圓覺之道第十四集(下)

    以色身來說是所謂的物質層面,它具備了很多的根本條件,談四大,是談它的本質、本體,可是中間能夠產生作用、變化,必須要有一些根本條件。

  •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278期2013年6月刊

以色身來說是所謂的物質層面,它具備了很多的根本條件,談四大,是談它的本質、本體,可是中間能夠產生作用、變化,必須要有一些根本條件。以電燈來說,我們看到的是燈,可是看不到電,可是話又說回來,你知道有電如果沒有這些根本去把它顯現出來,就等於有電沒有電燈,你怎麼知道電呢?電在哪裡?也就是眼睛看,若沒有根本你怎麼顯現出來?看見什麼?以看而言,假使眼睛是一個銀幕,一定銀幕是一個根本,顯現外面的色塵緣境,所以我們常談色身、法身,概念上很籠統,認為就是認識了自我,其實那不夠!所以面對法身,一般的解釋比較容易錯誤,認為法身就是修行完成的,其實是一種錯誤的觀念。

法身,是依於事物、道理、方法而形成的知識經驗,也就是“我”具備了這些知識經驗就叫做法身,而具備什麼樣的知識經驗並不是一個太要緊的問題。任何的知識經驗都可以稱之為法身,可以發現法身是以知識經驗而言,那要怎麼樣的知識經驗?又怎麼樣形成?就關係到我剛講的色身具備的根本條件:眼睛、耳朵、鼻子、舌頭、身體。這些我們已經知道了,可是有一個問題,這些根本條件怎麼會產生作用與生起變化?一定要有一個動力,這個動力只是變化作用的概念,是什麼?就是"意",我們的意念就是一種概念,這種概念要有一種原動力,就是我們講的"我",這不會有矛盾嗎?

色身、法身不都是談"我"嗎?為什麼這個我又成為一種原動力?就要知道"我"除了色身是四大種性而完成的,如果我沒有一個原動力,那"我"怎麼去主宰?就因為要主宰,必須要有一個原動力,這個原動力根據什麼?才有所謂的知識經驗─好壞、對錯、是非種種相對的現象,也就是怎麼樣去主宰決定的,就先要了解這一個“我”的原動力,是來自業。業有現在的、有過去的,以及無始以來的,也可以說,一個“我”的形成不管是現在、過去,無始以來都是因為業而完成的,沒有業的存在就沒有我,因為它是一種力量的顯現,就是由“我”來顯現。所以才說"我"是主宰者,憑什麼主宰?憑業裡面的內容來主宰。

所以業力有其內容,概念上講是善的、惡的、無記的,其實這是概念,真正講的是過去你的行為造作完成的就叫做業。譬如從事某一種學問就是學業,可是從事學問,學業裡也有好的、壞的,所以又分別為善的、惡的或者是無記的,無記是善與惡搞不清楚的。千萬不要一談到業就用一個概念─一切都歸咎於業,業就是不好的!學業是業、事業是業,職業也是業,任何一種行為完成的一種結果都叫做業。業的複雜性不是我們一下能把握的,不要說談過去,談無始以來,即使談現在,好比從你生下來到這世間,今天不管你是二十歲、三十歲、五十歲、七八十歲,這一生你真正能把握多少?認識多少?做過多少?何況有的是刻意的,有的是無意的,那種刻意的還容易把握,而無心的造作你能把握嗎?

所以業的成份是很複雜,不能夠用概念去看什麼是業?為什麼說業有善業、惡業、無記業?那是依於你的造作行為完成的結果,不一定都是善、惡、無記,以本質而言是有善、惡、無記的成份,可是以本體而言,還是一個概念就是業!為什麼?你運用在好的地方就是善;運用造成傷害的就是惡,或者是這種搞不太清楚的呢?就叫做無記。必須要用這種方式去看,才知道原來我們的色身具備一些根本條件,涉及了五個根本──眼耳鼻舌身,還有一個意是活躍是不定型的,因為五根是不變的、是固定的,意根是不定的,會幫助五根跟五塵相接觸產生變化、生起作用。

說"意"是一種變化的話,"法"就是一種作用,所以五根、五塵還有六根、六塵,其實表面看沒有錯,但是原理上要把握,五根是不變的,五塵是五個根本的能力的範圍,意根就是依於五根、五塵相接觸之後生起的一種變化現象,它是一個活動的,所產生的作用就是法;因為當意根起變化,生起了認識,由事說理或因理說事,都稱之為法;依於這種理論而說意的變化而產生法的作用,可是這必須要有一個原動力,也就是誰在主宰呢?就是那個“我”,概念上講是“心”。可是這個心不是心臟的心,如果以色身而言,心臟的心的確也是個主宰者,那是以色身而言。以法身而言呢?就是講法的問題,所以法身是這麼來的!

