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312期2016年7月
“幻”是不實在的,但是我們能用自我意識去說嗎?因為明明看到了是一個有的現象、一個存在的現象,卻硬要把它當成是虛幻的現象,在“等持”上就說不過去
圓覺之道31(下) /白雲老禪師
剛剛已經談了這麼多問題,現在談“等持”的境界,要進入到修養,必須具有的認識跟把握。因為“等持”的本身,剛說過必須要從世間法中把握,不只是以自我意識去看,當然就涉及到你的自我意識本身,有沒有完成佛法的修養?如果完成了佛法的修養,當你面對世間法的問題,就不會以自我意識的一種偏見、邪見或妄想雜念去表現了,因為你已有佛法的修養。
舉一個例子來看,依於“三摩缽提”只是一種方法,但是這方法是從道理而到法門;一般說世事如幻,也就是世間上的事物,都像幻夢一樣;“幻”是不實在的,但是我們能用自我意識去說嗎?因為明明看到了是一個有的現象、一個存在的現象,卻硬要把它當成是虛幻的現象,在“等持”上就說不過去;畢竟說世事如幻,那是一種認識以後所顯現出來的智慧,絕不是面對現實的一切,就認定都是虛幻的事、人生何必那麼認真呢?這完全是以自我意識去看問題,表現的總是有偏、有邪,甚至是妄想雜念;因為佛法本身不會先把一切擺在某一個現象,或某種境界來談,佛法是如實說法,什麼如實?就是如現實的一切!不管現象也好、事物也好,要實實在在的針對這一些來說。
剛剛談到“幻”的問題,幻是虛幻,就是一種不實在;譬如“虛”是不實在,“幻”是變幻莫測。我們曉得表演魔術是一種手法,他是利用人的錯覺或一種很快的速度,所謂轉移你的目光方式,可見本身就已經有了幻的表現;事實上我們看了只感覺稀奇、不簡單!你能否定這些所看到的及他所說的嗎?所以很多學佛者面對現實的時刻,明明現實是清清楚楚的,硬要把它當成骯髒、虛幻的,動不動就說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」,用這些文字來看現在或過去的世間法的一些問題。以“幻”來講,你還得要針對幻去做認識、了解,而且不要被幻所轉,還要從幻的當中得到利益;只不過這些還是概念,不容易把握。常聽到一句話「以暴制暴」,我們曉得當暴力顯現時,跟對方講道理是解決不了的,所以才有所謂「以暴制暴」的說法,以世間法而言的確有這種現象,如果一個學佛者面對這個問題,可能就不會以暴而去制暴,為什麼?我們曉得暴力的表現一定有其原因,為什麼會有暴力的行為?在媒體上常常看得到,譬如一對青年男女懷疑對方移情別戀,就造成傷害對方甚至殺害的行為,那不就是暴力的行為嗎?一般看到暴力行為,往往就用什麼方式去分別?好比男的殺女的,就會認定是男的不對!如果是女殺男,就說一定是女的不對!請問你憑什麼說他對或不對?為什麼不去探討他們發生問題的原因?
常常在電視頻道上發現媒體記者提出一些說法,譬如說當事人彼此是為了錢財,或有某一些私心,有的可能涉及所謂的移情別戀,此中不能一概而論,必須要深入去認識與了解;假使是移情別戀,不管是“男對女”或“女對男”,都可以用這種方式去看:「既然對方會移情於別人,就表示對你有所失望,對你有很多不滿,一定是你本身有很多問題存在。」但是如果一個學佛的人去看這些問題,這種說法並不圓滿,因為還要了解當初兩個人是怎麼形成相愛的?如果經常在KTV或卡拉OK、舞廳、夜總會,那本來就是逢場作戲,彼此認識只是交個朋友而已,若把對方當成可能的終身伴侶也可以,但不一定能成功!因為男的喜歡走這些地方,自有他的習氣,女的走入那種環境或討生話,也是以相同的方式去尋找刺激,都有其習氣存在。習氣的形成如果是臭味相投的話,成為伴侶或結婚了,就像現在很多年輕人常說的:「我要二十八歲、三十歲、甚至三十五歲才結婚,因為我還沒有玩夠!」有沒有想過結婚是一個男的、一個女的共同的事,如果只站在男方或女方單獨的立場,以自我意識去想「要不要結婚?」那就忘了對方的感受了;如果還知道對方也有一個“我”,在中間加以協調,彼此溝通的話,「究竟要不要結婚?」所得到的結論就不一樣了!
