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識法相學67唯識觀法

    唯識法相前面談了有關十二因緣法的問題,談十二因緣法有很多的差別相,在最後還有一個以“十二因緣法”來談“唯識觀法”。

  •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322期2017年6月

唯識法相學 67唯識觀法

唯識法相前面談了有關十二因緣法的問題,談十二因緣法有很多的差別相,在最後還有一個以“十二因緣法”來談“唯識觀法”。首先我要聲明,這裡談的唯識觀法是以十二因緣談它的觀法,不是“五重唯識觀法”,這五重唯識觀法,會擺在唯識法相課程的最後。“唯識”,我們曉得是識而後唯,“識”談的是什麼?就是六根、八識,也可以說六識、七識、八識,所以十二因緣法,依於五根五塵相接觸,進入到識,六識完成,這是一個。

第一個我們要去使用的觀法,也就是從“識”而去觀,怎麼觀?從五根五塵接觸轉變為識,這是第一個。從十二因緣法去看,怎麼看呢?十二因緣法,如果大家還記得前面,我們講從無明到六入,那是前面的五識,從愛取到老死是第六識,這中間還有一個“觸”與“受”,那是屬於第七識,這是講識的觀法。可是這種識的觀法完成之後,怎麼樣去肯定它?就是唯識的“唯”,要認識了別之後才能肯定,這個肯定就是“唯”,我們要肯定是好的還是壞的,這就是問題了。學佛的人當然從識的觀法上,希望把不好的轉變為好的,好的還要使它更好,這才是唯識學從識的觀法,怎麼樣達到好的肯定。

如果以十二因緣法看一個作惡的人,打一開始我們並不能肯定他就是惡人,因為他業的內涵裡面,有善有惡還有無記,所以他是處在一個無明的狀態下,也可以說,惡人不是一生下來就是惡的,一定是關係到他的環境、教育,也就是時間、空間裡面所熏習的不同,這種熏習是來自五根、五識、六識、七識。我們看十二因緣法講這個惡人,因為無明而行,他為什麼有這種行為?就是因為他受的教育也好,家教、學校的教育,社會的教育,各種不同知識的教育,他的五根五塵所接觸的,產生的名相的完成,他以為就叫做名色。可以發現所謂惡人,並不是一生下來就是惡人,那是因為行為的關係,這就牽涉到他所有的知識經驗,然後完成了“他是惡人”,這個“惡人”肯定就是一個名色。

一旦我們完成前面的五根五塵,轉變為識之後的觀法,再進入第二段的觀法──意念,也就是第六識的觀法。第六識不能捨棄前面的五根五塵所轉的識,所以此中就有因為“愛”、“取”而擁有,在生命漫長的過程中間,一直都這麼做,最後到老死為止,都是一個意念的維持。這就是第六識的一個發展經過,重點是因為愛取跟有,與生命的過程直到最後,可以說“愛”、“取”是一個緣起,“有”跟“生”是個過程,“老死”是一個結束,這就是第六識所謂情識作用的變化,這是唯識觀法於十二因緣的第二類的觀法。

第三個就涉及到第七識的那個“我”,或者我們講“心”為主宰,它憑藉什麼主宰?又可以回復到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,為什麼?回復到他所受的這些知識經驗,他本身在所處的時間、空間裡,不管是家庭、社會、學校教育,以及一些環境的影響。這時雖然前面的五根五塵轉為五識,是因為六識的參與才完成,有了六識的一個分別作用之後,進入到第七識的話,往往怎麼樣?第七識其實還是因為“名色、識、行、無明”完成的,為什麼?很簡單!因為“接觸”的關係,如果沒有前面的五根五塵去接觸什麼,沒有意念的分別, 你會接觸什麼?可是“受”是一種力量,顯現出來的就關係到第八識了。

所以第七識本身只是一個主宰,主宰的力量來自哪裡?一個是前面五根五塵轉為識,以及到六識完成,回復到後面呢?就看你的八識裡面的種子是什麼成分?如果八識的種子是惡,那就遇惡還是惡;八識的種子是善,遇善還是善,可是絕不會因為前面的五根五塵轉入到六識之後,八識的種子是善的,結果轉為惡,或者八識的種子是惡,轉為善,不是這麼轉的!我們曉得根塵接觸“轉識成智”,它是要再經過行、識、名色才能完成。可見它的力量有現在造作的,也就是憑現有的知識經驗,還有過去造作的,以及關係到你過去所修養累積而來的根基,就可以發現這種接觸不只是現在的接觸,還有你過去世的接觸所產生的感受,並不是一般講的本來是個好好的人,怎麼變壞了?就要瞭解,現在看到的、所接觸的是好的,其實他還有過去接觸的是不好的,很可能是八識種子裡面,本來就是惡的種子。