“我”能主宰,“我”的原動力來自業,這是整個概念。可是又會發生一個問題,過去所做的業,就算我能主宰,請問這些業擺在哪裡?除了業,難道說過去我造的都是業,沒有別的嗎?所以我剛剛說要以知識經驗來說法,因為知識經驗肯定的說叫做“法”,不管是好的或壞的!好的,我們說它是法,壞的,不能說它不是法;不好的是法,好的也是法,這好不好都是相對的,概念上都是“法”!就知道原來除了業的善、惡、無記,還有別的知識經驗,這些知識經驗也是我所造作,可能也成為道!可見原來法裡有業、還有道,好了!這麼一步一步都有了一個概念、認識,這些東西放在哪裡?我又怎麼會產生這種力量?它是從那裡來的?剛剛說形成的條件是原動力,這些東西放在哪裡?譬如講電,一定要有一個發電廠,電從那裡來?從發電廠來。所以就會談到“如來藏”的問題了,“如來藏”有另外一個名稱,以現代的名詞來講就是記憶庫或者是資料庫;記憶庫裡存的就是資料,有一些什麼資料連記憶庫本身都不知道,如來藏也是如此,究竟存有什麼業與道?在概念上都是法。

從中可以發現另外一個問題,業也好、道也好,我怎麼樣從裡面─按照什麼方式、順序把它拿出來做為主宰而表現?就要把握前面所講的整個道理;從根、塵到意的變化,產生法的作用,不論是現在造作的或者過去造作的、無始以來所造作的,都是依這原理。造作了,交給那個“我”,放到如來藏或者是資料庫。資料庫已經有的,通常叫做熟悉的;可是熟悉的有明顯的、有不太明顯的。過去造作的道理我們知道了,那現在再造的呢?它的原理還是跟過去一樣;可是現在所談重點不是談怎麼樣形成、造作、完成而放到如來藏,要談的重點是業也好、道也好,它怎麼樣去顯現?什麼時候去顯現?這才是一個問題。

通常“業”或“道”都是屬於“法”,藏在如來藏裡放在資料庫中,它沒有排列、沒有順序,就好像一個圖書館裡有各式各樣的書,哪怕是編號了、分類了,可是擺在裡面什麼時候看哪一本書?什麼時候顯什麼業?或說什麼時候顯道?它是一樣的道理;它沒有先後的順序,我們怎麼去把握?就要知道業也好、道也好,往往要依於外面產生的因與緣─相互的相應的現象,如果業是因、道是因,必須要有外面的緣才會引發,如果沒有外面的緣,不管如來藏裡是業因也好、道因也好,不會無緣無故顯現,一定要有緣!我們曉得有幾種緣,先不談那些道理,只談有一種是依於外緣而引發,譬如講業通常不是談果報嗎?果報怎麼形成的?一定是關係到什麼人與事而引發出來,依於這種緣引發你的業,不是因為你有什麼業而去引發外面的那些人與事,這個一定要搞清楚。所以常說自作自受,因為自己的我是一個因,去做是依於外面的緣,現在是如此、過去是如此、無始以來也是如此,其實未來也是如此!

我們說"我"只是一個主宰,是一個媒介體,真正的力量來自業或者是道,這些業與道是過去、現在、以前的過去,包括無始以來所完成的造作行為,這些擺在“如來藏”裡。所以“如來藏”裡就收藏了業的因、道的因,要有外緣才會顯現出來,這些外緣又是怎樣跟它相應呢?又涉及到我們的意與五根的關係。如果眼睛看不見、耳朵聽不見、鼻子聞不到…,根本五根不全,外面發生任何事,即使有那個緣也不可能相應;譬如人家罵你,你的耳朵一定聽到了什麼,眼睛一定看到了對方的表情,可見要有根塵依於緣境而引發,原來的業因也好、道因也好才會發生,否則業報也好、道行也好都不會顯現。

所以談一個人的“我”就可以知道,除了色身以外還有法身;涉及到色身要曉得物質層面具備不同的條件,就是一些根本條件,這根本條件不是談四大的種性條件,是談我們的眼耳鼻舌身。談到法身的問題就涉及到精神層面,要有色身做為本體,法身才有建立的依據,所以一個我具備色身、法身,可是它是一身成就,不是兩身的道理就是在這裡。這一段就講到這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