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智亦無得

雲語書摘 無智亦無得 /潛

 

《心經》有「無智亦無得,以無所得故,菩提薩埵,依般若波羅蜜多故」的句子。其中的「無」,不是沒有,而是「有」的突破,另外還有不一定的意思。

 

「無智亦無得」是什麼意思?必須從智與得二字上先作認識與瞭解,那麼無的法義就比較容易把握。

 

智的梵文是闍那,意思是凡一切的知識經驗,包含了世出世間。世間的智,就是一般人所能知的一切知識經驗;因為世間的一切知識經驗是相對的,所謂有好的就有壞的,有對的就有錯的,而是非、美醜、善惡、優劣、貧富等都是相對的,這些都稱為世間法。那出世間法是從相對的認識、瞭解,有所發現去突破而顯現成絕對,是利益不是傷害。如何突破?一定要有道理方法,就稱為出世間法。

 

人活在世間,會遇到很多問題,這些問題不能解決、化解,是因為智慧不夠,然而也關係到「得」的問題。因為人都是為「有所得」而用心,而歡喜,若思考「所得」的效用或價值的話,就必須有智慧了。人為了要得名位、權勢、學位、身份,投下了許多的資本,不管是物質的、精神的,在未得到之前,就已經失去了很多,所以「得」就關係到「失」。

 

例如選舉議員、市長、總統等職位,花了幾百萬、幾千萬得到了名位,但也失去了幾百萬、幾千萬,然而得到名位就滿足了嗎?會希望以所得到的名位、不管是特權、人際關係,而把所失去的能收回來;即使收回來了,還是不會滿足,希望得到更多!這種得與失,是因為「沒有」而希望「得」,已經有了就希望更多,例如世間人認為錢越多越好,所謂「做了皇帝,還想當神仙」的欲望。因為皇帝只是過著高於一般人的生活、權力,還是不自在,所以希望當神仙超越於一般人。這就是世間人,於「得」的欲望,永遠不會滿足。

 

如果於得失之間,能思考一個人應有的本份,好比無愧於心的話,即使有得,並不為過,但是要這麼去認識、瞭解,就必須有智慧,明白貪得無厭的後果是怎樣!有許多人得到了名位,就去貪污、貪財而犯法,被判徒刑,只因為徼幸的心理,認為運氣不會那麼壞,不會被抓到;有這種心態即使智慧顯現,也只是一剎那,因為還是被貪欲之心所淹沒。

 

如果以修行辦道來說「得」,是希望得到羅漢,而得到了羅漢還希望成就菩薩、佛。修行辦道的「得」與世間法的「得」,彼此不同在於有沒有智慧。因為世間法的得會造成傷害,不是傷害別人,就是傷害自己,為什麼?因為人是貪得無厭的。但修行辦道的得,不會造成任何的傷害,於道業的完成,期望得到羅漢、菩薩,以至成佛,這必須有智慧才能完成。可知,智與得的關係,涉及到世間人的本性,一般的人就稱之為人,而不同於人的是聖賢,於人的世界就高過一般人,可是即使是聖賢,仍在三界六道裡輪迴,而修行辦道所得的結果,可以出離生死,不受三界六道輪迴的苦。

 

所謂「得」是有所得,比如有貪心,這「所」就是指貪心,比如說修行辦道,「所」就是修行辦道;又如義之所在,就是以義氣為「所」,所以是以「得」的結果來看「所」。有所得,這是世間的現象,是人本來就是如此;而無所得,是突破了世間的相對,因為相對會造成傷害,不是傷害別人,就是傷害自己,唯有突破相對之後所完成的得,稱為無所得,那是經過認識、瞭解,有所發現而突破以後顯現的現象,它不會傷害別人,自己也能得到利益。所以,無所得的「無」不是沒有,是從「有」的突破,或說不一定;其實無所得可以說就是不可得的意思。

 

例如以病與藥來說,藥是治病的,有了感冒吃了感冒藥,感冒治好了後,是不是藥有效就多買幾瓶放著,可是下次感冒的性質可能不相同,那這藥也就不一定有用了,這是「不可得」的一個觀念。再看煩惱與菩提,煩惱是一種現象,菩提也是一種現象,如果不懂道理方法,能從煩惱中顯現菩提嗎?不可能。必須懂得運用佛陀的道理方法,轉煩惱為菩提,一旦煩惱消失,菩提展現了,這道理方法於己而言也就沒有用了;因為以後有同樣的煩惱,也不可能以同樣的道理方法去化解。

 

在經典上特別強調「應病與藥」,相應於什麼樣的病,就給予什麼樣的藥。等於說有什麼樣的煩惱,就需要什麼樣的道理方法來對治。因為人的煩惱在名字上相同,內容卻不同,而且每一個煩惱所及的「為什麼」都不一樣。所以談「可得」、「不可得」,於世俗的「有」以至到佛法的認識,都必須有正確的觀念,如果世間法不可得,那出世間法也不可得,甚至佛法也不可得,即然「不可得」,還要它做什麼?因為世間法是佛法的基礎,出世間法是依一些道理方法,怎樣去突破世間的缺失,所完成的圓滿才叫做佛法。

 

總之,世間人認為可以得到一些什麼,或可以擁有一些什麼,但其中還有不一定,例如:在某一時間來說,可以,但換了另外時間,卻不可以了!所以「可得」與「不可得」,還有時間與空間上的限制。因此「可得」與「不可得」,不可一概而論,比如學會了中文,口說可以,但並不表示會說就一定認識字,就算認識字也不一定會寫文章;反之,如果會寫文章就一定認識字,也一定會說,雖然有可能不一定會說得很好,這其中有多少的「不一定」。所以不可得的「不」,是不一定的意思。可知,不可得是從無所得而來,而無所得又是從有所得突破而顯現的;所以要把握的是「可得」由「有得」而有,唯有突破有得,才能達到「無得」,也就是「無所得」,唯有突破了「無所得」,才能進入「不可得」的法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