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315期2016年10月
談十二因緣法之前先要做一個認識,聲聞法是以“十二緣起”而說法,菩薩法是以“十二因緣”而說法,這是其中的一個差別
唯識法相學60十二因緣(一)
繼續來談唯識法相,前面談到了緣起的問題,現在來談談十二因緣法,談十二因緣法之前先要做一個認識,聲聞法是以“十二緣起”而說法,菩薩法是以“十二因緣”而說法,這是其中的一個差別,差別在哪裡?前面為什麼要談緣起?因為緣起是建立於法相,十二因緣法是談這個法相從緣起,以因為什麼而怎麼樣共十二個方法去說明十二因緣法。舉一個例子,年紀大了,眼睛老花了看不見,最好的辦法就是能幫助你看見,那就要戴眼鏡,這一下就完成了法,可是老了肯定就只是老花嗎?要瞭解這不是眼睛看不清楚就去戴眼鏡來說法,而是「眼睛為什麼看不見?」如果以世俗來講,眼睛看不見去配一副眼鏡就看得見,這不叫唯識學。因為法相的建立是「你用眼睛去看」,若眼睛看不見了就說眼睛有病,什麼樣的病?眼睛是一個法相,針對眼睛去作認識、了別而後肯定的話,那就是「眼睛為什麼看不見?」譬如老花眼、遠視、近視或閃光,或是白內障種種毛病,這樣去分析的話,那是針對眼睛,不是「眼睛看不見,戴上眼鏡的問題」,因為這是兩個法相。
所以談十二因緣法,在這裡不以聲聞法來說十二緣起。因為聲聞法談十二緣起,是以人的生命現象的形成來說;菩薩法十二因緣法則可以建立在人、事、物上,凡種種都可以拿十二因緣法來做說明,譬如動的、靜的都可以拿十二因緣法來說。我一直說唯識學是很細膩的一種分析學,如果把十二因緣法當成是一種分析的方程式蠻好的。在說緣起的時候就說過,“法相的建立”先要從法相建立了才能以十二因緣做分析,如果兩個法相放在一起,就像剛剛談眼睛跟眼鏡,那是兩個法相,不能做為一個法相看。同樣的以人來講,人是一個概念,具足的條件是眼睛能看、耳朵能聽、鼻子能聞、舌頭能辨味道,為什麼佛法始終離不開所謂的六根、六塵,也就是人的六個根本,相應於外面的六個塵境,是以一個根本相應塵境而生變化、產生作用,才會有所謂的感性、理性的種種喜、怒、哀、樂。如果只是以一個人的概念來分析也可以,分析什麼?假使以人來講,人是一個法相,分析下來有六根、四大、五蘊以及如來藏,但這只是一個概念來分析而已,還要瞭解其中有多少作用存在,因為本體會起變化、會產生作用,現在就讓我們進入本題,看看十二因緣法。
十二因緣法的順序是“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”,先把這十二個名相做一個解釋。“無明”,通常一個法相建立了,剛開始是不知道、不明了,譬如看見動物、植物,擺在眼前的從來沒看過,所以不知道是什麼?因此這個法相對你而言,開始是一個無明,不明了,然而你若有想辦法去明了?要明了當然就要去行!“行”是什麼?就是蒐集資料還要去對照,譬如談鳥類,有很多鳥的資訊,若魚類有魚的資訊,各有不同的資訊,都是知識庫。對照以後只是初步的一個認識而已,還要跟資訊上畫出來的圖樣、文字加以對照,看看是不是完全一樣,就算相似都不行!所以樣子很像還是不夠,那只是一個名色而已,要進入到所謂的六處才是。
這裡的“六處”如果以佛法而言,任何學派談到六處,不一定就只講六根,因為還須依各家各派來說,所以所談的六處都不一樣。通常唯識學講的是六根,而除了講六根之外也有講六大的,只是我們不能離開主題,現在談的是唯識學。所以這六處至少要把它做為重點,就是能夠產生作用的東西,一旦把握了這些,還必須要接觸到現實,為什麼?前面六處之前都只是知識而已,必須進入到經驗,就是“觸”,也就是先接觸然後去感受,再生起歡喜還是不喜歡?也就是產生一些情感作用稱之為“愛”。可見這裡談愛就是情識作用,一旦有了這些情識作用肯定你是擁有它,或還是不在意它?這就是“取”的問題。有很多人把取跟捨對照著看,取與捨是相對的,談到“取”自然相對的就是“捨”。可是話又說回來,如果不取不捨呢?就是不在意了!可見取相對捨之外,還有一個不取不捨!一旦“取”完成了,進一步到肯定,那是不是真正“有”?就要認識“有”,這個擺在眼前的法相,是不是肯定是“有”?
