圓覺之道第三十七集(上)

    這裡談“眾生相”仍以人來說,不包括其他的飛禽走獸,雖然牠們都是有情眾生,畢竟飛禽走獸不是在當生能有機會達到“圓覺”的

  •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323期2017年7月

圓覺之道 第三十七集(上)

善男子!云何眾生相?謂諸眾生,心自證悟,所不及者。
善男子!譬如有人作如是言:我是眾生,則知彼人說眾生者,
非我非彼。云何非我?我是眾生,則非是我。
云何非彼?我是眾生,非彼我故。
善男子!但諸眾生,了證了悟,皆為我人;而我人相所不及者,存有所了,名眾生相。
善男子!云何壽命相?謂諸眾生,心照清淨,覺所了者,一切業智,所不自見,猶如命根。
善男子!若心照見,一切覺者,皆為塵垢;覺所覺者,不離塵故,如湯銷冰,無別有冰,知冰銷者,存我覺我,亦復如是。
善男子!末世眾生,不了四相;以如來解及所行處,為自修行,終不成就;或有眾生,未得謂得,未證謂證;見勝進者心生嫉妒,由彼眾生未斷我愛。

繼續介紹圓覺之道,仍以《圓覺經》作為藍本,前面已從四相介紹了“我相”、“人相”,但是要了解佛法是對人說的,所以這裡談“眾生相”仍以人來說,不包括其他的飛禽走獸,雖然牠們都是有情眾生,畢竟飛禽走獸不是在當生能有機會達到“圓覺”的,所以這裡談四相的“眾生相”,是以一個人我之相所組合起來的。所謂的人我之相,當然都是以每一個個體的“我”作為一個中心點,然後談及到“人”,也就是他我。而以他我而言,還要依年齡、性別來分,或是以身份、地位來分,甚至談族性以及國土的不同,都可以用來看眾生。可見依於人我的關係才會有眾生的形成,如果沒有人我的關係,只以單一的一個我而言,世間法也沒有了,當然佛法也不需要,而且根本無法可說。

首先看“眾生”,究竟要多少才謂之眾生?中國的文字“眾”是三人以上,如果以印度梵文來說“僧伽”其實就是“眾”的意思。所以僧伽不是指出家個人,是講三或四位出家的在一起,“僧伽”剛好符合了中國文字“眾”的本意。故在翻譯“僧伽”的時候,有時翻譯成“眾”也是對的。既然三人以上可以稱為“眾生”,就不只是一個我跟人的關係,還有第三者以上的人。為什麼要談眾生相?一開始我解釋過,“相”是於色塵緣境的表面,去計較執著的一種分別心,這是以相來說。其實於相還有其內涵,那就涉及到“法”,當然涉及到法就有它的意境與作用。所以不管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,都不能只在相上談,佛法還涉及到相存在的內涵以及可能的作用,甚至不同的意境。以眾生為本體,只是個概念,它還有不同的作用,為什麼?“眾”是三個以上不同的組合,當然不同的我就有不同的作用,這作用來自哪裡?本身具備的不同的內涵,這就涉及到業與道的問題。因此只是在相上分別、計較、執著,就變成所謂的美醜、高矮、男女....,單只在相上打轉。

假使以男、女來說,於相都是人,只是作用不一樣,具備的內涵與意境也不一樣。談眾生相究竟要怎樣去看眾生?我一開始就講佛法是對人說的,千萬不要涉及到人以外的飛禽走獸,雖然牠們是眾生之內;畢竟在業與道的本身,於思想的運用、智慧的發揮,或者知識經驗的培養,牠們沒有機會成為一種修養,或達到某一種道的結果。因此談眾生,假使以人的那個“我”而言,即使於相上可以分別為男女、高矮、美醜、大小,其實這只是相上的分別;如果從相進而認識,於美醜的分別就不只限於男的、女的。因為男的、女的都關係到美與醜,高矮也關係到男與女,不管是大小、輩份,甚至像父母、祖父母、兒女,若以名位來稱的話,男女都有不同的名位:譬如女的未出嫁之前是女孩,男的未娶之前是男孩,男女結婚了就有夫妻之名。一談到夫妻之名又關係到夫妻相互之間的義務、權利與責任,一旦夫妻轉變為父母的話又涉及什麼?父親、母親的身份,原有的夫妻就變成一個本體,於作用呢?如果有了兒女就變成父親、母親的作用,當然再往上看或者講祖父、祖母,這裡面還有內三親、外三親的分別;也就是依名位而言,也有其不同的內涵;於美醜而言也有其不同的內涵。譬如談美或醜,當然都是以人的分別心來看,有的以外表的美、醜來看,而外表的美與醜還是相上的問題,真正具備的內涵是修養、道德的問題,所以看眾生相不要只是在相上起執著。

為什麼要談“眾生相”?這就涉及到業與道的關係,畢竟現在講的主題是《圓覺之道》。因為眾生是三個以上的人我組成的,從眾生相剛剛提到了一些表面的、內在的、作用的、境界的差別,於道又要怎麼去看?如果只談道捨棄了業的話,就無道可言,所以要談道必須從業上面著手,也就是先要去認識業。因此三個以上獨立的我,處在所謂眾生的前提之下,絕不可以“以某一個我”來看業或道,必須要知道佛陀常說的一句話「眾生有病」,可是病都不相同,不同的病當然就需要不同的治療方法。所以談業要怎樣面對?就必須要有道的理論、方法,才可以去面對業,在承受業的果報的時刻,怎麼樣轉變為修養,這才是它的重點。以眾生中的“我”而言,是因業而成,可是不能說他沒有菩提種子。而不管業也好、道也好,它還是一個人我的話,至少於聲聞、緣覺、菩薩、佛,並沒有到達這種結果。所以如果以“人我”來看眾生,涉及到業與道的話,還要瞭解顯現人我之相,在眾生之中也有所謂乘願再來的,化身羅漢這些現象的存在,這些現象說明什麼?就是凡夫可以成為賢聖,賢聖可以成為佛菩薩,可見從業怎樣去顯道,不只是提出道理空談的言語而已,是有其事實可以作為榜樣,而去追求的一個目標。

