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識法相學32唯識的界說

    因為“唯”往往是主觀的,「識而後唯」則是經過認識了別之後再肯定,這“唯”就不是自我意識,而是突破自我意識了。

  •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287期2014年4月刊

繼續介紹唯識法相,百法已介紹完了,現在要談的是怎樣認識真正的唯識。如果唯識只講建立法相,那是以百法來講,可以說唯識談法相就是談百法。現在來談唯識的主題,看它是怎樣完成的,究竟是根據什麼經典、論典來界定唯識的。前面介紹唯識法相時,就一再強調“唯識”應該是「識而後唯」,所以是“識唯之學”,這一點要把握!如果一定要談唯識之學,很可能會造成自我意識。

因為“唯”往往是主觀的,「識而後唯」則是經過認識了別之後再肯定,這“唯”就不是自我意識,而是突破自我意識了。 舉個例子:口渴了怎麼辦?誰都知道口渴就喝水!“水”是一個法相,但是如果認定水就是法相,而不去作了別的話,就真的是唯識了。認為「口渴了就喝水」這是唯識,識而後唯就不是如此!因為口渴了喝水,一旦沒水喝怎麼辦?而且你要喝的是什麼樣的水?是不是要去認識與了別?“認識”各式各樣可以止渴的東西,“了別”所得到的東西是不是能讓你不口渴?肯定它是利益還是傷害,會不會有後遺症?這才是了別。

口渴了喝水,其實喝水只是個概念,喝什麼水?當然最好是喝白開水,如果沒有白開水,就有什麼就喝什麼。如果人家給你一罐果汁,假使是橘子果汁或檸檬果汁,還要進一步了別這果汁是天然的還是加工的?因為加工的難免有副作用,天然的就沒有。但是有一個問題,還得看你本身適不適合?如果不適合,表示還是不能肯定。識而後唯,就是認識了別之後再作肯定,如果不能喝這果汁,人家給你倒一杯茶來,你覺得很適合,當中同樣也要經過認識、了別,最後法相完成就可以肯定了,因為已經過認識、了別,對法相能做最後的肯定,這才是真正的唯識學。

為什麼講“識而後唯”呢?因它的界定就是“識而後唯”而不是“唯而後識”?這是必須要把握的!以唯識學而言,究竟依據什麼經典與論典?概念上,經典有六大部,論典有十一大部,也就是“六經十一論”,這是唯識學依據的經論。但是在六部經典裡,只有四部經典是中國有的,後面有兩部沒有翻譯成中文,現在可能印度也沒有了。所以談六經十一論,事實上有兩部經在中國沒有翻譯本,十一論的確有,至於詳細的文字,經名或論名,大家可以參考我寫的《唯識學概論》,上面寫得很清楚,什麼樣的經典有,什麼樣的經典沒有,還有這些論典說什麼,以及經典的內容是什麼?又為什麼以六經十一論來建立唯識學派?這六部經典是不是都是唯識學的?其實裡面也有一些是共同的經典,譬如《華嚴經》、《楞伽經》,都是共同的經典,不是只有唯識學才有,其他學派同樣有這經典。

所謂共同的經典就是各學派所共同的,皆將它歸納為自己學派的經典,但專門性的經典就有差別,譬如六經裡,《楞伽經》肯定是唯識學,是以法相去作認識了別而肯定的一部經典;《華嚴經》則屬華嚴宗專門所有,它就不是共同的經典。再看論典裡的十一論,以唯識學完成它的理論基礎,要想真正由粗到細去作深入的認識,還是要看《瑜伽師地論》,在十一種論典裡,它可以說是一部主要論典。

在這稍許解釋一下《瑜伽師地論》,它跟印度的瑜伽術不一樣;因為《瑜伽師地論》,“瑜伽”是相應的意思,以剛才舉的例子,“識而後唯”就很容易把握,口渴了喝水,喝什麼水?一定是喜歡而且身體適合的,依自己的習慣性,能完成止渴就是相應。所以為什麼《楞伽經》肯定是唯識學專用的經典?論典有十一種,其實唯識學主要的論典還是在《瑜伽師地論》,這是在唯識學上先要瞭解的。唯識就是怎樣去分別、認識,它根據什麼樣經典、論典?這是於概念上先須瞭解的。

其次,唯識學既然談界定,當然有它的範圍,什麼範圍?因為唯識要“識而後唯”,範圍的重點是法相的話,法相有沒有範圍?以唯識學而言“法相的範圍”又有什麼?就是會牽涉到這個人,跟這個法相所關係的範圍,如果法相跟這個人根本不發生關係的話,不可能表現出唯識的道理方法來。是什麼有關係?什麼沒有關係?舉一個例子,以概念來看有錢人是富有的,沒錢的人很貧窮,拿什麼做標準?如果沒錢的人談有錢的人,有錢的人談沒錢的人,當中有沒有法相?有沒有認識了別而後肯定的道理存在?如果有錢的人談沒錢的人,那要看談什麼?如果有錢的要去幫助社會上許多貧窮的人,倒可以建立法相。如果有錢的人談沒有錢的人,認為這些窮人活該,都是過去造業太多、惡業太重,誰叫他好吃懶做,那就不是佛法了!因為唯識學是佛法的一種。

如果貧窮的去談有錢的,也要看談什麼?如果貧窮的說有錢的人怎麼有錢的,是不是一開始他就有錢?就會發現有錢的人其中也有差別,是因為祖父母或父母遺下的產業才有錢,還是白手起家慢慢富有的?可見沒有錢的人談有錢的人,不能埋怨自己沒有好的父母,沒有富有的祖父母,那就不是佛法了!相反的,如果談這有錢人是從白手起家,經過怎樣的奮鬥、勤勞,正正當當的取得錢財,那就可以發現有錢人談沒有錢的人,沒有錢的人談有錢的人,所建立的法相必須要去認識、了別才能肯定,否則就不是佛法,也不叫唯識學,只是世間法而已。