譬如“ET”是外星人,現在用各種方式製作出的外星人,能不能肯定它究竟是有還是沒有?如果認為“有”,但這還是根本沒見過的東西,可見這個“有”就是不存在!還是一個無明。一定肯定“的確有”,就可以知道原來法的生起是依於“肯定有”才能生起法,如果“有”不能肯定,“法”就不可能生起;法不能生起就無所謂生與滅的問題了。所以在十二因緣法上面,以事物來談就有老死,事實上是講生以後的滅,“老死”以植物、動物都可以談,老死如果以事理而言,是談生而後滅,所以在佛法上依於唯識學來談,就有物質層面、有精神層面,以物質層面而言,去分析它“成住壞空”;以精神層面來說它是“生住異滅”。
所以十二因緣法不能局限於“以一個什麼現象”就說是十二因緣法,不要忘了十二因緣法的本身,是以十二個不同的方式去看法相;從無明、行到識,一直到最後講生滅或者生、老死,只不過要提醒各位,為什麼十二因緣法要談老死,難道年輕就不會死嗎?這是以人的常情來說的,所以生以後就是死,之所以加一個“老”字,通常都是人老了會死,可是如果談死不一定要老了才會死,凡人老了以後最後都會死,就好像植物老化了以後會死亡,動物也是如此!用這種方式來談生,而後有老、死,並不是說一“生”馬上就“死”,中間還有變異之相,這種變異之相就稱之為“老”,可以說從生到死中間是有過程的,那就以“老”來代替。
剛剛談到ET就是外星人,傳說有外星人,但至少還沒有肯定的資訊來證明ET是什麼樣子?現在在電視上、電影上或賣玩具的公司裡,可以看到ET是那個樣子,頭大身體小、眼睛大。其實這時面對的ET就是一個無明,怎麼會這樣子?就關係到行、識的問題,因為一部影片的完成,一定有道具的製作群,他們會依於“假設”──既然是外星人,至少沒有離於人,所以就以人的概念去建立名色,當然只是一個人的樣子。可是於六處而言,所謂六處就是人的六根,而從道具群造作出來的ET來看,就很難肯定有六處,即使有眼耳鼻…但是就沒有“意”,為什麼?請問他的意念在哪裡?那只是電影手法的表現而已,只是人為的。
所以要肯定於六處,必須要有接觸,ET能不能跟人一樣有感受、有情感作用?而隨便拿一個東西來說是ET,肯定它就是這個樣,不會跟人一樣有生、有老死。假使以十二因緣法來分析ET,他永遠都在一個無明裡,為什麼?因為以電影的道具做成的外星人,若要分析它,不是分析外星人,而是分析那個道具模型的法相,它只是用什麼材質做成的而已。所以以十二因緣法而言,ET就不可以當成真正的外星人來做分析,也就是不可以用這種方式去推理──這就是外星人,因為根本沒有人真正見過外星人,即使世界上很多資訊說見過外星人,甚至還有很多人被飛碟載到某一個地方,跟外星人相處與生活多久,再把他送回地球,其實這都是人製造出來的,如果真有那種人,他可能是看完電影後做夢,夢境還是處在無明裡。
所以談十二因緣法,從無明到老死這十二個,我們利用它來證實──“法相”,怎麼去認識、怎麼去了別,而後去肯定,它是十二個方法,不要把它當成是一個生命的形成來說十二因緣法。唯識學不只是分析人的問題,也分析到事與理的問題,就可以去瞭解,談因緣、談緣起,怎樣去面對法相,絕不是以我們的意識,依於僅有的知識經驗智慧,然後去說一些什麼。如果我用有些人比較不喜歡的說法,譬如很多的宗教肯定是要信它、依賴它,永遠就只是一種依賴,這一種宗教特別多;而佛教的本身剛開始可以依賴,也必須會有依賴,可是最後要能自主,佛陀說「學佛從信佛到學佛,最後成佛」,說的是什麼?釋迦牟尼佛說了很多的道理方法,說他自己依照這些道理方法去修行,而成就了一個佛,也同樣告訴你如果這麼照著做,也可以跟他一樣。
為什麼談十二因緣法?就是告訴你不要以為自己很聰明,擁有很多知識經驗,說不定以十二因緣法來分析這些的話,你還是處在一個無明裡,因為你的知識經驗可行嗎?真能認識什麼嗎?還是依於概念名色去看?或依六個不同的作用、能力而去看?感受怎麼樣?接觸以後情識作用有沒有生起?可靠性又如何?當然一定要肯定於“有”,如果建立的法相而世界上根本沒有這東西,就像探討“人從哪裡來?”,說人是“神造就而有的”,但過去有,現在有嗎?因為佛法是談「過去有、現在也應該有」。《唯識論》說「此有彼有、此無彼無」,是什麼意思?你現在有,過去也有;過去有、現在同樣還是有,假使過去有現在沒有了,這不能承認,也就是講的是神話。
所以佛法提出各家各派,說出很多不同的理念,其實歸究起來總是離不開理與事,事與理相互之間的因緣關係,也就是跟我們有什麼關係?譬如跟我們的生死有沒有關係?於道上對我們有沒有幫助?捨棄了這一些,所談若與“我”無關,那的確不要浪費時間與生命!我一直強調談十二因緣法,千萬不要只以生命的形成而談十二因緣法,認為就完成了。因為唯識學上的十二因緣法,就是以十二個方法去面對法相,去做分析、認識,最後還要了別,還要能肯定。肯定什麼?現在有、過去有,同時未來也是如此,如果不是這樣看,認為十二因緣法只是以這十二個來講生命的形成,所謂從無明到老死,那就不是唯識學了!一定要記得唯識學是一種分析之學,將一個法相做分析然後能夠肯定,才叫十二因緣法,這一段就介紹到這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