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若知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200期2006年1、2月刊
可見佛法於〝境〞,講究要絕對的清淨。
可見佛法於〝境〞,講究要絕對的清淨。所以佛陀說:
“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,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不可說,非法非非法,所以者何?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!”
於般若經,要進入實相般若的理念,首先要知道:
“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”
法的本體不實,它是依於因緣和合而顯:“佛陀說法,如筏喻者”;依理而說事,藉事而明理,語言文字就像竹筏子,明白之後語言文字要不執著,就像得其意須忘其言一樣,否則執著就成病。所以如來說法,不可取、不可說,是非法,是非非法。
比方家裡有個兩三歲的小孩,看到電話,會以為是玩具,吵著要玩。你能不能跟他解釋清楚?除非小孩很懂事,否則只怕有理講不通;要滿足他的好奇心和意願,你只好買一個玩具電話給他,而且還要小孩能接受,自然這是化解問題方法之一種,於電話的法而言,這是非法。
〝非〞我們曾經說過,引用老禪師的介紹,非是“不同於原有”,並不是否定或不認同,這點要注意。但玩具電話可能只能哄他一時,暫時可以轉移小孩子的注意力,孩子的好奇心仍在,直到那一天,你抱著他對著電話,聽到他的爸爸或媽媽在電話的那一端,親切地跟他講,半哄半教他,跟他講道理(小孩能接受的道理),知道電話是大人們用的工具,而不是小孩的玩具,也許這下他才會收心,不再對電話存著妄想,而且也不再以電話為玩具時,要把問題完完全全化解了,那就是非非法。
當然,善用此法是要有本領的,比方平常你就懂得教育孩子,有攝服孩子的能耐,如果只是一味地溺愛,那可能這個方式是行不通的,你只有想辦法把電話和孩子隔開,為了化解問題,方法是因人而異的,不是一個固定的模式;所以說不可取、不可說,非法、非非法。
凡夫眾生分別執著心強,對一切的分別也是有理講不清的,而所作所為,基於業的情況之下,都是造作的,所以凡所有一切都是有為法;然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。但凡夫眾生很難相信這道理,一切真真實實,怎麼說它如夢幻泡影?!尤其慘酷的事實擺在眼前時,怎麼面對?
比方我們知道一個喝了酒的人要開車上路,我們一定會勸阻他,要他不要開車;這是基於知道一個什麼因,會產生什麼果,我們掌握得到,所以化解了因,果相也就不致於顯現。可是我們看看:每一天的交通事故,只要有車毀人亡的,十之八九,幾乎都離不開酒後開車,難道這些駕駛都是不怕死的勇士嗎?相反的,這些人絕對都怕死,只不過醒時癡迷,不能自我約束,酒後卻膽壯,視死如歸,什麼人命法律天理良心,全都不在他的眼下了,因著他的心迷,讓一車的人受害,這才是問題的關鍵處。
人生如何理智的覺照呢?貪杯者其實只要冷靜地思考一下,他的意志便能振作起來,不致醉生夢死,或者藉酒麻痹;如果品德再高尚一點,有可能就會替別人設想,也就會考量到生命價值問題,不致愚癡地去做酒後失態乃至枉害了生命。
佛法對世事的認識不離因果律,於因做防範,於果就可避免;酒後不開車,即可避免車禍。這是在人能知的範圍內的一種分析和推理,正因為如此,所以人在業作上要小心,於因不造作惡,於果就不致承受苦;而且惡業愈重,相對的所承受的苦也愈重,一切都是自作自受,這是眼前我們所能把握的。但佛法讓我們面對的時空,是無垠無盡的,佛法講三際──前際、中際、後際,也就是過去世、現在世、未來世。
過去是一個無盡的時空流,未來也是一個無止盡的時空流,生命便是無止盡地在這一時空流中輪轉──依於造作,善的得好報,惡的得苦報。所以學佛人首先要把握的是:
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!
如果眼前的一刻能做到這一點,起碼於未來可以避免苦受,但並不是就沒有苦,為什麼?因為現在雖不造作惡了,而無盡的過去世的時空流中有否造作過?
自己完全不知道!像佛陀在菩提樹下成道後,無明頓徹,澈然照見自己無始以來過去世的種種行為,才知道自己也曾經為惡人,曾作小蟲,即使在成道的這最後一生,他還必須去承受自己曾造作過的業果。
業是非常現實的,佛經中說它“如影隨形”,即使人在最後一口氣不來時,“萬般帶不走,唯有業隨身”,然後依於業力的輕重,再去轉世輪迴,除了有修養的修行人可以掌握自己的來生,一般人只有隨業流轉,所以經中要人把握人身,因為一失人身,萬劫不復。
通常學佛人會重視這一點,所以會面對自己,收攝自己的六根,調適自己的五蘊,修正自己身口意的行為;但這還只是學佛的初步入門,進一步必須認識了生命的真相,思考了生命的意義和價值之後,便會豁然的覺醒,那就像金剛經中須菩提問佛陀的“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應云何住?云何降伏其心?”才會在菩提道上去探索、去努力。但多少人仍被業力牽得團團轉,身不由己、無可奈何,所以佛陀在金剛經中告訴我們:金剛經的功德力不可思議,果報亦不可思議!
我們剛剛提到佛弟子學佛之後,即使懂得修養自己,改變自己,現世可以不造惡業了,但過去世所造的惡業怎麼辦?所以面對自己無始的過去,要常行懺悔:
除了於事的懺悔之外,還要做到理的懺悔。事的懺悔是有相懺悔,在這裡談到所謂的懺悔,一定要把握住一個原則:
“懺是檢討,悔是改過”,這也是千佛山方丈雲老禪師提出來的簡而明確的法要。一個佛弟子,必然時時懷著謙虛、虔誠、懺悔之心,他的慈悲喜捨才能夠像一道淵源不絕的清流,時時滋潤心田而不枯竭。
理的懺悔是一種無相懺悔,仍然要把握:無不是沒有,是有的突破!比方說:
“罪從心起將心懺,心若滅時罪亦亡,心滅罪亡兩俱空,是則名為真懺悔。”
佛法中,凡對“空、無、非”等字眼的出現要特別小心,切莫以一般否定的詞義去解釋;古人認為“依文解義,三世佛冤”是有道理的。因為佛法中談“空、無、非”都離不開“有”,“有”是人世間的一切現象、一切問題、一切造作。針對“有”去了解,才知道什麼是“空”;針對“有”去化解,才明白什麼是“非”;針對“有”去修養,才理解到什麼是“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