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潛出處:雲語書摘期數:328期2017年12月
如果欲想擺脫鬼屬,唯有遠離鬼的言語,鬼的行為,舉凡任何鬼的造作
雲語書摘 鬼的認識
梵語薛荔多,譯義是餓鬼,為不得飲食,苦於飢餓的緣故。因鬼類中餓鬼居多,所以為鬼類的代表,餓鬼常求飯食,與人雜處,陰而不見。
所謂鬼神是指鬼為六趣眾生之一,神指天龍八部之天、龍、夜叉、阿修羅、乾闥婆、緊那羅、摩?羅迦,以天、龍二眾為上首,統稱天龍八部,為守護佛法而有大力之諸神。
在《禮記》說,人死曰鬼。一般則指逝者、死人的精魂來說。在古代印度,人死後不被供養,則被推測為鬼,而收集此類餓鬼的事蹟,稱為《餓鬼事經》,為南傳大藏經小部經之一。鬼是具有恐怖形相,令人惱害的怪物。所以鬼都屬於飢餓,既使有食也不能吞嚥,喉若針孔,欲火熾盛故,往往為渴飲不得,飢苦如焚,可以說業障深重,自然寂靜不能,聞法但生後悔,沒有修行辦道的因緣。
鬼道眾生因所受的果報不同,而分優劣差別;如有福德者,多為山林、??、廟堂之神。下劣者居不淨之處,不得飲食,常受刀杖之苦,據《阿毘達磨順正理論》卷三十一記載,閻魔王所居之處有無財、少財、多財三種鬼,此三種鬼各復有三種,共計九類鬼。即:
1、無財鬼,分別有三種現象:
(1)炬口鬼,口中常吐猛焰,熾然不絕;身如火焚,燒熱交加。此類未趣鬼道之前,為慳貪之極。
(2)、針口鬼,腹大、咽如針孔,欲食難嚥,飢渴無止境。
(3)、臭口鬼,乃口氣惡腐,臭如糞穢,惡熏自身;遇飲食不能受,飢渴憂惱,瞋心惡行,因此不堪收拾。
2、少財鬼,分別有三種現象:
(1)、針毛鬼,身毛剛堅,銳利不可近,內刺自體,外射他身,如塗毒箭,痛極狂奔;近不淨食,少補飢渴。
(2)、臭毛鬼,身毛奇臭,穢爛熏人,肌骨腸腹,腫脹衝喉,為之嘔吐;難耐自除,拔毛裂體,皮肉更加劇痛,逢不淨食,聊濟飢渴。
(3)、大癭鬼,頭頭生瘤,滿布隆起,熱惱酸痛。恐怖嚇人,是種鬼類,相互殘傷,為飢渴故,彼此吸臭膿,茹汙血,少濟飢渴之苦。
3、多財鬼,分別有三種現象:
(1)、希祠鬼,經常於祠祀中得食,受祭禮供,從宿世所作善因。
(2)、希棄鬼,經常收取棄吐與殘餘之食,故得食豐饒。是類宿世慳?之極。
(3)、大勢鬼,屬鬼中好者,也可歸類於「鬼神」;基於此類有威德,形貌端正,如山嶽湖海等神。或住於靈廟,或依於樹林,或居山谷、處空宮等,所受的富樂與諸天相同。
此外,另有醜陋、鄙惡、無威德者,此類多為咽細如針,足如朽木,口常垂涎,耳內生膿,眼中出血,是大醜鬼。又有鬼中苦者,無威德,常飢渴,常時不得漿水;若飲食,飲食成火焰。又有鬼中樂者,此類有威德,豐衣足食,任情嬉樂,如時人所說的「養鬼」之鬼,以及中陰身等。
在《楞嚴經》卷八把鬼分為十類,其成因與感果,說明如下:
1、怪鬼:過去世有強烈的物質欲,為飽私欲,非理陰狠,不擇手段;物欲還報,故感精怪之果。
2、魃鬼:過去世多為迷戀美色,包括美好之相,身婬、語婬、意婬,沉淪於婬業的造作,如風鼓物,故受魃鬼之報。
3、魅鬼:過去世因難禁誘惑,包括好聽之音,而奸詐媚惑以待人,往往託付畜生類,如狐狸、狡兔等精靈,畢生以媚惑迷魅營生。
4、蠱毒鬼:過去世乃瞋恨心極重的人,怨尤陰毒,剛愎懷惡,頑劣不化,往往託生蟲毒之類,如蛇、蠍、毒蟲等。
5、癘鬼:過去世是五蘊熾盛的人,因瞋怒忿恨成習,心念常處於仇恨之中,往往附病禍苦難之癘疫類,興諸苦惱,使人不得安寧,如毒素、癌細胞、惡病蟲等。
6、餓鬼:過去世是自恃極高,漠視他人,而內無實德,凌人傲物,眼高手低,外表優越,卻淪於空虛狀態,得不到滿足或順心之類,往往託生餓鬼饑莩的感果。
7、魘鬼:過去世是慳?少慈少悲之人,外現德行,實際奸詐,常懷異謀,憑虛託暗,故受魘鬼之報,於人昏睡不清之時,迷惑欺罔。
8、魍魎鬼:過去世多屬強烈感性或理性的偏執者,過度剛愎,有若修羅與羅剎,明暗不分,妄執己見,自以為是,往往託寓山川、林木、石岩等,迷惑愚
昧眾生。
9、役使鬼:過去世多為好大喜功,枉他誆瞞之輩,勞心役思,在在計算於人,往往託生被支使、召喚苦役之類,反嚐報應往昔的非分過度的苦果。
10、傳送鬼:過去世多因掩飾己罪,誣賴爭訟,強調少數,分別親疏,袒護短處,損傷他人,往往藉機附現,傳送禍福吉凶,或言或文,不一而顯。
趣向鬼道的眾生,幾乎都是惡行所造成,畢生沉淪於慳貪、謀利、陰險等增上行為;於身、語、意,表裡全然不同,毫無「利他」點滴饒益之處;終日無有些許善意,全然利己損他,視良心如糞物,棄道德如垃圾。所以若眾生,仇恨心不息,憎惡心不止,貪欲慳?,死後多趣鬼道;尤以陰險謀奪之輩,損人不一定利己者為甚。
《法句經》中佛言:「雖為沙門,不攝身、口,粗言惡說,中傷他人;造成眾所不愛,智者不惜,身死神去,輪轉三塗,自生至死,苦惱無量。」又貪著酒肉,偏好五辛;遇事乞求惡人,仰賴邪異外道師者,死後往生鬼道,承受諸事求不得的憂悲苦惱。
然在現實生活的領域裡,人表鬼裡之類,幾乎俯拾即是。多少不具「理諦、法義」的宗教群,傍依附現,假藉誇大,譁眾取寵,無所不展其極;或神或鬼,或仙或聖,在在以迷情惑物的行為,活躍於「人」的生活中,進入那些貧苦、貪婪、物欲、好勝、迷幻、執玄、煩惱等的脆弱群,使其暫時獲得一些滿足,而付出更多心甘情願的酬勞。如果欲想擺脫鬼屬,唯有遠離鬼的言語,鬼的行為,舉凡任何鬼的造作;也就是提起正念,修養心性,百鬼不能近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