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語書摘 相、法相、非法相

    自古以來,修行者不強調好相的具足,平常人則往往計較其事;畢竟成佛不在相;而著重法身的修養

  • 文:出處:雲語書摘期數:331期2018年4月

雲語書摘 相、法相、非法相 /潛

 

相,即形相或狀態。《大乘入楞伽經》卷五剎那品謂:「此中相者,謂所見色等形狀各別,是名為相。」《大智度論》卷三十一謂:「...一切法有總相、別相二種。總括而言,無常等為其總相;別而言之,地為堅相,火為熱相,乃至色等之形狀各別,而皆有其特殊之相。」

 

《五蘊論》說:「諸法生滅,受想分別,我意遷化,無常之相。」無常的法義,是針對凡俗之情、外道之說的「有常」而來;基於人依業分別而有因果關係的不同,事於理具備有因緣法則的不同,故說無常相義,以導入覺悟之道。在《順中論》謂有三種無常之相:

1、念念壞滅──根塵相對所起的心念,前念滅、後念生,生已還滅,念念不住,悉皆無常。

2、和合離散──一切諸法,因緣和合而生,所成本無實體,若因緣別離,即便散壞;猶如眾生四大和合成其身,聚生散滅,實無常性。

3、畢竟無常──了知一切諸法,或念念,或成相,假因緣和合,虛幻不實,終歸毀壞,究竟無常。

總之,世間諸法,因緣變化之相;聚合離散,因緣生滅之法;於實皆虛,於化皆幻,終究壞滅,故說無常。

 

《佛本行集經》中說:佛陀降生時,淨飯王令相命師占卜,相命師說太子相好,具有輪王及成佛之相。1、輪王相:具足三十二相,若在家,當會作轉輪聖王,統理四天下。2、成佛相:已具三十二相,若出家修行,必得成佛,名遍聞十方,化導眾生,邁向菩提。

 

雲老禪師在《易知篇.佛具二相》中說:佛陀住世宣法,不以相好而言成佛之道,但是,相的差異與業的輕重有關,何況三十二相,非言姣俊之美,但說好相具足;若究竟其義,當以「莊嚴」為前提,於「好」之「端」為標準,故有不著相之說。自古以來,修行者不強調好相的具足,平常人則往往計較其事;畢竟成佛不在相;而著重法身的修養。因此,學佛學法,無關於相,成佛在道,更不在相;學得正法,見真如之道,其他皆不重要。

 

以法相而言,是眾生皆具之相,而且息息相關,如影隨形,觸緣即現。法的分別之相,從因緣而發起,有生滅,有垢淨,有增減,總不離相對。法是基於因緣和合而顯現的一切人與人、人與事的現象,所以法的內涵自然就包含了理與事,依於事而說其理,依於理而明白事,所以必然是理中有事、事中有理;在唯識學中談到法有自體任持、軌生物解的特色,自體任持指的就是事,軌生物解說的就是理。有理有事說明了人與人相處時所顯現的法的一個特徵,離不開理與事的兩大原則,再加上人與人之間由於業的造作關係,彼此之間的因緣法則和因果關係,於是形成了森羅萬有的變化現象,這一切統謂之法相。以法而言,本無差別,但於體用相境上而有差別,只是為了說明理、說明事,這是權宜方便之設,是不得已的。

 

《金剛經》說:「若心取相,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。若取法相,即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。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。」所謂因與緣和合成法,法有其法相,例如風雲雨電、日月星辰,這些都是法相,也都是非法相;因為這些現象不是同時出現,有其不同的因緣法則,「非」就是「不同於原有」的意思,沒有否定的意味在內。當晴天白日時是法相,而夜黑風高或打雷閃電或月明星辰等都是非法相,並沒有否定這些,只是未出現而已。

 

雲老禪師在《學佛之道》〈大乘行者的發行〉謂:法相,法有相?亦無相?如虛空,空不離相,相不是空;設相是法,空亦是法,設空無相,無相不能顯空,譬如天空,以色言空,滿天湛藍,並非空色;以相言空,無形無狀;以體言空,無有著處,以用言空,一無是虛。法相亦如是?假設:

 

太陽的輻射是光,電燈的輻射是光;但是,凡所有的輻射,都是光嗎?鈾原子的輻射是氣,阿摩尼亞的輻射是氣,說明凡所有的輻射,不一定是光!然而光是法,氣是法,同樣,太陽是法,電燈是法,以至阿摩尼亞等都是法;於法相而言,悉皆是同;但於法性而言,悉皆是異。因此,以法說相是共相,以法說性是別性;猶如虛空,湛藍與虛空中所顯種種,襯托出虛空之相,是虛空中具法相,而虛空中諸相不是虛空相,亦不是虛空性,故說,一切法相,是相是可相,卻無實有相。是以,大乘行者,於一切法,說法相,說無相;不作是念,是相是可相,猶若說虛空,一切法無相。

 

佛陀說法,即在說明世間諸法;眾生所繫,皆歸世間法,從有、從相對,有善惡、美醜、是非、對錯等。佛陀從來不以「一加一,等於二」的方式教化眾生,因為人的一切,都是自作自受,無論「善惡」因緣的聚合,「善惡」因果的酬報,甚至一切人和事際遇變化後所發生的作用,形成或有或無,或大或小的力量,都歸之於每一個不能否定的自我意識。佛陀說法,從因緣,從有,從空,從無,以至究竟清淨;如去認識、了解、發現、突破而化解。例如煩惱的生起,首先要面對現實。會煩惱是自我的分別意識所成,分別之心,人人都有,唯一不同的是:因計較,隨煩惱而轉,常住無明。若去認識,必能有所突破,發現菩提道果。如是,勘透了所發生的,必定是認識了現前。珍惜了現前所有,也就把握了未來的。佛陀的教法,是以「我」為主宰,啟示真義;因為佛或眾生,繫於心念的剎那之間,也就是說,法性平等,修養或分別,全在自己的選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