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203期2006年5月刊
繼續介紹「十波羅蜜」的第九個波羅蜜───「力波羅蜜」,這裡的“力”,不是單一的說「願力」,這個「力」是說產生的作用、發揮的力量。
繼續介紹「十波羅蜜」的第九個波羅蜜───「力波羅蜜」,這裡的“力”,不是單一的說「願力」,這個「力」是說產生的作用、發揮的力量。
因為任何一個作用完成,必然會顯現力量,所以這裡談的是「力」的方法,就是任何一個道理或者事物,必然關係到因緣法則、因果關係,其中有變化就有作用,所完成的一種力量,有好的、有不好的;如果以「力波羅蜜」來說,肯定是「道」的力量,不是「業」的。可是,也不能說「力波羅蜜」就是指「道」,而不談業,為什麼?因為「道」是從「業」裡顯現的,沒有業就不可能顯現道;譬如世間法是相對的,有善有惡,善有善的力量,惡有惡的力量,善惡都會形成業的作用。
一般只要談到業,常常誤會為都是惡業,但業裡面明明還有善業,只不過善的力量所得到的後果是「樂」,惡的力量則是「苦」,善惡的感報不同,但都屬於業力。可是,以「力波羅蜜」來說,並不捨棄這些,因為以業為基礎,可以從中顯現出「道」來。比如,一本佛教經典,不管任何一品、一卷,都有它的作用,但表現時能不能成為力量?其實,說錯了就會造成不好的影響,說對了能使人得到利益,所生的力量就有好的與不好的。你絕不能這麼說:既然有好的、不好的,我不一定要講得好,講得不好也沒有什麼關係,這就不對了,為什麼?談「力」的方法,目的是希望顯現「道」的力量,它是教你怎麼去認識和選擇,而呈現其好,不是教你去分別好與不好。
有了這些概念後,再舉例說明會更容易瞭解。我們常說:一個出家人住在寺院,應該要在意因果,要惜福,要精進,提出很多應該遵循的道理和方法,最基本的「戒行」與「行止威儀」要莊嚴,似乎有很多要求,其實,寺院並沒要求這些,寺院的組織只是告訴每位常住,你本身已具備了戒,以各種方法提醒你,叫你維護你的戒,並不是寺院叫你守戒,由此可以發現「力的方法」在哪裡!
可見,凡是住在寺院的出家比丘、比丘尼都有戒,但人畢竟是人,在沒有成佛成菩薩之前,即使有修養但不表示就沒問題,這時就需要有環境來約束,這環境就是組織,從中建立一些道路,譬如於「戒」,就會提示什麼可以與不可以做的,其實就是告訴你:要看重自己,莊嚴戒律。再看寺院裡的共修,會教你如何去修養「定」,還有講經說法,傳授很多的知識經驗,都是在教你培養「慧」。若不明其理,會認為由寺院教導「戒、定、慧」,其實不是的!寺院只是一個硬體,一個組織,真正教你的是誰呢?以戒臘而言,還有比你早受戒的,他們的學習比你早,往往後學就隨著前輩學習,在佛教有所謂的「燈燈相傳」、「薪火相傳」就是這種現象。
一般往往忘了寺院裡的主宰者是人,好比住持、當家、教授師也是人,並不表示一出家就是教授師,他需要慢慢培養而成。就以戒律來說,初學佛的人最喜歡修理別人,所謂的「出罪」、「舉過」,動不動就挑剔別人的過錯,數說人家犯了什麼戒,其實,這是在修理別人,這種作法本身就已違反了戒法。戒法中有「三諫」的說法,如果同參道友同住在一個寺院,你發覺他有偏差,也就是於戒律不如法、不莊嚴,只能用善意的方式勸告,只不過一次勸告不夠,要做二次、三次,換句話就是勸告三次,如果一次就能幫助人家,當然更好,所以,要了解這一次、二次、三次究竟是怎麼樣的安排?
