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323期2017年7月
佛子弘願,不僅平等一如,更應增上;不可自以為貴,視眾生業重堪憐,而以驕慢心念,大言度他
323期
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十四
淨行品第十一
經 文
云何常得天王?龍王?夜叉王?乾闥婆王?阿修羅王?迦樓羅王?緊那羅王?摩?羅伽王?人王?梵王之所守護,恭敬供養?
釋 疑
天龍八部,天龍乃八部眾之上首,合稱天龍八部;八部眾之中譯名稱,為能噉捷疾鬼,樂神或香神,無酒或非天,大鵬金翅鳥,歌神或非人,地龍或巨蟒神,人中之王,梵天之王等,是人間守護之神眾。
經 文
云何得與一切眾生為依、為救、為歸、為趣、為炬、為明、為照、為導、為勝、為普導?
釋 疑
佛與菩薩成就之後,首要者,為眾生所依之處,為救度眾生,為眾生一心歸命之所,為化度眾生得生善趣,為眾生火炬之源,為眾生開啟智明,為眾生照徹愚暗,為眾生導正心性,為眾生導入勝行,為眾生普及化導,平等無差別。
經 文
云何於一切眾生中為第一、為大、為勝、為最勝、為妙、為極妙、為上、為無上、為無等,為無等等?
釋 疑
普利一切眾生,等量齊觀,故說如是十種至尊不卑之境地;佛子弘願,不僅平等一如,更應增上;不可自以為貴,視眾生業重堪憐,而以驕慢心念,大言度他。儼然自己,即是佛菩薩再來,弘願齊天,甚或眾生業重,理當受苦受難;須知弘大無比之願,全在眾生有盡,我願無窮!
經 文
爾時,文殊師利菩薩,告智首菩薩言:善哉佛子!汝今為欲多所饒益,多所安穩,哀愍世間,利樂天人,問如是義。佛子!若諸菩薩,善用其心,則獲一切勝妙功德;於諸佛法,心無所礙,往去來今,諸佛之道,隨眾生住,恒不捨離;如諸法相,悉能通達,斷一切惡,具足眾善。當如普賢,色像第一,一切行願,皆得具足,於一切法,無不自在;而為眾生,第二導師。佛子!云何用心,能獲一切勝妙功德?!佛子!
菩薩在家 當願眾生 知家性空 免其逼迫
孝事父母 當願眾生 善事於佛 護養一切
妻子集會 當願眾生 冤親平等 永離貪著
若得五欲 當願眾生 拔除欲箭 究竟安穩
釋 疑
在家菩薩,當知家的組成,於性本空。在家孝事父母,當如善待諸佛,護持供養,一切周到。妻兒相處,一律平等,亦不可貪著。處身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等五欲時,當知如毒箭射中,唯有拔除,方得究竟安穩。
經 文
妓樂聚會 當願眾生 以法自娛 了妓非實
若在宮室 當願眾生 入於聖地 永除穢欲
著瓔珞時 當願眾生 捨諸偽飾 到真實處
上昇樓閣 當願眾生 昇正法樓 徹見一切
釋 疑
妓、商女。樂、欲樂。所謂風月場中,滿欲之樂;勞命傷財,一無是處。若住宮庭,皇室聖地,當絕污穢婬亂。若著瓔珞,華貴不浮,切莫以假代真,敗了尊嚴。若登樓閣,當以正法之念,徹見疾苦世間,體悟人命微小,實無高等低賤之分。
經 文
若有所施 當願眾生 一切能捨 心無愛著
眾會聚集 當願眾生 捨眾聚法 成一切智
若在厄難 當願眾生 隨意自在 所行無礙
捨居家時 當願眾生 出家無礙 心得解脫
釋 疑
施,是將既得利樂,與他人分享;無論是物質的或精神,當以無畏而恒常行之。若參諸聚會,當取一切知識經驗,充實見聞;莫以熱鬧虛榮,浪費生命。若處身厄難之時,當以自在心念,冷靜面對,切勿怨天尤人,歸咎不可知的命運。猶若棄捨居家,意在出離,求諸解脫,方臻出家無礙聖智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