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般若經要解 - 方便義(十)智波羅蜜 

「智波羅蜜」是十波羅蜜最後的一個單元。之前曾提到「慧波羅蜜」,那麼現在要談的「智波羅蜜」,與前面所說的「智」與「慧」的關係是否相同?其實,「智波羅蜜」與智慧的「智」是不同的;前面曾說:智慧的「智」是知識經驗,運用知識經驗發揮成為一種力量,才是「慧」,而智慧在名相上的關係,雖然已是從「世間法」的突破所顯現出來的「出世法」,但並未達到佛陀的境界,而現在要介紹的「智波羅蜜」,則可以說是經過「智與慧」的完成之後,所得到的「智」的結果。

如何明顯的區分?簡單的說:前面說的「智」是世間的知識經驗,是「因」,也就是說,凡世間的知識都可以稱之為「闍那」,也就是「智」;運用知識經驗,使它成為一種力量(有效益性的作用),就稱為「慧」。所以,以智慧而言,「智」是因,「慧」是果,這是就「智與慧」的「因果關係」來說。

其次,「智與慧」之間的「因緣法則」又該怎麼認識呢?智是「因」,慧是「經過緣的過程」,但不可以說「智」是因,「慧」就是緣,這點要注意。為什麼說「慧」是經過緣的過程?我們知道,一個緣要顯現出來,才能稱作「完成的緣」,否則,只是一種緣的概念;就好像紙可以印成書,以因緣關係來說,紙跟文字要放在一起,必須要有印刷的機器,還要有人為的操作,這種種都是助緣。由此可以發現:紙跟字都是「因」,配合印刷、人.....等的一些助緣,完成了才是「因」與「緣」的和合,但這只是一本書的完成而已。而這些字、印刷、人力...等等因緣關係的完成,所成就的只是一個「因位」而已,如果談因緣呢?這本書的本身才是「完成的緣」,它是經過因緣的關係,完成為書的結果。為什麼?因為紙跟字不一定會印成書,也有印成一張圖畫或者印成一張海報的,然而紙跟字其「因與緣」的關係就不同了。

如果完成一本書,是一種「完成的緣」,所以本身就具備因與緣的關係。如果這麼說“智與慧”,假使有紙、有字、有印刷、有人,這種種因緣關係,完成後所得到的一個結果,譬如說是一本書,還得要確定這是一本什麼書?如果是依於佛陀的道理方法表現出來的書,才是屬於「智」的書,為什麼呢?因為是佛陀的知識與經驗所完成的,世俗的書當然也不能說它不是智,但那是世俗人寫的,其中有凡、聖的境界差別,書有一般人寫的,也有專業者寫的,這些都是創作嗎?但不一定!比方寫一篇論文,這個論文就不一定是創作了,因為他是參考了很多書才完成的,那些參考書還要看看它是不是也是屬於論文類,如果是論文類,還只是一種智與慧的關係,還沒有到達「智波羅蜜」的境界。

要怎樣才是「智波羅蜜」呢?必須是一種創作,比如說:佛陀創作的佛教的法典,如孔子的論述,不是著作,不是一本書的完成,不像老子有“道德經”是一本完成的書──是創作不是論。這就可以發現,要完成所謂「智波羅蜜」境界,它一定是一種創作。也就能分辨:“智”是世俗的材料,“慧”是運用這些材料完成的一種緣,而這種緣人人都可以做得到,可是緣所顯現出來的效果,是不是到達了智慧圓滿、所謂「圓智」的境界───創作?當然也不一定!至於現在所談的「智波羅蜜」,就是經過「智與慧」的再完成,所展現出來的,是一個圓滿的結果。

換句話說:智的方法來自「智與慧」的條件,或者依「智」為因、「慧」為緣,完成的結果就叫「智波羅蜜」,它不是單一的「智」的完成,也不是「慧」的完成,是經過「智與慧」的結合,再顯現的結果;就好像一本書的完成,紙、文字、印刷、人.....其中有智有慧,必須是完成一本書的創作,這種創作叫「智的方法」;如果只是論典,就不能稱作智的方法,那只是一種智慧組合的東西。可見,若以經、律、論來說,“經”是「智波羅蜜」的表現;“論”只是「智與慧」的論理,是一些菩薩以及後期的高僧大德們寫出來的心得報告,它們不是創作,創作是指本來所沒有的,這點認知我們一定要先了解;如果仍無法把握「智波羅蜜」的要領,很容易認為「慧波羅蜜」比「智波羅蜜」要高。什麼是「智波羅蜜」?比如:「十力」是八地以上菩薩或如來之力,它是依於「智波羅蜜」完成的力量,所以,如來的十力,它是創作出來的。

