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7期大方廣佛華嚴經淺釋

337期大方廣佛華嚴經淺釋

賢首品第十二之二(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十四)

 

    經  文

   又放光明名歡喜 此光能覺一切眾

   令其愛慕佛菩提 發心願證無師道

   造立如來大悲像 眾相莊嚴坐華座

   恒歎最勝諸功德 是故得成此光明

    釋 疑

  無師道,猶言緣覺乘者。梵語辟支迦佛陀,約義有二:一者初發菩提心時,值佛住世,思惟世間法,因而得道者。二者出身無佛時,耽著寂靜,加行得滿,無師無友,自然而悟;復觀因緣,成就聖果者。

  註:詳見《辟支佛因緣論》。

    經  文

   又放光明名愛樂 此光能覺一切眾

   令其心樂於諸佛 及以樂法樂眾僧

   若常心樂於諸佛 及以樂法樂眾僧

   則在如來眾會中 逮成無上深法忍

   開悟眾生無有量 普使念佛法僧寶

   及示發心功德行 是故得成此光明

    釋 疑

  愛樂,當以法樂為依歸;法是佛世尊之法,法緣眾僧之開演;故說樂佛,樂法,樂僧是愛樂光明,能覺眾生之最者。能如是,於如來眾會中,成就無上甚深之法忍大智;同時,令使眾生開悟,發起功德之心行。

    經  文

   又放光明名福聚 此光能覺一切眾

   令行種種無量施 以此願求無上道

   設大施會無遮限 有來求者皆滿足

   不令其心有所乏 是故得成此光明

    釋 疑

  福德之聚積,在行無量種種布施;依此弘願,求無上菩提道證。因此,設無遮普施盛大法會,務期令使所求,皆能滿足;令使眾生,其心所求無憾。

    經  文

   又放光明名具智 此光能覺一切眾

   令於一法一念中 悉解無量諸法門

   為諸眾生分別法 及以決了真實義

   善說法義無虧減 是故得成此光明

    釋 疑

  具足智慧者,能於一法一念中,悉解無量法門;但眾生根智不同,當應機分別說法,入達諸法真實義諦,令使所樂,成就光明大智。

    經  文

   又放光明名慧燈 此光能覺一切眾

   令知眾生性空寂 一切諸法無所有

   演說諸法空無主 如幻如焰水中月

   乃至猶如夢影像 是故得成此光明

    釋 疑

  智慧如燈,因緣聚合,諸法亦如是;所謂法性空寂,法本應機,方便如舟筏渡河,不過得度工具而已。故說諸法如幻,如火焰,如水中月,如夢如影像;法無主是空義,一切法究竟所以,故說無有,為法無定法故。

    經  文

   又放光名法自在 此光能覺一切眾

   令得無盡陀羅尼 悉持一切諸佛法

   恭敬供養持法者 給侍守護諸賢聖

   以種種法施眾生 是故得成此光明

    釋 疑

  諸法自在,破諸法執;總持能持,作持全在力用,也就是一切諸法,實相的效用。因此,提出恭敬供養力持佛法之賢聖,並給與侍奉守護,以期種種法施,開示眾生,獲得利樂,於諸法中,作大自在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