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317期2016年12月
「因為什麼、關係到什麼」,這就是叫因與緣,有十二個因緣的方法,可以把法相做認識而後了別,最後可以肯定
唯識法相學62 十二因緣(三)
主講/白雲老禪師
還是談十二因緣法,前面談生相,談到了“取”以至到“有”,現在進一步來談物質方面的。之前也提到,拿一個茶杯來喝飲料,包括茶在內,接觸並喝下了這飲料會有感受,有感受當然就會產生情感作用,這種情感作用於“取”而言,會發現「究竟喜不喜歡喝?還要不要喝?」或者現在正在喝,發現真的不能喝了或不適合喝,種種現象都可以擺在一個“取”與“捨”上,要不然就是取與捨的問題。
那究竟“有”什麼?肯定從感受到情感作用,直到決定取捨,此中必定有一個“有”的存在。因此“有”就是一個肯定,有什麼?譬如口渴我喝的是水,肯定可以止渴,這就是一個“有”的現象。如果談物質的精神,「我口很渴,你還叫我喝糖水,或者叫我喝鹽水?」這“有"就不能肯定!因為原來口渴,結果最後沒有消除口渴的現象,所以這個“有”是取捨之後肯定的“有”,這是於物質而言。現在看的是生相,於人而言就會談到“生、老死”,都是肯定的“有”。
前面談了生相,確定一個人的生相總離不開物質,但是不要忘了還有物質的精神作用,所以說「生相」,有物質的精神作用,就可以發現“生”,就是法相建立之後,譬如以“人”為法相的話,要看有沒有生命?但是話又說回來,有呼吸、會講話,也能動作,不表示他的生是完整的,為什麼?還要看眼睛有沒有毛病?耳朵的聽覺有沒有問題?鼻子嗅覺、舌頭辨味的味覺正常嗎?意念、思想有沒有毛病?整個都是生命的過程,談“生”就是從出生一直到老、死,中間漫長的過程都是談生,以物質的精神作用來講也是如此。所以,以十二因緣法而言,過去如此、現在如此、未來還是如此,總是離不開十二因緣法。
因此談“生”,的確這個課題非常漫長,譬如剛生下來的小孩的生相是什麼?對母親完全的依賴、不會講話、餓了或尿片濕了、要大小便或者不舒服、生病了,這都是生相,就會有一些情感的表現。所以哭也是一個“生”,十二因緣法於“生”而言是一個過程,從嬰兒到幼兒以至到老,每一個過程的生相,於因緣法而言表現的都不一樣!甚至包括成長了以後,關係到所謂的五欲八風的問題,譬如五欲的財色名食睡,是否貪財、貪名或淡於名利,都是關係到生相,涉及的幾乎就是五欲八風。就可以發現“生”不是一個單純的活著而已,活著有其內容。
譬如一個人,在“生”之前的那個“有”是一個肯定了,肯定了什麼?譬如用什麼樣的面目、做什麼樣的事?是老師、醫生或者從事政治的?他的“有”肯定是從身分中的“有”去看“生”,就會發現很多生相的內容。譬如有的人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;有的人很善良,有的很仁慈,這都是生相。但是話又說回來,那得看這“有”的肯定來評論生相,譬如當憲兵或是當法警、阿兵哥,要肯定一個什麼“有”?以警察來說要維持秩序,但是法院判犯人死刑的時候,可能就由法警去執行槍決;如果那個“有”不能肯定,以平常來說,拿槍殺人就是殺人犯,如果是個法警在執行死刑,於生相而言肯定它的“有”就是任務。於生相不能說怎麼那麼殘忍,拿槍去打死一個人?這裡面就不能談所謂的慈悲與善良,不能用這種方式去看,因為那是他的工作。
當然如果在當中發現生相的另外一些狀況,平常不能把握的,譬如是法警執行一個死刑犯,要去槍決他,通常是發兩顆子彈,而且都在這死刑犯的背後,在他的衣服上畫兩個圈圈。假使一槍能使人致命,肯定就打心臟的圈圈位置;如果這個人的槍法不準,不能夠一槍致命,讓死刑犯痛苦,你會說這個法警好殘忍嗎?裡面的生相又值得我們去發現了!這都是舉例來說明一些什麼,因為生相的內涵的確太複雜。
同樣以物質來講,假使從“有”肯定去看它的生相,也是很複雜!譬如一個碗,肯定就是一個碗,可是“生相”卻不一定要做什麼用?用來當飯碗還是裝菜、裝湯的碗?說一句不好聽的話,有乞丐拿著去討飯的碗,不都是一個碗嗎?“生相”卻不同。同樣以“有”來肯定是女人或是男人,然生相是不是一定?譬如男孩、女孩、男人、女人很容易分辨其生相;但是男人可以成為父親,甚至祖父,也可以成為情人。女人也相同,可以成為媽媽、祖母,也可以成為情人。除了這一些難道沒有別的嗎?
