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編輯部出處:徵文廣場期數:368期2021年08月
提到學佛行者必須明白,自我意識是絕對的障礙,往往由於所知與煩惱而引起情識的作祟,使自我的意識迷惑,而生起無明混亂,破壞了平和與寧靜的心態
佛法看故事 養鳥
/信解
魯國的城外,停著一隻海鳥,沒有人見過這種鳥,便認為牠是神鳥。魯王叫人設法把牠捉來,當作貴賓,養在廟堂裡。
魯王每天叫人吹簫打鼓給鳥聽,安排了最豐盛的筵席請牠吃。魯王的一番好意,卻把海鳥嚇壞了。牠整天驚慌失措,一塊肉也不敢吃,一滴水也不敢喝。如此過了三天,那隻海鳥便死了。
魯王對待這海鳥,可說是夠寵了!可是,他卻以自我的方式來養這隻鳥,並不是以餵養海鳥的方法來養牠,以致海鳥便被他弄死了。《莊子》
人人都擁有自我,憑著自己的情感與理智去想,去感受,去作為,把所擁有的知識經驗,強烈地表現於人與人,或人與事之間;即使於是非、善惡、對錯等的界定,也是建立在直覺的見聞中,而展露意識於「欲」的基礎上。
什麼是自我意識呢?
《白雲深處》〈自我意識〉謂:
「自,是個體。
我,是主宰。
意,是意念。
識,是分辨。
自我意識,是依於已具的知識經驗,展露出主觀的知見,表現於人、事之前,完成接納的肯定或抗拒的否定言行。」
人的自我意識,是從小到大,在世俗的相對環境中成長的;由於無始以來業力的影響,發動不可抑制的「欲」之衝激,而生起貪瞋癡慢疑見的煩惱,以至引發五欲八風的各種情識;這些情識的發展,便是自我意識的表徵。
自我意識的界定,不僅限於某一個體,涵蓋了所有的六道眾生;也就是自己具有自我意識,他人也具有自我意識,以至畜生、鬼類、天道與非人等,都具有自我意識。因此,自我意識便肯定了眾生之類的情識作用,完成了交通和聚散的共處之道;包括好壞、正反、貧富等多層面的內容。
例如有人跳樓自殺,原因是怨恨司法不公平。從遺書中,指明法官威脅,蘊意是「你認不認罪!」頗具恐嚇口吻。庭長解釋說:「不懂法律進行方式。」意謂並非恐嚇!法官依法辦事,百姓憑直覺感受,少了溝通的意願,才有各別的「自我意識」,孰是孰非?實難定論,但是有人因此而自殺,卻是不爭的事實!
懷疑是強烈的自我意識,是許多聯想而形成的現象。合理的懷疑,相對具有合理的可信度。在禪法中有所謂的「疑、思、悟」,有「疑」必須從「疑」的空間裡而有所「悟」,終至「覺」的境界,絕不是局限於「疑」的泥沼裡。如果於事理運作時,止於「疑」而少了「信」,很可能的結果,只有彼此的傷害;因此,某些人藉「合理的懷疑」而塑造強烈的自我意識,自以為很聰明,有智慧;然而,一旦得到真象,就只會說「我怎麼知道會這樣」!以為就能化解一切,而無視於那已經造成的傷害。
《休庵散抄》〈自我意識說〉提到學佛行者必須明白,自我意識是絕對的障礙,往往由於所知與煩惱而引起情識的作祟,使自我的意識迷惑,而生起無明混亂,破壞了平和與寧靜的心態;發起毀損他人,維護自己,及怨恨、愛戀等相對的感性言行,即使有些是理性的,卻仍然免不了是強烈的自我意識。如果學佛的人,想達到去迷轉覺的理路,而行於覺悟之道;那末,首先必須發現自我意識,進而認識自我意識;再進一步對自我意識有了深刻的了解,才有獲得突破的機會。雖然在形式上,有所發現、認識、了解、突破並未離於自我意識,但在實質上是經過了比較、淘汰、選擇等過程,而獲得由感性轉向理性,再由理性進入突破的境地,是截然不同於原有的自我意識。
佛法的大前提,是不否認世間的一切法,但也不是接納;而是於一切法中去面對、認識、了解,有所發現,再以智慧去突破。例如菩提與煩惱:佛陀之法,即是一切菩提,世間之法,即是一切煩惱;但佛陀的菩提,並非創造之物;而是從一切煩惱中去面對、認識、了解、發現、突破,使煩惱消失,而菩提顯現;簡言之,菩提來自煩惱,因煩惱的突破而有菩提的發生,而煩惱的生起,是來自無明的自我意識,菩提的顯現,正是自我意識的突破,這種突破的歷程,是經過了比較、淘汰、選擇以後而有的實質效益。
《禪的語絲》第350則:
為什麼煩惱?因為有我!
為什麼快樂?因為有我!
為什麼愛而又恨?因為有我!
為什麼追名逐利?因為有我!
為什麼擔心害怕?因為有我!
.......
為什麼?人生道上有著太多的為什麼?
其實,祇因為其中有一個我。
如果,遵照佛陀的告誡:
有我並非罪惡,但能突破有我,步入無我,圓成無為清淨的我;則一切的計較與執著,皆可以從此消失,終究常住寂靜的涅槃世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