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326期2017年10月
因為佛法不是教你去取捨,修行也不是教你去取捨,而是偏差的行為會成為障礙,你要怎麼去修正、怎麼去排除障礙
圓覺之道 第三十八集(中)
僅僅這麼一個道理,可以發現為什麼悟跟不悟?因為其中有迷惑的問題,迷惑來自哪裡?來自無明!就是不明了才會迷惑,由於迷惑才會產生煩惱。因為煩惱包含了一些變化現象,那就是妄想雜念,修行就是修這一些──正正當當的用腦,正常的營養吸收。如果只在營養上面執著,譬如:有妄想雜念與無明煩惱,本來吸收的百分之七十五的營養不能得到滿足,再去吸收百分之七十五的營養,可是不要以為這樣腦的營養就夠了!即使你不斷的去補充,它還是不斷的消耗,那怎樣使它不損耗而恢復正常呢?就必須從妄想雜念上面去調整,減少消耗,而且要了解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妄想雜念?
可見佛法不是告訴你營養夠不夠或者去補充,而是問你為什麼需要營養?從這個“為什麼”去發現問題所在,找出缺點與障礙,然後加以修養,這才叫做修行。如果不能用這種方式去看,最多只認為自己每一天妄想雜念很多,無明煩惱也多,才會營養不夠,就拼命的吃營養,問題是不能解決的。所以說“從迷到覺”,迷什麼?覺什麼?如果只說迷不好,覺很好,用“取”與“捨”的方式去修學佛法就錯了!
因為佛法不是教你去取捨。修行也不是教你去取捨,而是偏差的行為會成為障礙,你要怎麼去修正、怎麼去排除障礙?畢竟人依業來這世界,在身口意的行為上一定有偏差,所以才要修正行為。可是修正行為就必須有道理方法來幫助,這些道理方法來自釋迦牟尼佛,在概念上就是釋迦牟尼佛的智慧。若因迷而覺,要覺的話必須就要有智慧,人之所以迷惑是因為無明,所以覺悟是因為有智慧。既然因無明而迷惑,所產生的是煩惱;因智慧而覺悟,所顯現的就是菩提,同樣都是一個行為造作,為什麼不去學佛,不去修行辦道,化佛陀的智慧成為自己的智慧呢?就可以發現,為什麼人不會培養智慧,反而“造業”人人都會。
其中有一個簡單或關鍵性的問題,這就講到根基或者菩提種子了。人因業而再造業,都是無始以來累積起來的,可是不要忘了無始以來,你也曾經種下過菩提種子;如果能發覺這些菩提種子,使它發芽成長,就需要有道理和方法。若依這些道理方法,也就是釋迦牟尼佛的智慧,就能了解原來菩提種子不是釋迦牟尼佛給我們的,而是釋迦牟尼佛告訴我們很多道理方法,教我們怎樣去發覺過去世所種下的菩提種子。
假使過去世沒有菩提種子呢?也可以依於現在,不管是任何時間、空間都有機緣,同樣可以種下菩提種子。所以唯識學有所謂「種子生現行,現行熏種子」的說法。為什麼要說這些?因為過去依業的種子會產生現在的果報,依過去的菩提種子,我們也可以去化解煩惱,從煩惱中顯現出道來。把握這個原則的話,就知道過去不只是“業的種子”會顯現“現在的現行”;同樣的,過去也有菩提種子,在現行的中間也能成為一種力量。
若要使這種力量顯現的話,就必須依佛陀的道理方法或說佛陀的智慧,幫助我們使菩提種子能發芽成長、開花結果。如果無法顯現,就如唯識學講的“現行熏種子”,必須在你現在的行為中去培養菩提種子。可是只從業而言,往往會因業而再造業,即所謂的「因為現行而熏習了業的種子」。可見業與道的差別可能就在一剎那,或者非常微細的一個間隔而已;若能把握所行的“現行”的就是菩提種子;相反的,可能就是業的種子。
如果是業的種子,於善也好、惡也好,都要受果報;唯有顯現菩提種子才有機會脫離六道輪迴、超出三界,不再受生死,這就是所謂“涅槃”的問題。學佛之道就是怎樣去化業為道,轉煩惱為菩提,依一些波羅蜜法去精進,然後達到四無量心,有所成就而入涅槃。這似乎人人都會,可是要怎樣著手?尤其敢於面對業報反而可以顯現菩提,這的確不是憑空而說的。
我常說佛法不是武器,現實不是敵人,絕不是現實煩惱生起時,拿菩提當武器去消滅敵人,不是如此!而是佛法是依於釋迦牟尼佛的智慧,所提出的道理方法,幫助我們去發覺菩提種子。如果過去已經有的就使它成長,讓它開花結果;如果沒有的話,在這一生有限的生命中就要去把握,去學習佛陀的道理方法,不斷慢慢增上,才會完成佛法的修養,有了佛法的修養就是擁有佛陀的智慧!可見“法”在一個學佛者而言,就是我一直強調的,不要只是在經文、名相、文字上去看佛法,因為這當中是看不出佛法的!
相反的,這些名相、經文裡面有道理、有方法,能在現實生活中去運用、體驗,也就是把佛法融合在現實生活中間,才有顯現佛法的機會。我常說當業報顯現時要歡歡喜喜承受,這說明什麼?敢於面對就要有本錢,如果能歡喜承受的話,就能把過去的業化解掉,所謂“業因”顯現,在承受果報的當下,最能肯定你有沒有菩提種子?有沒有讓它發芽成長、開花結果的修養。
如果有,當然就不會再造業,反而能夠成為另外一種知識經驗。舉一個例子,譬如照相機是在於人的使用,如果只是旅遊到郊外,你可以拿照相機留下一些紀念,這是一種行為;但如果刻意的把它當成一種藝術的話,這時你的取景、構思就完全不一樣了!若當成一種商業行為就可以拍出一些屬於新聞性的,或是人家不容易發現、一種偶發性的展現。
如果你能把握而完成的話,就可以達到賺錢的目的;所以同樣的相機與底片,即使同樣的背景人物,當中就有紀念性的、藝術性的、商業性的差別。問題不在照相機或底片,說穿了還是那個“我”!所以我可以造業,也可以修行。至於留作紀念或是當藝術、當商業用,以這種方式來看是不是就確定了是道、是業呢?不是這麼分別!因此談到道與業,我常說彼此不是相對的,只是告訴你人的行為可以用正面的或負面的,或業或道都可以去表現、去造作。
但為了文字上的修飾而不致誤解,所以才說“造作成業,修養成道”,其實都是行為、動作、表現。剛剛我說照片是紀念性也好、藝術性、商業性也好,只是一個行為同樣的完成,不一定非要怎樣。若把它當成商業的,也就是“生財之道”,難道就是業不是道嗎?把它當藝術的難道真正是一種清高的藝術嗎?我們看多少有藝術價值的作品,在某一些年代,某個不同的時間、空間,說不定價值連城。
而你把它當成一種紀念,說不定是歡喜,也不一定是悲傷,為什麼?因為把它當成紀念性的,假使原來是跟你很親愛的人一起照的,現在成為夫妻了,當然很歡喜;如果他跟別人結婚了,或者跟你離婚了,就會造成悲傷。此中不是把世間法當成都是業或者是道,而是會成為傷害性的或障礙性的,我們把它歸之為業。那麼道呢?就是把傷害的轉變為利益的,要如何排除障礙,這就是迷與覺的差別。人為什麼不能夠覺悟?問題就在佛陀的道理方法你了解多少?也就是佛陀的智慧你擁有多少?此中“迷”與“覺”自然分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