所以說生相很複雜,譬如可以當學生讀書,也可以做學徒或從事科學研究,甚至可以當老師,從事各行各業,這都是生相。所以依生相來講,包含了人的生相還有物質的生相,而涉及到生相,談人就很容易去瞭解,為什麼?佛法談人就涉及到事;談事就涉及到理;談理就涉及到法,否則談十二因緣法,法在哪裡?有什麼好說的?可以發現從人的生相、從物質的精神作用來看生,都是很複雜的!千萬不要認為“生”就是活著,“生”就是生命,不要忘了“生”說是活著,其實就是生命,此外還有生活呢?有生命沒有生活那是什麼生命?所以,以物質來說有精神作用;以人來說有精神作用,就可以發現談“生”,就是談整個生命過程,關係到生活,所以生命、生活幾乎是一個共同體。
生相的確說不勝說,所以僅僅從法相上去看一個生的問題,都不是那麼容易!它只是告訴我們怎麼去著手,怎麼去認識而已。後面是談“老死”,以人來講談老為什麼要跟死放在一起?是不是老了才會死?年輕就不會死?其實提到“老”,不是談年齡的“老”,而是從一開始說“名色”的確定,到達“有”的肯定。所謂“名色”的確定就是一個“法相”的建立;這個“有”的肯定就是相與法都肯定了。如果談人的“老”不是指年齡,是依於名與色會老化,會變化、衰退。怎麼講?假使以名位而言,當總統不可能一輩子當,當民意代表還要看在哪一個層級?於名色都有變化!可是於“有”,是依於那個時候的肯定,就是當時正在做某事時的肯定,從中去發現他的生相。
可是一定會老,這個“老”不是年齡,譬如會衰退,會起變化,也就是會爛、會壞或者遭受天災人禍,這都關係到老;所以千萬不要把“老”定位在年齡老了,最後就死了。其實講老,可以加一個“化”字成為老化,因為老化並不一定是年齡的老化,它關係到不管是講眼耳鼻舌身意“六處”,或地水火風空識“六大”,都會老化,最後就是死亡。所以把老死放在一起,一定是老化了,不堪用了,才會進入到死亡。講到這裡看似已把這些搞清楚,其實還是沒有搞清楚,必須要瞭解剛剛講的,有“人”的生相還有“物質”的生相。
究竟人的生相、物質的生相有什麼不同?以人的生相和物質的生相是相同的,但精神作用不一樣,所以談任何法相,有物質層面也有精神層面,如此一來就很容易把握,談老死,物質是“成、住、壞、空”;精神是“生、住、異、滅”,以一個人來講,人的本體,色身就是一個物質體。那色身包含有什麼?有腦袋瓜、手腳,還有眼睛、耳朵、鼻子、舌頭,其實腦袋瓜、手、腳、身體屬於什麼?就是“六處”裡的身,要瞭解那是一個本體性而已。本體裡面還存在什麼?所以講“六處”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要這麼看;物質也是如此。茶杯只是一個本體,茶杯還涉及到“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”,有六大的存在;其實談人的這個本體是物質體,也少不了所謂的六大。
所以六處要談法相,先要在名色上建立,看看是談人的本體?還是談物質的本體?我們曉得人的本體有其精神作用;物質的本體也有其精神作用,這是個基本原則。可是肯定於“有”呢?這個“有”就是於人而言,你談什麼“有”?譬如談一位老師,肯定他的“有”是老師;談物質這是一個杯子,肯定的“有”就是杯子,它的生相如何?卻是千變萬化,最後會衰敗而後死亡,所以就會發現物質講“成、住、壞、空”,精神講“生、住、異、滅”,於存在的住相都是相同的,不管精神的、物質的,可以說物質的老死是成住壞空,精神是生住異滅。
依住相而言,只要有一個不在,另外一個也會消失,為什麼要把老死放在一起?因為以“住”相而言,是從“有”的肯定,從生相上面去發現,然後認識老死。所以物質以“成”形成,然後存在,之後會變壞,最後原有的相不存在了就叫空相。於精神而言是生住異滅,生起、存在、會起變化,最後會消失。你看相的空是老死的現象,物質的滅也是一個老死的現象,如果十二因緣法你只談物質不談精神,或者只談精神不談物質,十二因緣法不能成立,因為什麼一定有所關係的什麼,為什麼要這個樣?怎麼去認識與瞭解?唯識學一直強調法相建立之後要去做認識、瞭解,然後肯定。怎麼肯定?肯定什麼?憑什麼去肯定?所以需要十二因緣法,面對法相然後去作分析。
因為面對一個法相,並不表示就已認識了,就因為不認識所以要去分析,也就是面對這個法相不明了,那是一個無明的現象,但並不表示永遠都不明了,只是某一個時空之下不明了,歷經一些過程還是可以明了。所以才要談十二因緣法,如果只談一個物質體不談精神作用,那談這個物質體幹什麼?如果只談這個精神作用,就會懷疑有這樣的事嗎?譬如到目前為止談幽浮,就是所謂的飛碟,飛碟肯定就是一個無明的話,的確大多數的人是處在一個無明的狀態之下,但是有很多專門研究幽浮的人,會從很多的資訊上慢慢去蒐集,慢慢做一些認識。
所以就會涉及到,「因為什麼、關係到什麼」,這就是叫因與緣,有十二個因緣的方法,可以把法相做認識而後了別,最後可以肯定,所以談老死千萬要記住,“老”不是以年齡來說,是它的因緣關係起變化,最後衰敗或是說結束。譬如生老病死的病,都是關係到一個變化的問題,在經典上用什麼名詞來形容?叫做“遷流變化”,遷流是什麼?是指時間空間,在某一個時空會產生變化,時間久了,不同的空間時間會有不同的變化,這就叫老死,十二因緣法就介紹到這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