因為任何一個人的問題,人與人之間的問題,都會涉及到事,涉及到事就會發生問題,要了解事的本身並沒有利與害,而是依於人的自我意識去分別才產生利害,這個道理一定要把握!就好像拿一把刀,這刀本來是拿來切菜的,是一個很好的廚房工具;如果你拿刀來殺人,刀就不是切菜的工具,就變成兇器了。那刀的本身有沒有問題呢?沒有!而是這個使用刀的人,要知道使用刀的人絕不是單一的我,他要殺還要有一個對象,這就可以發現他為什麼要殺人?憑什麼殺人?如果不能從這些“為什麼”去探討,找出“憑什麼”的話,這“三摩缽提”或者講“等持”就不可能完成“等”的一種作為;換句話說,“等持”的本意就是不以自我方式去面對、認識、化解問題,因為除了涉及到自己的我,還有別人的我。世間很多事情,人與人、人與事說起來都不是要緊的,唯因人的關係,人以一個自我去起分別而計較、執著,把“他我”放一邊,當然就會有問題,因為沒有溝通的機會,毫無商量的餘地。彼此兩個“我”,因為什麼事而起衝突?一定是分別不同、想法不同才會造成問題,如果兩個我能加以溝通、商量,再去做認識、了解的話,可能就會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。
很多學佛的人,總是不能把握佛陀說的道理方法,究竟是什麼?這些道理方法究竟怎麼拿來用?如果認為這是世間法,而佛陀說的道理方法就是出世法,然後用“世間法、出世間法”這麼相對的去處理問題,排除障礙,最後呢?你根本還是在世間法裡面過日子,因為你從來不懂得什麼叫做出世間法?所謂出世間法,“是怎麼樣出離、突破世間的相對,能夠顯現它的絕對!”因為相對的本身都有其利弊,突破這種利弊成為絕對的話;就像最初的現象是好的一面,最後呢?好的一面再慢慢調整,最後連那個好的一面都不需要存在,為什麼?因為不好的不會發生了,那就不可能有好與不好的問題。從這上面就可以發現“等持”,出世間法於世間法,不可以用取與捨的方式來看;譬如善與惡,就不能夠去分別是善、是惡,必須從善的一面去認識它,是不是都是善?中間有沒有惡?同樣的對惡的一面,你也不能一味的就是“討厭、不好、否定”,也要去了解,從中去認識它有沒有善?這麼做就是“等持”!若只是分別、計較、執著,那只是一個自我意識!
如果知道彼此都有一個“我”的話,就能夠去做深入的認識、了解,這中間還必須去發現一些什麼,有所突破,才談得上是“等持”。“等”跟“持”合而為一的話,就是梵文中所謂的“三摩缽提”。其實還必須了解,不是以自我意識去等持,要從道理方法上再去認識、了解。因為“三摩缽提”的目的是教你怎樣去化解問題,得到利益,所以必須“有所發現”,這才是覺悟;而且覺悟最後肯定是要有利益的,才能稱之為“三摩缽提”。
所以“三摩缽提”不只是一個名相“等持”而已!“等持”又怎麼樣?常有一種概念,認為人就是人,你管他是好人或壞人,其實不能以這種方式去看問題!至少要曉得,於“人”,還有男人、女人,甚至人還有不同的身份,譬如父親、母親、兒子、女兒,但一般都在名字、法相上打轉,從不深入去認識,又怎麼去發現與突破?!佛法中“出離”就是突破,不能突破怎麼出離?譬如“要出離六道輪迴”,憑什麼?就要先探討自己為什麼會在六道裡輪迴?還要知道憑什麼能出離?如果只說六道是苦的,要去西方極樂世界,即使有了“為什麼”,不要忘了還要“憑什麼”,沒有條件是不可能的!
所以“三摩缽提”看起來是一個簡單的名相,事實上還要知道它的法義,能運用它,並發揮效用,所以它不單只是一個名相的解釋而已,這一堂課就介紹到這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