化作用。可見法相的建立不只是根與塵的問題,而根與塵是對法,沒有變化作用,也就是沒有分別;必須意根進入,才能“根塵轉識”,胎兒就是根塵的關係,意根不進入,也就是“識”不進入的話,就不可能說他是一個生命。

很多人問說,流產或打胎是不是殺生?這就要瞭解意根有沒有進入?也就是“識”如果沒進入,那就未形成生命,也就沒有殺生的行為。所以談命根其實是談壽命,所謂時間與空間的長短、大小是“壽”,而命的根本是“業”,這是對命根的認識。記得以前在某個比丘尼道場也介紹唯識學,當一談到命根,那些比丘尼都把頭低下來不敢聽,可見沒有佛法的基礎才會想偏了。我很嚴肅的跟她們講,有沒有想過在爸爸媽媽心目中,妳們是他們的命根子?聽完這句話她們才恍然大悟!我常說有沒有修養?懂不懂得道理?就是這樣!以上是談命根的問題。

再看“眾同分”這個名詞:“眾”就是多數,“同”是相同,“分”這裡不叫做分別。在經典通常說“七菩提分”或者“七支”,“分”就是某一部分怎樣,是依於某一部分有多、有同。譬如一些單位的名稱,一支、一條、一打或是一份,這一份就相同於“眾同分”的分,這一份是以多數來看,絕不會完全相同,但是這裡談的卻是完全相同;“眾同”是這一部分多數的都相同,用這種方式來看眾同分比較容易了解。再舉一個例子,譬如一個家庭父母生了幾個子女,以這個家庭的這一個部分來講,兄弟姐妹好幾個是多數,那就是眾,為什麼都相同?都是源於同一個父母生的,就知道眾同分在說什麼。但是這只是一個名相的辨別,依於法相還不夠完整,一定要建立法相才能去認識、辨別然後肯定,下面還是舉煩惱來談:

煩惱是一個概念,因為什麼而煩惱就要找得出部分原因來,如果連一個主題和重點都沒有,說煩惱那叫莫名其妙!好比:我現在手上有一大堆股票,現在股票一直跌,我為了這一部分的股票在煩惱,以眾而言其實你的股票數目字也可以說是“眾”,如果某一部分你是賺,當然這一部分的眾相同,某一部分是賠,則那一部分的眾也是相同。但這是以個人來講,以整體來講,同樣很多人在那裡買股票,同樣希望能賺錢,所以從一個單一的我,可以發揮到廣泛的我,這裡的眾同分就是用這種方式去看。所以談煩惱,不可以用概念去看煩惱,先要搞清楚你為什麼煩惱?找出這一部分來,就知道所謂的“眾”、所謂的“同”在哪裡!同樣的以一個修行人來講,在家或出家,以學佛來說,一個人不能成為眾。

譬如“僧伽”就是眾,那僧伽相同的地方呢?不管是比丘、比丘尼都是僧伽,就肯定“眾同分”是以這個僧伽的部分來分辨。如果以在家的部分來分辨呢?在家有男的、有女的一起學佛,因此也有眾,也有同。其實舉任何例子都可以分辨,再舉一個例子:電視、電腦從螢幕上看好像都相同,但是電視電腦的本身還是有差別!怎麼去認識眾同分?一定要瞭解你談電視就只能談電視,電腦就只能談電腦,不能混為一談。如果你說螢幕上看都是一樣嘛!那就不是以部分來說了,涉及到另一方面,還有很多可以談的。

所以一定要把握唯識法相,一定要建立起法相才能談唯識,法相不建立而說就是憑空說法,無從著手;這是唯識法相的一個基本理論。要建立起法相去認識、去辨別或者了別,而後才能肯定,這才叫做唯識;不建立起法相就等於:我很煩惱,請你告訴我怎麼辦?我學佛要用什麼方法才不煩惱?就變成如此,那就不對了!因為你究竟煩惱什麼都不知道,只想找一個方法,那能夠化解你的煩惱嗎?一定要搞清楚你為什麼煩惱!才有機會去認識、了別,才能肯定,這一節我們就介紹到這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