說不定你跟他一輩子,可能都很難有三次的機會,為什麼?如果以今天不聽,明天再勸不聽,後天還是不聽,一天勸一次的方式,一年就有三百六十五次了。可見“三諫”不是要你去告誡人家,去修理人家,因為你想善意的幫助他人,還得看他聽不聽得進去,不聽還不能要求他一定要聽,還得等待機會,再用善意的方法勸告他,中間付出的時間沒有一定;所以,很多人會誤會,以為今天不聽,明天還須再勸,說到令對方起煩惱,甚至還責備道:「你修你的,我願意下地獄怎樣?」那個人就會回答:「別忘了,我們受過大戒,我有權利“三諫”。」那是“諫”嗎?諫是不會讓人起煩惱的。
所以說:與其修理別人,何不修理自己?修行辦道是自己的事,不是別人的事。好比有的人經常喜歡說別人的不好,卻不知道自己是好或不好?甚至希望他人都是佛菩薩,自己永遠做眾生,為什麼?因為,你說別人不好,那自己呢?就可以不在意嗎?所以,在教界或寺院裡,以「力」的方法來說,如果把握不好,就會用這種「力量」去修理別人,動不動就責怪別人:你看!你又違戒了.....滿嘴都是戒,其實真懂得戒嗎?就憑這種語氣,於戒律就已經不妥了,完全搞錯了“諫”字的內涵,什麼是“諫”?它是「勸告」的意思,絕沒有責備、挑剔、教訓的意味。所以我說:學佛,懂得道理好修行,如果知道「力波羅蜜」在說什麼,就可以把握變化所產生的作用,去完成一種好的力量,得到饒益的結果。
然而,經常有人會犯這些毛病,都是不懂道理的緣故,有時對別人的建議,人家已經不歡喜了,還會說:「我是為你好!」甚至把「狗咬呂洞賓」之類的話搬出來,其實,有沒有想過?你為他好,已經讓他不歡喜了,又好在哪裡?有時我談到這些,私底下也有人會說:「師父!您不也是在講我們嗎?」他忘了如何去運用『力』的方法。想想,如果我不教你們,你們怎麼會獲得一些知識經驗?如果我沒有具備這些條件與力量,那你也不需要跟我出家、學習了!
有時還會出現這種現況:「師父!你這樣,我們當然也可以這樣!」無形中就會把它當成武器,形成一股「壞」的力量。比如,早期有聞「千佛山女子佛學院」之名,想來這裡念書的,記得有一次兩姐妹來,第一天沒看到我,第二天看到的我,只穿一件汗衫、一條褲頭,當佛學院的同學說:「那就是我們的院長」,結果那兩姐妹看到我後,馬上捲起行李要走,教務主任問她們:「為什麼要走?」對方的回答是:「我是來念佛學院的,剛剛看到院長那個樣子,他能教我嗎?」結果,頭也不回的離去。這顯然是在「相」上起分別。
所謂「力」的方法在哪裡?是不是擺出大雄寶殿佛像的架式是莊嚴?我不反對莊嚴,但必須要能成為力量才行。比如一個不信佛教的,對於一尊佛像,如果只是泥塑木雕的,他可能不在意,假使是用玉石或用陶瓷雕成的藝術品,就算他不信佛教,他也會很歡喜,只是那歡喜並不表示出於尊敬、信奉,可見其中的力量完全不一樣。所以,從表相上要想使其顯現出力量,還有個「不一定」的現象!
