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四十二章經(二之二)

    以男女之間的感情來講,因為愛才會有恨,為什麼呢?愛產生變化了,愛變淡了,使原來的愛變成恨了。如果從來都沒有愛的成分、情感,不可能產生恨。

  •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364期2021年04月

佛說四十二章經(二之二) /白雲老禪師

 

在佛經裡談貪,是以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五種內涵來說明的。除了貪,其次就是瞋;瞋就是瞋恨,常說這個人的瞋恨心很重,大家知道動物中瞋恨心最重的是蛇。蛇的瞋恨心可以說,不惹牠,根本沒有跟牠接觸到,牠都會認為你會傷害牠而攻擊。有時走在山裡,並沒有在意牠,也沒對牠有什麼動作,牠可能都會追你。什麼樣的蛇表現得最厲害呢?眼鏡蛇!我過去在山裡面住過很久,經常遇到蛇,根本沒有碰牠,甚至連看都沒有看見牠,可是牠有個習性,當瞋恨心起來,牠要對付你時,牠會發出一種聲音,只要聽到這種聲音,就得趕快跑,你一跑,牠會跟著追。可以說,本身毫無利害關係,居然會產生這種現象,無可理喻,畢竟是畜生類。

 

以人來講,瞋恨心通常會發生在什麼地方?當別人講些不入耳,自己不喜歡聽的話,或不喜歡的動作,往往都會產生不歡喜。甚至於兩個人很要好時,幾乎什麼話都講,什麼心事都會跟對方吐露;一旦交惡了,這下瞋恨心就起來了,而且很難平靜下來。為什麼?本來兩人只是一點點不愉快,因為不愉快,怕你對別人把他不希望人家知道的全都講出來,此時產生的瞋恨心,那後果就不堪設想了。譬如間諜被對方抓住了,往往這間諜會受到非常大的損害。為什麼?因為他知道太多的秘密了;這不只是對方,一旦被自己的這一方知道了,同樣也會遭殃,為什麼?因為會洩漏不能讓別人知道的事。

 

所以人與人之間,往往是關係到某些事物,某些因緣關係而造成瞋恨。尤其我常說的:以男女之間的感情來講,因為愛才會有恨,為什麼呢?愛產生變化了,愛變淡了,使原來的愛變成恨了。如果從來都沒有愛的成分、情感,不可能產生恨。我在這裡提醒各位:為什麼恨他?是因為愛他!絕不會是:因為愛他,所以恨他,沒有這回事。因為愛他而去恨他,可以說是莫名其妙的情感反應。所以瞋恨之心,對無論是學佛者或非學佛者,都是最容易誤事的,甚至造成非常嚴重的後遺症;這種瞋恨心可以說很難磨滅。

 

除了瞋,再就是癡,不要把它當成愚癡,是癡迷;癡迷也是情感表現的一種現象。人與人,尤其是男女之間,最容易產生這種現象。當然除了這些,有更多的事物也會造成癡迷,如過於陶醉在音樂,或過於陶醉在畫畫;尤其像喝酒、賭錢……種種的現象,一旦過份,就會成為癡迷。這種癡迷的現象一旦發生,要想解除很困難。常常看到賭錢的人,叫他戒賭,很難,為什麼?因為在他的意念中,曾經有贏的機會,曾經贏過;如果打開始就沒有贏過,這個人不會成為嗜賭的癡迷者。不服氣的人不相信他永遠都會輸,結果永遠都輸下去;為什麼?已經癡迷了,被迷惑了。因為被迷惑了,本身冷靜的思考力,以及平和的情感都會消失;因為癡迷的力量會讓冷靜變成混亂。這時滿腦袋所存在的所以都是癡迷的內容,所以都往癡迷的去想。

 

好比男女之間有句「情人眼裡出西施」的話,其實這是一種癡迷現象。四大美女──西施只是其中之一美,還有其他三種不同的美,究竟這個「出西施」是美還是不美?所以常常會生出很多的言詞;有的說:「人的外在美不要緊,內在美才是最好的」;有的人就說:「外在美看得見,內在美誰知道!」其實說這些、想這些,就已經是癡迷現象了。為什麼?癡,就是智慧已經不存在了;迷惑的時候,就一味執著於自認為好的;於是往往就做出很多不可思議的事。

 

除貪、瞋、癡之外就是慢,「慢」指傲慢,可以說,沒有人不傲慢的。譬如人們見著面:「最近有沒有到哪裡去玩?」「我最近出國了。」若是說到中國語言環境的地區,語言可通,具備了這種條件,倒沒有什麼好傲慢的。如果是去英國、法國或西班牙這些地方,並不表示出國旅遊就不得了,內心的優越感是什麼?「懂得在地的語言才能去那兒旅遊」!所以從內在到表面,表現在表面的傲慢,兩者比較人很不容易接受;隱藏於內心的傲慢,往往還不會被察覺。

 

當然,必要時的傲慢也不一定是壞事,譬如國與國之間的外交關係,有時還非得傲慢不可;就看目的是什麼?想得到什麼結果?所以談傲慢,以個人來講,的確不是好事。可是當處在某些環境、某些身分立場時,那倒不一定,貪、瞋、癡,也是如此,因為菩薩戒法有許多善巧方便。

 