了解「智波羅蜜」後,進一步來看經典的說法,經典所謂究竟圓滿就是「智波羅蜜」完成的一種究竟的結果,因為眾生業識不同,必須依於實際能夠得到的饒益性的方法,所以在因與緣的相互之間,必須要能突破原來的「智」的材料及「慧」的組合的力量,至於要突破到什麼程度呢?必須要到究竟真如顯現之後;基於究竟真如的顯現是一種「無生」,是一種「方便」,所以,「智波羅蜜」的結果就是「究竟無生」。因為在「智與慧」上還有生滅的現象,表示還不是究竟,一定要「生」也不起,「滅」也不需要了,這種現象才是「無生」的現象。為什麼又說是「方便」呢?因為佛法的八萬四千法門都是方便法門,沒有一定的對象,也不是固定的針對誰而談。也就是說,八萬四千法門必須要看你理解多少、適合多少?還有喜歡不喜歡?相應不相應?如果肯定了對你是適合的,但也只是一種方便法,怎麼說呢?因為並不表示你喜歡,所有的人就都喜歡,或者你適合,所有的人都適合。

舉例來說:有的人喜歡淨土,不一定喜歡禪;有的人喜歡襌,卻不一定喜歡淨土;當然,還有的人喜歡密,其實所有的法門對個人而言,都只是一種方便法,法,不是固定的。固定的法叫做定法,定法是什麼?就是「肯定了的」。舉例來說:戒就是一種定法,因為它是不能改變的,是肯定的,所以稱作共法;如果談方便呢?它是「不共法」,因為不一定大家共同都是如此。比如以「戒、定、慧」的「定」來說,它不一定是「定法」;為什麼?定法裡面有「定法」和「不定法」,怎麼說呢?好比「定」法裡面有「觀」,有的人止於靜,他不作觀法,可見「定法」中又有「不一定法」。

從這些就可以發現:「智波羅蜜」是「智的方法」,那究竟要到達什麼樣的境界,才算是「智波羅蜜」?肯定的說要達到「究竟無生」、「究竟方便」兩個原則,或者說完成這兩種境界,才能稱之為「智波羅蜜」。我們知道「慧波羅蜜」是從「闍那」到「般若」的完成,他是一種完成的緣,不是一種果,但「智波羅蜜」完成的就是果了。所以,「慧波羅蜜」是依於「闍那」與「般若」的因緣法則,而「智波羅蜜」是依於「慧波羅蜜」所完成的因果關係,這個單元比較難一點,難在什麼地方呢?因為「因緣法則」跟「因果關係」如果搞不清楚,「智波羅蜜」與「慧波羅蜜」這兩個名詞就不易把握。

比如:我們說佛陀介紹西方極樂世界給眾生知道,西方極樂世界的眾生是來自娑婆世界,那麼,就可以發現以西方極樂世界的眾生而言,這是一種因緣法則,因為西方極樂世界本來沒有眾生,娑婆世界肯定有眾生,緣於阿彌陀佛的接引,娑婆世界的眾生是“因”,修淨土往生極樂世界只是一個完成的「緣」,並不是「果」;因為絕不是一到西方極樂世界就成佛、成菩薩了,必須在西方極樂世界繼續修行辦道,才有機會完成果!可見,同樣是眾生,在娑婆世界的眾生肯定是眾生,是因;而西方極樂世界的眾生,非西方極樂世界本有,他來自於娑婆世界,所以只是一種完成的緣,那要怎樣才是完成的果呢?一定是他在西方極樂世界,經過修養,學習佛法,成佛成菩薩了,才算完成果位。