所以,那天教務主任對我說:「她們要走!我跟她們說:至少先聽聽院長上課,再走也不遲!」她們說:「算了!不要聽就已經知道!」當然,我並不是說我那種做法是對的,其實,如果是為「表相」而來,依千佛山的做法,那最好快點走;但是你來佛學院的目的不就是希望能學習到佛法嗎?還有,早期很多信徒看到菩提寺的師父經常打赤腳,好像連鞋都沒得穿,有信徒說:「的確!師父們因為沒收入,所以連鞋子也捨不得穿。」這是怎樣形成的呢?其中就有師父這麼回答:「不是我們喜歡打赤腳,是因為一雙鞋子穿在腳上,沒兩下就壞了。」他的意思是一種改變方式的說法,難道菩提寺裡的師父真的沒錢買鞋子?可是信徒們總認為菩提寺的常住都很苦,不像外面的一些道場,因此發心要送鞋子給師父,還有的更妙!假使看到某個師父穿的衣服稍舊,或破了,就會找我:「師父!我來買一些布供養你們好不好?」我說:「剛剛才發完布啊!」「那為什麼他們還穿破衣服呢?」問題在哪?因為,他並不了解其中的道理。
最近在有線電視的佛法節目中,有一位法師好像故意穿著破海青,可是又披上了一件漂亮的袈裟,在戒律上是不恰當的,因為你是「代佛宣法」,一定要表現出莊嚴來,不可隨便;至少大家知道,師父如果上殿或登壇作法,講經說法,絕不會穿個汗衫、褲頭。當然,於行止威儀而言,這種穿著是不恰當的,可是,有時候如果以這種方式來嚇退那些不是真正想學佛的人,我倒認為也是一個方法。
所以,「力的方法」,必然是經過某一些因緣、因果,產生變化、生起了作用,才完成的力量,唯必須把握變化作用的過程,才能掌控那力量的好與壞,但這並不是結果;所以,不要以「結果」而論「力」的方法,要講求的是它的過程,在佛法中,不是有所謂:「過程倒不要緊,可是最後的結果一定要好。」只不過好的結果也不一定是「力」,為什麼?所謂的「力量」不一定是結果,比如有力氣挑一百斤,每天到碼頭來扛東西,「用勞力」這是過程,如果力量大扛得就多,那真正的結果是什麼?是你所得到的酬勞,也就是你的工資,你如果把工資的結果當成力量,那又是另外一種說法,為什麼?我賺的錢愈多,使我的家庭生活過得愈好,這是另外一種過程,為什麼?因為身體好,力氣大,所以扛得多,賺得多,這可是另外的一個過程,完成的一種結果,所以不能混為一談。
如果因為身體好,力氣大,賺的錢多,能使家庭生活更富裕,可是有一個問題,身體好、力氣大一定也是慢慢培養出來的,其中也有不同的過程。所以,用自己的勞力換取金錢,這運作勞力是過程,得到的結果不是「勞力」而是鈔票,這鈔票拿來做為生活的運用,還是過程,最後所得的結果是好或不好的生活,好還要看好到什麼程度。所以,「力」的方法不是結果,這一點要把握,它只是過程而已;可以這麼說:佛法提出八萬四千法門,都是「力」的方法,不是結果,為什麼?因為八萬四千法門的任何一個法門,它的結果是成羅漢、成佛或成菩薩,結果都不同。若以羅漢來說,還要分別「三向一果」不同的結果;以菩薩來說,有十地階位的不同;可見,「力」的方法不是結果,如果搞不清楚便無法把握。會以為產生力量就是結果的完成。比如說「電」,電的力量是什麼?能不能發光?其實,電也只是一個過程,以電纜、電力線來說,電力線是一個導電的物體,從發電廠經過電力線,到達使用的地區,必須要等燈泡接上電,打開開關,亮了才是結果。可見,那個“力”不是結果,那個「力」只是電力,也不能說這個「燈」就是電力。
談到修行辦道,一定要把握道理和方法,不要馬上就跳到結果。好比有人常說念佛太慢了,修禪最快,馬上就能成佛,真的很快就能成佛嗎?尤其,很多人誤以為禪只要開悟就可成佛、成菩薩了,這開悟是不是簡單到就像拿把釘鎚朝腦袋一敲就成了?!(絕不可能)所以,「力的方法」只是名詞,必知道它的內涵是:經過事物的變化,完成了作用,並且在作用中有其過程,同時會產生某些力量,這些力量會完成結果,有好的、有不好的,但「波羅蜜」中講的是“道”,不是業,但並不捨棄業,因為「道」是從「業」裡顯現的,在一開始我就特別說明這個道理,所以,有時候,我在文章中一談業力、道力,就有很多人認為談「道力」還說得過去,為何還要談「業力」?其實,道與業是互為因果的,如果煩惱是業,菩提就是道,因為「菩提」是從「煩惱」中顯現出來的,可見「道」就從「業」裡顯現出來的,至於如何顯現?那就需要「力」的方法,如此就很容易把握「力波羅蜜」是在說什麼?
比如,剛剛談到事物的變化,什麼變化?就像「煩惱」是因為什麼事物而生起的,這中間還會產生變化,令身心不安,就造成作用,它的力量就是業力!如果能從「業力」中,面對煩惱,還能突破,明了些什麼,覺悟些什麼,那不就顯現「道」了嗎?也就顯現了「菩提」,所以,“力”是過程,不是結果,也可以說作用會生力量,但不一定是完成什麼結果,「力波羅蜜」的方法就介紹到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