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331期2018年4月
談到成就了“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”的這些修行者,他們已經成就了,具備了這種修養,我們就不能只把它當成病,去挑剔、去批判。
圓覺之道第四十集(中)
所以於“作為”而言,為什麼關係到“滅”?同樣,你的作為表現,如果不會造成別人的傷害,這裡面就有了滅相,自己也不會受到傷害,這種作為就是一種滅相的完成。這是第一個自利利他、自度度他,可是於“作”到“滅”,還只是一種法相而已,不是一種究竟境界。所以談到成就了“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”的這些修行者,他們已經成就了,具備了這種修養,我們就不能只把它當成病,去挑剔、去批判。
為什麼強調這些?因為你本身具備的條件如何?具備的智慧是不是到達了相同的智慧境界?於修養是不是有相同的知識經驗?就很容易發現,從這四種病──“止”、“任”、“作”以至到“滅”,前面兩個“止”與“任”是依色身怎樣培養法身;“作”與“滅”呢?怎樣使法身具備效用或效益,去發揮它的價值?而且這個價值的結果必須是沒有傷害的;如果還有傷害,那還是一種生起的現象。一定要沒障礙了,如果有障礙表示還是一種缺失,仍不圓滿。所以它後面顯現的是什麼?是於“生”而言不起,面對生經過你的“作為”,完成之後的結果,於“生”消失了,當然“滅”是一個現象。
所以前面談到“功德聚”,佛是功德所聚的如來之身,他擁有許多的修養,可是並不表示怎麼樣,自以為「我有什麼成就了!」就像梁武帝跟菩提達摩的對話一樣,梁武帝問菩提達摩:「我蓋了那麼多寺院、供養了那麼多出家人,做了那麼多的法事,有沒有功德?」為什麼菩提達摩說:「沒有功德!」因為梁武帝認為他一生做了好多功德,一直想表彰他做的功德有多了不起,是護持佛法的一個好皇帝,這就是一種計較與執著。這就是“有作為”,並沒有達到“滅”的修養。
為什麼菩提達摩說梁武帝沒有功德?因為執著、計較於功德,認為自己做了好多功德,就等於心裡還有所執著與計較,認為自己有這麼多功德,該得到什麼好處,就會希望得到報酬。即使不求報酬,至少功德上還有執著,同樣沒有進入到滅相的境界。何況,做了功德還要不作功德想,為什麼?這就是一個滅相,但是並沒有否定你做的功德。再舉一個例子,我們講“業作”的功德是善,會得到樂的果報;於“道作”的功德呢?如果是智慧的話,這只是“作為”,並不能達到“滅相”,等於認為自己已經成就了“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”,已經具備了像佛一樣的智慧之光,自認為不得了,時而生活在自以為是的光環裡,還要別人看得見他!
如果要別人看得見,就要從好的作為中去表現,而且這種表現即使有效益,但能不能完成一個好的價值呢?所謂好的價值就是於“生”,的確已經可以化解了,當然不會一直抓著一個滅相,等於做了功德不會緊抓著功德。常常看到一些人,在佛教界也是如此,做功德卻做功德想,執著能得到什麼好處,結果拼命做功德,真以為可以得到一些好處,一天到晚指望得到什麼。因此常有人說:「我也信佛教、也布施、也供養,但為什麼還生病?還運氣不好?」有沒有想過生病或運氣不好,這些是“業”的問題;布施、供養卻是“道”的問題,相互之間不能抵銷!如果認為身體不好去做功德身體就會變好,我說一句話:釋迦牟尼佛談五明的時候,就不需要談醫方明了!乾脆有病就做功德就好了,去供養三寶、禮敬三寶,你的病就好了,那釋迦牟尼佛為什麼還要談五明中的“醫方明”?