當然世間法愛怎麼談都可以,但以佛法而言,必須知道這跟你有什麼關係?為什麼有關係?該怎麼解決問題?這才涉及到佛法。所以談唯識、談界說,不只是依於經典、論典來談,還涉及法相的建立。而法相的建立一定要跟這人有關係,不是有一句話「鐵路警察」嗎?這已是過去式的,那究竟過去的鐵路警察是幹什麼的?就是在負責的區段裡,在火車上負責治安的人。鐵路警察的意義在哪?如果在他負責的範圍之內,在車廂裡執行任務是合情合理的;如果超出了那一段,跑去管別人該管的範圍,那就變成車廂裡原來的警察應該下車,換另外一段的警察來執行任務,結果原先的不下車,就變成破壞別人的工作,做出妨礙別人的行為。可見鐵路警察該管哪一段就是哪一段,這也是一種界說。

談唯識,如果以這方式也可以發現一個法相的建立,這法相跟我沒有關係,是不是就不叫法相了?其實還是法相,只不過它跟別人有關係,總不能說這跟我沒有關係就不叫法相。凡法相統統叫法相,但是如果要談唯識,必須要肯定跟自己有沒有關係?跟你沒關係的法相,於你而言不可能涉及唯識的問題,可見法相是跟人人少不了關係。譬如佛教強調不殺生,以素食為主,回教則牛羊雞魚什麼都可以吃,唯一不吃豬肉。假使豬肉是法相,也得看跟你有沒有關係?沒有關係就無法可說,無法談什麼唯識?如果有關係,當然唯識是於法相去認識、了別,「識而後唯」才能肯定。

這樣談唯識法相的界說可能還不容易瞭解,再舉一個例子:煩惱是個概念,煩惱來了怎麼辦?假使人家問你:「師父!我很煩惱怎麼辦?」如果告訴他:「不要去想就好了!」但是能不想嗎?或教他一個方法:「好好去念佛好了!」那也不能解決問題。因為法相是煩惱,關係到他這個人,要怎樣幫助他去認識、了別而肯定的話,就不只教一個方法或教他怎麼做就可以了,必須要知道煩惱什麼?為什麼煩惱?如果不從這去作認識、了別,不從法相上去認識、了別、肯定的話,居然把認識了別放在一邊,煩惱來了只告訴他怎麼辦,還是不能化解煩惱,不能轉煩惱成菩提。可見煩惱不單單是一個法相,百法裡談煩惱的就有多少?除了根本的煩惱,還有隨煩惱,捨棄了這些內涵,那可以說完全不懂佛法!

所以在台灣,很多人帶著煩惱來問法師,那些法師都很有辦法,會告訴他怎樣不煩惱,但是我沒有答案!只能幫助你認識、了別“為什麼煩惱?”如果把煩惱搞清楚了,就很容易知道怎麼做了;絕不是我教你怎麼辦,你就能化解煩惱的。可見同樣是煩惱,是一個法相,只談它的範圍,認為煩惱就是個法相,如果這跟你沒有關係,也就談不上是唯識的問題了。一定要跟自己有關係,才能談得上唯識。很多人帶著煩惱來問我:「老師父!我這麼多煩惱怎麼辦?」我說:「我一點辦法都沒有!」他會說:「佛法不是可以轉煩惱成菩提嗎?你不是常說要化解煩惱?」因為你問的是“怎麼辦?”,不是問我“怎樣去化解煩惱?”、“怎樣轉煩惱而成菩提?”,我當然說沒有辦法。最多我只能教你去認識煩惱,怎樣作了別,這時你的煩惱才能轉化。絕不可能一個問題「煩惱了」,就告訴你一個答案,然後問題就不存在了!

所以很多人很難接受這一點,為什麼外面的法師跟你完全不一樣?我說我很煩惱,他馬上告訴我回去唸一個咒,真的煩惱就沒有了;但是真的沒有煩惱了嗎?肯定說除非你時時刻刻都在唸咒,什麼都不做,的確煩惱是沒有了!但只要一停下來不唸咒,任何煩惱都還會發生。念佛也是如此,誦經、禮懺也一樣,都只是暫時的依賴,不能化解煩惱,更不可能轉煩惱成菩提!

以唯識學來講,必須搞清楚法相跟你的關係,然後去認識煩惱、了別煩惱,那才有機會轉煩惱成菩提。否則告訴你任何辦法都不可能解決煩惱,何況幫助你認識了別,也只是針對這一個煩惱,其他還有更多的煩惱,都要不斷地去認識、了別,不斷地調整自己,才有機會轉業成道,還是在業與道之間忙來忙去,最後是業是道?自己都搞不清楚!

唯識學是一種分析之學,在現實生活中是最好的一門佛法,其中有許多道理方法。因此談唯識,如果在現實生活中面對現實、面對人與事,要累積“面對”的本錢,不妨從唯識學下工夫,因為唯識學裡有太多可以幫助你去認識、了別的道理與方法。這是談唯識、談界說,“界”是以範圍來講,範圍又是以唯識的法相來做為範圍,可以說法相就是一個標的,跟你有關係的標的,所以我常說唯識學就是幫助你在現實生活中,怎樣去認識問題、化解問題最好的一門佛法,唯識的界說就介紹到這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