如果這個人原來十惡不赦,怎麼忽然之間變好了?絕不是因為他的種子是好的,所以接觸完成的就是好,不是如此!為什麼?這就是一個“轉識成智”的道理,唯識觀法的基本理論是在乎“轉識”,轉六識、七識成為智慧,要轉識成智才能由“識”而達到“唯”。如果不能用這種方式去看,就會只歸咎於──假使我現在是個出家人,我都是行善,都是介紹佛法,我大概就是菩薩再來。那你的八識裡面是什麼?可見八識裡面的種子相應於外面的緣;它一定要相應於外面的緣,如果違背外面的緣,絕不可能是善的種子,或者是一個惡的種子轉變為善的緣,不是的!它是要轉識成智。

可是這裡面關係到現在的,還有過去的,所以現在是一個惡,還是可以轉變為善,那關係到什麼?你第八識裡有沒有這種善的種子。當然我們還要把握一個原則,所謂的過去,並不是前一生、前多少生,而是說這一個時刻的過去,是哪一個時刻也不一定!所以是個不定的時刻,那是什麼時刻?任何一個現在的過去都是過去。譬如這個人生病了,可不可以說他的第八識種子是惡業?不可以!為什麼?他是現在造作才生病,絕不是因為過去的造作而生病的。話又說回來,我剛剛說這“過去”有現在的過去,形成了現在,是關係到過去的話,我們不能把它歸之於無始以來的過去,那是在某一個時空中間造成的。生病了,假使說感冒了,我也沒有亂吃亂喝,一直都在維護自己的健康,把握得很好,可是事實上你生病了,那為什麼生病?可能是流行感冒受感染了,可見這就不是自我因為接觸、因為過去造作了什麼樣的惡業,所以現在得感冒,就不會造成這種誤會的說法了!

為什麼要以十二因緣法來講?假使只是談五根五塵轉變為識,有了五識、六識、七識,就這樣去肯定,以十二因緣法不放在一起融會貫通的話,最多只是談身與口怎麼樣,意與心怎麼樣?如此而已。十二因緣法如果融和在裡面,就會發覺現在生病了感受很痛苦,可是我沒有做壞事啊!沒有亂吃亂喝,也沒有受涼,怎麼會感冒?這就關係到你接觸的問題。所以“觸”而“受”,就看你接觸的是什麼?可能是因為流行性感冒而受到感染,並不是因為你第八識有業的種子,因為有惡種子才生病受報,這樣講就不是佛法。我要特別強調,是因為你所感受的,關係到你接觸的,這個“接觸”可能是外來的,也可能是自己造作的。

所以十二因緣法擺在唯識學裡面,除了六識、七識、八識的問題,身、口、意、心的問題,還有十二因緣法的問題都有談到。如果不能把這幾個融會貫通的話,你的唯識觀法就會把一切歸於業。所以我常說,如果有人這麼說:「欸!我一身都是病,我老是運氣不好,是不是我的業障太重?」其實因為他在“識”上面,從來沒有去認真的搞個清楚,如果在識上面認真的搞個清楚,就具備有所謂“識的觀法”。因為“觀”要有方法,就涉及到所謂的五根、六識、七識、八識的問題,也涉及到身、口、意、心的問題。整體來講還是關係到一個自我的問題,如果只在“識”上面去觀,就不能轉識成智,讓不好的轉變為好的,甚至好的使它更好,要怎樣去觀?必須要有“法”,這就涉及到所謂的六根八識,所謂的身、口、意、心,以及我們談的十二因緣法,這種種都是法,運用得當這三者融會貫通的話,你就可以轉識成智,否則只在觸跟受上就確定了一切,認為自己很倒楣,就會埋怨別人,以為都是別人你才這麼倒楣。

