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潛出處:雲語書摘期數:371期2021年11月
把握色塵緣境,從有我去看還是表面,必須深入的去認識,想深入的認識已是頗難,何況還要具備佛法的修養,運用返照的功夫,依已有的智慧,就能突破我而顯現無我的修養。
雲語書摘 我人四相之說
/潛
《金剛經》謂:「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即非菩薩。」
相,是浮表,因色(從物質有形狀、顏色)而顯現,灌入精神,情識生境;概括了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(指時間、空間);因此,而有分別而發起了計較的情識。
我相,不是指我的樣子,也不是我是男,是女,是老,是少。我相是說自我,每一個體的主宰,有造作之能,有思惟之功;所以,我相有常性的我,苦樂的我,任性的我,知見的我,修養的我,以及無始以來因業成習的我。可知,我相是自我意識所表現出來的言語行為,這言語行為才是我相的一個相。
人相,就是他人,自我以外的人我,於自我染著之下,所生起的分別相,包括了親疏分別,諸般類型不同的人我。有男人、女人、兩性人,同樣是人,有的智障,有的蒙古症、唐氏症、巨人症...等。所以,對人的認識,不是單純的男女、老少而已,因為在不同的時間、空間,所表現的都不一樣。例如人在母胎裡叫胎兒,出生了叫嬰兒,慢慢成長為幼兒、少年、青年、壯年、中年、老年,都是叫人。可見,人相也不是那麼單一的。
眾生相,以我為基因,以人我為組合,除了人道以外,包括飛禽、走獸、爬蟲、水族等,甚至概括了有情動物、非情植物、無情礦物三大生物的眾多之相。以生命的情感作用來說,有情眾生,是有情感可以直接反應出來的,如打他會疼,受傷了會流血,會顯現一些現象,有喜怒哀樂,有愛有恨,這叫有情眾生。非情眾生就是植物類,其種子會發芽、成長、開花、結果,同樣有生命的現象。無情眾生就是礦物類,它不是沒有情感作用,而是依於人的能力很難體會,以現代科學的知識,用儀器去測試,還是可以發現它的生滅現象。
壽者相,是依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有不同的時間與空間來說。時間上,烏龜的壽命頗長,人的壽命長至百歲多,可是蚊子、蒼蠅只不過是七、八天而已。空間上,是指生存的環境不同。以人而言,每人的生活環境,及運動狀況、營養攝取、睡眠品質皆不一樣,甚至一家人吃同樣的飯菜,但每人的消化系統有強弱的不同,那麼營養的吸收消化也有差別;而牛、馬、羊的營養,則來自吃草、喝水而已。所以,壽者相的分別標準,是以每一屬性的個體,依於無始以來所造作的業力而定,唯定型的尺度,不以輕重長短而說業因,卻以緣境的外力而說感果。
以我相而言,是以人的一個個體來說,「我」包含了「眼耳鼻舌身意」六根,「色受想行識」五蘊,及「地水火風」四大等整體組合而成,才能稱之為「我相」。我相是在相上發生的,如我「看見、聽見、嚐到...」的,只是在物質上打轉,而除了物質的,尚有精神的內涵;所以談「我相」,除了有色身是物質的,還有五蘊的變化作用,也就是思想。我相在物質作用與精神作用上的差別很大,因為物質作用是不變的,而精神作用則變化莫測。
例如一把刀只是一個物質,但拿來切菜、切水果、砍柴都是很好的工具。可知,物質本身沒有變化,起變化的是「我」與物質打交道。以學佛的人來說,物質是一個相,是外在的,而精神也是一個相,是內在的;所以物質作用必須從精神的層面去探討它的價值。我相若從修養上來說,必須依外在的色塵緣境;物質與精神的,接觸後能從其中生起返照的功夫,才能得到利益;否則就是所謂的在相上打轉,猶如看電視、看電影、看報紙、看書,看過了就過去了,究竟在電視裡或電影裡或報紙、書裡得到什麼好處?能不能發揮物質的價值?要發揮物質的價值,以相而言有它的精神層面,還有一個自我的精神層面,從中就可以得到許多的利益。
如果以人的立場看那些相,關鍵在於個人的知識經驗不同,所分別的相也不同,如果以學佛者因具備了佛法的知見,於現實生活中看那些相又不一樣,因為所感受、思考的,所體會的都不一樣。
然而,我相之外還有人相,彼此是互為因果、因緣的關係,能把自我的「我相」弄清楚,這其中一定涉及到人我,若不涉及到人我,這自我就不可能有迷惑或覺悟,有愚癡或智慧的表現。佛法中說我無我,最後連我也要清淨;因為有我,才有我相,如何突破而顯無我,一定是關係到我之外的他我,或事物,總離不開人,而人也關係到事,如果是事一定涉及到人。可見色塵緣境,色塵就是物質,緣就是彼此的關係,境就是所涉及的內涵,可能的一個結果。把握色塵緣境,從有我去看還是表面,必須深入的去認識,想深入的認識已是頗難,何況還要具備佛法的修養,運用返照的功夫,依已有的智慧,就能突破我而顯現無我的修養。
總之,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可以說是分別之相;依識心分別,從個體及他我,以至凡所有的生命,包括流程的長短,或說剎那與千百年的有情之類。由於生命的形成在業,生命的發起在緣,因而有業因感果的分別;而眾生的情識作用,往往著重於自我,無論是污染或執著。如果能顯現無我,則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悉無所住。(參閱《金剛經集義》、《圓覺法義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