如果只以人我而說法,就是我相、人相來說法的話,往往離不開主觀的意識,這種主觀的意識不是感性的就是理性的,不是在物質的相上執著,就是精神的迷失。所以談眾生相,可以發現除了我、人我,還有第三個以上的我,當然這第三個以上,包括十、百、千、萬都在眾生之中,這一點要把握!因為眾生的組成份子那麼多,除了以業與道的關係來說眾生,不要忘了還有那些化身的羅漢,乘願再來的菩薩,同樣也是眾生相。所以眾生相裡面,用比較謙虛的態度來看眾生,就不會認為他現在是初學或是學佛很久了,或根本不是學佛的人,不能用這種方式去分別他們將來會怎麼樣?譬如一個完全不學佛的人,可能他的佛緣沒有到;一個初學佛的人並不表示他就不會成佛菩薩;同樣一個學佛很久的人,也不一定會成為佛菩薩!為什麼用這種觀念去看眾生呢?因為你只以眾生現在所顯的相,就確定他不是一個學佛的人,或初學佛的人,或是學佛很久的人,只在這上面分別,就是在相上執著,沒有去發現他的內涵;談內涵就涉及到菩提種子,涉及到他過去的成就,與現在所顯的相。

就像釋迦牟尼佛顯的只是一個太子相,他在太子身這一段時間,只是一個眾生,一個凡夫,最多將來會做國王而已!可是不能在這相上執著,至少我們曉得悉達多太子出生在國王的家庭,他能從世間的五欲八風裡體會更多、更深,何況悉達多太子是過去世曾經過燃燈古佛授記的一個成佛者。當然不是每一個眾生都能以釋迦牟尼佛來說,至少以菩薩而言,我們並不知道乘願再來的菩薩有多少,說他們充滿娑婆世界也可以,說處處都有菩薩的存在也可以!唯一的分別,要看菩薩有因位與果位的,果位的是過去已經成就了乘願再來的;因位的是所謂因緣際遇而完成的佛緣,才能去學佛、修行辦道的人。如果一定認為初學佛的人就不是再來的菩薩,那也不可以!同樣的看學佛已久的人也是如此。因為學佛的人就是佛陀的弟子,究竟相上很難去把握,真正要在意的是他的修養,以及於菩薩道所發起的願心。要從這些作為去看他的意境,就容易了解因位與果位的不同。所以究竟能把握多少?常說不要輕視初學,為什麼?說不定他就是菩薩再來,但是也不要用這種方式一概而論,如果他是因位上的,即使完成了初地到四地的果位,也隨時會起變化,隨時會退墮,所以是不可信的!我們看很多在家學佛的,學了一段時間就不學了,甚至改信別的教。也有的出家以後不久就還俗,為什麼?因為他沒有完成四地以上的基本修養,所以還在一個變化莫測的環境,要知道他所處的地位,就必須依於他的修養來看,這是依眾生大概可以瞭解“人”、“我”,跟“第三個我”以上所組成的眾生相。

其次再看第四個“壽者相”,一開始講四相的時候,已把“壽者相”做了一個概念的說明,就是依於時間、空間,來看它的生命現象而說“壽者”,這是談“壽者相”的概念,這包括了所謂的四生九有的眾生。在《圓覺之道》裡所談的“壽者相”也是以人為對象,所以有時會發現經典的一些說法很難把握,為什麼?譬如“正法時期”、“像法時期”、“末法時期”。真正講什麼時候是正法、像法、末法?其實涉及到正法、像法、末法,還涉及到另外一個名詞叫做“值佛”。“值佛”就是正當還有佛存在的時刻,這時刻就包含了有正法、像法跟末法。所以不能說釋迦牟尼佛未入滅之前才叫做值佛,因為值佛不一定以釋迦牟尼佛這悉達多太子身來看,凡已完成了八地以上菩薩的修養的結果都是。我們遇著的這一類幾乎都屬於值佛,所以值佛可以說是“正值這個時候”,也就是於覺悟的機會來說“佛”的意思。

至於能不能覺?有多少覺的機會?覺的程度怎樣?這就涉及到正法、像法、末法,所以這裡談“壽者“是用這種方式來看,不以人命來看。換句話說,不學佛的人不表示他的年齡一定有多長;學佛的人也不表示他的年齡是多長;甚至於已經成就的或乘願再來的年齡,也不表示一定多長。所以這不是以年齡層去看他的壽命,而是於“圓覺之道”能不能達到圓滿覺悟的境界,是以這種方式去看他的壽者相。怎麼看呢?至少知道以三寶而言,有佛寶、法寶、僧寶,往往僧寶又具足所謂的“法性三寶”,或者具足了“一體三寶”,因為此中涉及到住持三寶,為什麼?像寺院的住持,他本身代表佛,代佛說法、也是出家的,當中就有法相,也有所謂的一體三寶之說。可是每一位住持或者以三寶而言,若以僧寶為代表的話,他們是僧伽的組成份子,每一個個體不管是菩薩比丘、菩薩比丘尼,是不是都具足正法,還是像法,末法呢?這就值得我們去思考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