譬如你現在收入不好,不斷埋怨「都是因為現在的經濟不好,所以我才沒錢!」甚至失業沒有工作,感受當然不好,你盡歸咎於因為現在到處裁員,才沒有工作的,可是不要忘了,你能不能轉識成智呢?如果能轉識成智,即使被裁員了還是可以再找工作,不會說「我找不到工作!」問題就看你把自己的感受擺在哪裡?如果擺在「我以前一個月拿五六萬塊,現在兩三萬塊,我為什麼要做?」當然你永遠都只是感受,最後所接觸的都是過去的。我們看有很多因為做生意失敗,因為被裁員就去做個小生意,表現他的一些特色,結果同樣發財了!這就是轉識成智。

所以轉識要成智,這時的唯識觀法才能肯定是好的,這個“唯”,是識而後唯,在“識”上面,於“觀”要運用佛法,怎樣去轉識成智才能肯定是好的?也就是一般所說的饒益性,沒有傷害。講到這裡可以把握幾個原則:要談唯識觀法,為什麼要以十二因緣法來講,因為十二因緣法關係到六根八識,也關係到所謂的五蘊變化,還關係到身、口、意行為。談法、談觀法是要去修行,可是要修行必須先要從識上面著手,沒有識的本錢就不可能去觀什麼,即使有法也不可能運用得好,就是剛剛我講的三個大前提,尤其“觸”跟“受”要特別把握。

談到五蘊的變化也不要只是執著於眼前,因為你還有過去,而且以五蘊的變化來看,不能說現在你所承受的,就肯定是八識裡面有什麼不好,把什麼都歸之於業。還要知道業還有善的呢!不都是惡的。常常一些人講:「哎呀,我業障太重。」我總是會反問:「你是善業太重?還是惡業太重?如果是善業太重,你應該過得很好啊!」可是我們把業都歸之於一個不好的惡業,為什麼?因為你所接觸的知識經驗不夠,你所學的佛法不正,即使你知道了一些,你不會融會貫通就不會運用它,當然就不可能產生好的結果。所以佛法以唯識學來講,是“識而後唯”,絕不是“唯識”,如果講唯識,就是自我意識。

假使把唯識兩個字,用一個感性、理性的自我意識來說,都是唯識。如果從感性上面去探討,從理性上面也去探討,然後利用佛法去融會貫通,那就是“識而後唯”。這中間當然就少不了觀法,也就是“於法的認識察覺”叫做觀法。所謂“觀”是觀察、觀看,“觀看”是表面的,“觀察”是要深入的,我們看看有什麼內觀、外觀,為什麼?“法”,即使是同樣的法,只是看表面不夠,還要深入,也就是除了去看還要察覺,這時憑什麼以“識”來說?這個“識”涉及到現在還有過去,尤其我們要把握,這個“過去”絕不是無始以來的過去,或者前一生的過去。因為每一個現在都會成為過去,你把握這一些基本原則的話,至少在識上面就能把握了!

可是並不表示就能完整,因為它還涉及到什麼?涉及你的身口意的造作行為,那些行為又不離於十二因緣法。十二因緣法又分成三個階段,譬如,根塵轉識的五識,以及六識,還有第七識,所以關係到身口意與“我”,五根五塵完成識,那個五識、六識、七識的“我”,還不能捨棄第八識裡面所存在的種子性,這種子性有所謂的業性、道性。可是也不能把什麼都歸之於第八識裡面是什麼,我現在感受完成的就是什麼,佛法如果這麼講就叫斷滅,一般這麼講就是斷章取義,佛法必須是一些道理組合,然後在實際體驗上面完成的,這個才叫做“法”,才是真正的佛法。

所以往往說到法,涉及到事或理,也就是依於事物而說明它的道理,依於道理而去看清楚它的事物,這最多只是一個世間法,要進入到佛法就必須,譬如我們講以十二因緣法,涉及到現在的還有過去的,又涉及到六根八識以及身口意。講來講去還是關係到那個我,可是這個“我”,又不能說只強調自己的我,還有別人的我,所以談唯識觀法,真正說識而後唯那才是唯識學。所以不能以唯識的觀點認為怎麼樣,很可能都是自我意識,任何事情在你確定之前必須先要“識”,“識”是從觀上面運用方法,這就叫做從識而行的觀法,從中可以發現“行苦”為什麼可以改變?“壞苦”與“苦苦”為什麼可以改變?因為它不是一個單一的東西,只告訴你一個問題一個答案,佛法就是定位在這個道理方法上,這一段就介紹到這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