再舉一例,可能比較容易把握。娑婆世界有六道眾生,我們就只談人和畜生二道好了;畜生跟人都是眾生,如先探討:“人”究竟原來是畜生還是人?那不一定,因為誰也不能把握,但至少可以肯定,不管他是不是,都叫「眾生」,於人與畜生都是一種因緣的「因」?因為,眾生的「因」是有情眾生,是有情感反應的人或畜生。什麼是緣呢?畜生有畜生的緣,人有人的緣,可見同是眾生,緣境卻不同,如果把剛剛的話回過頭來看:西方極樂世界的眾生是一種緣,那琉璃世界的眾生呢?也是一種緣,乃至生於其他佛國的眾生也是如此。因為這些眾生幾乎都來自娑婆世界,就等於六道的人、畜生、鬼類、地獄、天道等都是眾生,可見眾生的因經過完成的緣,這種緣要無論是畜生?是人?還是修羅?都有其分別緣,但是他的果在哪裡?這些都只是一些因緣法則,其因果關係在哪裡?以佛法而言,不管眾生要想成佛、成菩薩,必須先修行辦道,如果完成了修行辦道的實際條件,才能得到佛菩薩的果,那這是不是就是眾生得到的果呢?是什麼樣的果?要知佛的果位是一種「究竟無生」的果位,一種「方便」的果位,因為,以「無生」來說,他已不是眾生了,是佛菩薩了!已經沒有一般眾生的生死、生滅的變化現象,是一種「無生」的境界,為什麼也是一種究竟方便呢?因為成就佛菩薩,不一定是怎樣的境界,比如:以成就菩薩有十個階位,他不一定到了哪一地位,有的說不定只是羅漢而已,而有的可能成為佛了,可見,不管你成就什麼?都是一種究竟方便而完成的結果。

如果「慧波羅蜜」與「智波羅蜜」的基本理論還搞不清楚,就很容易誤解為:書是智,書的內容是慧,雖然沒錯,但那是什麼書呢?可見它還只是一種因緣法則而已,如果說這一本書能夠了生脫死,能夠達到無生的境界,而且可以方便成就不同的結果,那就是因果關係的呈現了。這是我們對「智波羅蜜」在概念上要能把握的,一般很容易搞錯。再舉一例更容易把握:人有眼睛能看,假使字體有隸書、楷書、篆書.....等不同的字體,文字有各種不同的文字,例如一本中文書,是不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懂?如果一個沒有念過書的人,可能他就看不懂,可是,以眼睛看的能力來說是相同的,不能說看不懂就表示看不見,不是有一句這麼的話「睜眼的瞎子」,表示他看得見,可是不知道這本書在說什麼?所以不知道它的內涵,無法知道書在說些什麼?當然得不到結果,所以說還是一種緣境,知道這大概是一本書。如果是一本外文書,即使眼睛看得見、也認識字,如果不懂外文,會怎樣?同樣不認識。這種因緣法則依然是存在的,唯不能顯現出因果關係。

因果關係如何說?你要認識中國字,才知道這是中文的書;認識英文,才知道是英文的書,知道裡面說些什麼,才能完成它的果;否則的話,只是因緣法則而已。我們也可發現「慧波羅蜜」是一種因緣法則;「智波羅蜜」是經過因緣法則而完成的果。這麼說好像有點概念了,可是如以境界來分,就不是幾句話能說得清楚的,為什麼?我們知道「智波羅蜜」要有「慧波羅蜜」的條件,可是有一個問題,你完成的究竟不究竟?可靠不可靠?是正還是偏邪?都會有一個結果,這個結果一定要能肯定:它是「究竟無生」、「究竟方便」的,如果還有生滅現象、生死差別,以及不方便,那都不是。也就是說,這方便的結果必須是適合你的,而且是圓滿無缺失的,才是「無生」,肯定再也不起生滅、再也不與生死有關係了。

可見「智波羅蜜」是肯定於一個圓滿的結果,這圓滿的結果來自哪裡?來自於智慧,但有一個問題:佛法是智慧之法沒錯,可是這慧的法不一定能得到覺悟,為什麼?你必須要依教如法,照著去修養,才能證得果位。這麼一來,什麼是因緣法則,什麼是因果關係,應該能夠把握得住了!可見談「智波羅蜜」,必須反應到「慧波羅蜜」,知道兩者間相互的關係,否則會認為在前面已談過「慧波羅蜜」,為何又出現第十個「智波羅蜜」?反而把「智波羅蜜」誤會成「慧波羅蜜」中的材料,這一點要特別的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