最後是「見」,是講見解,用佛教的名詞,是什麼呢?就是「我意識」。我意識的本身,不管有沒有修行的人都會表現出來。沒有修行的人我意識會比較強烈,可是有修行的人也不一定不強烈;像學者、專家,往往站在所謂學術的立場、專家的立場,也有他強烈的自我意識。人如果沒有自我意識的話也不可能,因為自我意識就是表達自己,如果否定它,可以說沒有人能認識你,人與人之間相處,也不可能彼此相互瞭解。

 

所以見解,完全就是表現個人的知識經驗;這種知識經驗,無所謂好或是不好,大前提是會不會造成傷害?造成傷害就不好,如果結果是利益的,人能得到好處,此見解當然是好的。

 

為什麼要談這些?一開始我就講了,人人都有欲望,問題是不能造成傷害,只要造成傷害,這些欲望都不好。所以佛法不是去分別好不好,而是探討「為什麼」,或者過程是如何?結果又怎樣?佛法最重視的是其「結果」。結果若是好,過程即使是貪瞋癡慢見,也都能接受;前提是不能造成傷害!如果造成傷害,不管是對別人或對自己都不好。

 

講欲望的內涵,只是談道理上的見解而已。人有這麼多的問題,怎麼去面對它?又怎麼去解決它?不管是貪、瞋、癡、慢、見,每天都會發生,要面對它,並不容易,為什麼?若具備了條件,敢於面對,本身就已經有了修養,沒有修養就不敢面對。

 

要有什麼樣的修養,才能敢於面對呢?佛法中總離不開「戒、定、慧」三學。前面也談過戒定慧的問題,如果能夠運用得上,可以說知道了這些道理,假以時日慢慢去修養,當五欲顯現於前時,就能敢於面對;如果本身沒有修養,缺乏面對的條件,當然就會擔心、害怕。

 

其實「佛法」的立場很客觀也很超然,優點在哪裡?缺點在哪裡?教我們去認識它而不是去分別它,所謂優點就是好的,缺點就是不好的,佛法不是教你分別之後去選擇。譬如善與惡,善當然是好的,惡是不好的;可是話又說回來,善要怎樣才是善?惡又是怎樣才是惡?此「善」,一定是可以幫助別人,於己則必然已成為一種修養;其實「惡」有時也可以幫助別人,對自己也是一種修養;怎麼說?沒有惡怎麼顯現出善?我過去講課曾經強調過:如果天底下都是惡人的話,也不惡了;同樣,天底下都是善人的話,也不善了。因為這都是世間的相對法,世間法彼此都是相對的,它沒有絕對。

 

譬如幫助人,看這個人很可憐,你就給他錢,行為是善,可是你給了他錢,他拿這個錢去幹什麼?如果他拿了錢去賭、買毒品,這個善也變成惡了。一個戒毒的環境,犯毒癮的人要讓他戒毒,是很痛苦的;幾乎能看到的、聽到的,都是惡的一面,沒有善。犯了毒癮的人,跟他好言好語講沒有用,必須要用惡法對他,才有機會戒掉的。所以在相對法中,如果不能找出絕對,永遠只是分辨好或不好,對或錯,是或非。因為人的意念中,總是有欲的力量,這種力量就是欲的內容,倒不是限於某方面,問題是講佛法,為什麼要講欲?因為會障礙人的修行;也可以說對「欲」如果認識不清楚,只是在分別中去選擇,好的也會成為障礙,不只是不好的;要知道在一個什麼都不缺的環境中,這個人就很容易墮落、沉淪;這也並不表示,好的環境就一定會這樣,有時不好的環境也會如此。

 

以個人來講,處在好的環境,意念中有欲,處在不好的環境裡,也同樣有欲;如果只是分別,不去認識,也不敢去面對,怎樣突破呢?最後,還是在相對裡打轉,轉來轉去,不是站在正面就是負面的思惟,跳不出來。

 

所謂的絕對是要能突破它!真正講,在佛陀的理念裡,他對眾生不以善惡來分別,是以善、不善來說法。如果佛陀是把眾生分別為善人與惡人,我可以說,釋迦牟尼佛不夠資格為佛。為什麼?他也還是在那裡分別、選擇!佛陀是說「善、不善」;為什麼?善之中還是難免有不善,不善之中同樣會也有善。

 

過去板橋有位黑社會的流氓,真是壞事做盡,殺人不眨眼,這事情講給他母親聽,他母親篤定不相信;因為在她心目中,這個兒子是個孝子。這個人在家裡,對母親可說是百依百順,凡孝子該做的他都能做到。可是一離開家、離開了母親,他就成另外一個人了。這就發現,在家裡,他母親所知道的這個孩子是善;但在社會上,這人則是惡的壞人;如果是這麼去分別,就有了所謂的善人、惡人。

 

在佛陀的心目中,說他在家裡是善,可是到了外邊有不善;而他在外面,我們所見到的都是不善,可是他在家裡面是屬於善。那要怎樣去面對他,去突破這種現象?這就要看本身的起心動念,如果只是去分別而不做深入認識,這個人就變成「不善得一無是處」;你見到他的善,認為是個好人,最後你說這是個好人,可別人看到的都是不好;若說不好,可是他母親看到的都是好。這是什麼力量形成的?就是人有潛在的欲念,以自我去面對貪、瞋、癡、慢、見,而產生的行為與情感表現。(未完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