尤其談到病的問題,還要了解一個原則性的問題,病是一種缺失,一種傷害、障礙,凡具備這現象的都叫做病。醫生能治病,是不是一定能把病治好?也就是從一個“作為”到一個“滅相”,滅什麼?醫生治病,使病消失,於病而言是一個滅相,並不表示其他的也不會病了,而且以後也不會生病了。還是須從“作為”上去發現“滅相”,滅相是把生相化解了才完成的。醫生看病也是如此。生病了把病治好,這“生相”就不存在了,治好了是個什麼樣子?不是從此沒有病,而是“原有的病”消失了,這叫做滅!進一步來看,從“止”到“任”,從“作”到“滅”,業也清淨了,具足的是一個法身,或者說是功德身。
那要怎樣從“止”到“任”以至“作”而“滅”?可以發現前面講止跟任的時候,先止於“業的清淨”,業清淨 了,於業而言已經靜止了,可是這時發起的是法身,也就是道,同樣也要止而到任,為什麼?因為法身的成就不涉及物質“成住壞空”的現象,如果發生的現象是“生住異滅”,就可以從“止、任、作、滅”發現“生住異滅”。以法身、以功德而言的話,就不一定是布施供養,何況布施供養,除了財還有法的問題。所以這整個都稱之為“功德法身”的話,要怎麼樣才沒有止的病?也就是說不需要止了!很簡單,就像已經有錢了,並不一定說要有多少錢,甚至一天到晚執著、計較於錢,在錢堆裡面打滾。
如果這還不容易了解的話,我認為最容易了解的譬喻是吃飯;因為色身的餓要吃飯,這也是必然的!我們了解色身的餓要吃飯,這些飯菜如果就是道的話,可以消除餓以顯現飽,但這還是色身的問題,法身在那裡?就是你所吸收的營養,營養夠才談得上是道、是法身!如果色身因為飽餓而有了飲食,可以維護色身,但營養呢?營養是不是吸收以後,永遠停滯在你的身體中不會消失?還是會消失啊!只是從飽餓的相上,可以明顯的看它是一個“成住壞空”的相,於營養而言呢?是一個“生住異滅”的相,這就是所謂業與道、色身與法身的差別。
如果能把握這原則,就知道這時於“法身”的止跟任,就相同於“業”的止跟任,造作行為是相同的。只是把它分別為:造作會成業,修養可以形成道,就這麼的一個分別而已!這只是自我於修養上具備了而已,真正要進一步發揮法身功德的效益性,顯現它的價值,也就是“止”與“任”是自利自度的話,“作”與“滅”就是利他度他,是一個法身的效用價值發揮,教我們從中怎樣去作,怎樣才能滅。前面談到所做的,於人而言能把問題化解掉就可以達到滅的境界。
可是不要忘了,於自己還有法身一個延續的工作。就如我常說的「學佛是一輩子的事」,不是已經擁有了修養就不需要再去作了,因為你擁有的修養是什麼樣的境界?除非你真正達到了一個完完整整圓滿的覺悟,也就是到達了佛或如來的一個結果,才談得上不需要這些了。因為“止、任、作、滅”,在佛或如來的成就者而言,是隨心所欲了,已沒有這些問題,若還有就表示圓覺如果像一個完整的圓圓的西瓜,你只具備了這些可以組合成為它的條件而已,真正要組合這些條件,並不是把這些圓統統放在一起,就以為完成了一個整體的圓。
因為講自利,假使自己是利的圓之外,還要有“他我”的利的圓;如果以自度,度的圓的話,還要有度他的圓。所以自利利他、自度度他,本身是一體兩面的,也就是說具備了自利才能利他,並不表示你所有都能做到。在定學上有一個“遍一切處”,這“遍一切處”是什麼?就是於自己、於他人,不管任何的時間、空間都能做得到,而且結果肯定不會有傷害,於做的人而言,已經不會計較執著這些利益,也就是沒有法的執著了!我們曉得業的執著會有因果感報的展現;法的執著會造成所知障,所以從“作為”不造成傷害,而且還能把問題化解,顯現的是一個滅相的話,就不只是自我還有他我的問題。(未完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