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四十二章經 第十章 喜施獲福

佛說四十二章經 第十章 喜施獲福
/白雲老禪師

 

佛言: 人施道,助之歡喜,得福甚大。

沙門問曰:此福盡乎?

佛言:譬如一炬之火,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,熟食除冥,此炬如故;福亦如之。

 

每章的標題是後人加的,佛陀說:「人施道,助之歡喜,得福甚大。」

這句話說看了別人在從事布施的行為,我們去「助之歡喜」,這個助之歡喜,照文字解為「幫助他歡喜」就錯了,當成「隨喜」解釋,就很容易把握。

 

「助之歡喜」把它當成隨喜,常講隨喜功德,講隨喜,就很容易去瞭解。這樣的話,得到的福氣,不要把福氣當成福報,就能得到什麼好處!只是說助使布施的人成就更大。

 

通常說隨喜,並不是說看到人家做法會添油香,我也添點油香叫做隨喜,不是如此。而是當看到別人從事施的行為時,能夠以旁觀者提出更好的建議,因為「助」是屬於旁邊的,不是一個主。再看下面的文字,這時有出家人就問:「這樣的福會不會盡絕呢?」

 

佛說:「譬如一炬之火,數百千人各以炬來分取,熟食除冥,此炬如故,福亦如之。」這句話雖然問得有一點笨,如果只是行施,所得到的福報是不是就到此為止呢?所以佛才舉例:就好像點著一個火把,有更多的人拿著火把到你的火把上來引火,不管他百千萬人,都拿火把到你的火把上引火,你的火把絕不會減少。

 

我們常說「佛光普照」,怎麼普照?釋迦牟尼佛他一個人能夠普照娑婆世界所有的眾生嗎?靠他一個人沒有用。可是話又說回來,如果佛陀的智慧所完成的是道理方法,以出家人來講,是代表性的弘法人物,我們把佛陀的智慧修養成為自己的,把他的道理方法運用得更好,可以去幫助更多的人,這是一樣的道理。佛法不像所謂的「拳頭師傅」,教徒弟都要留一手,這是世間法的做法。

 

以這例子去看「施」,除了有物質上的,還有精神上的,也就是有所謂的財施、法施。當然在這裡,以財施來說可以,以法施來說也可以,不是偏於某一種。因為施的行為的內涵就只有兩類:一是物質的施,一是精神的施。物質的就是財施、資財方面,就是資養生命的東西;精神的是所謂的法施,不要誤會以為講經說法才叫法施,其實能夠以個人的專長技藝去教人家,也是法施。

 

譬如修理汽車的,教人學會了修理汽車,也是法施。不要認為法施就只是講經說法才是施的方法,這麼說比較偏頗,或太過於強調,認為只有佛法才可以如此。俗語說:與其給他魚吃,還不如教他釣魚;或像我講的:與其給他飯吃,還不如教他種田。給他飯吃,是物質上暫時的滿足,可是哪一天你不能給了,他就會餓死;教他種田的話,他自己就可以生存。

 

我要順便跟各位說:我們出家人講話,尤其說法時要特別小心。一般講「與其給他魚吃,不如教他釣魚」,這種話不能出自我們的口中;不妨說「與其給他飯吃,還不如教他種田」;你可能認為:「不是一樣嗎?」不一樣!教他釣魚是一種殺生的行為,所以要考慮不能隨便講。因為這句話裡已經有了殺的嫌疑了,如果真教人去釣魚,就真的有了殺的造作了!別忘了「殺」──有自己作、教別人作,還有見作隨喜!

 

從這段經文可以發現「施的問題」!尤其我在這裡講施,為什麼講布施?布是普及的意思,講布施,就是普及的給予。可是這個施,千萬不要講施捨!因為「施捨」是很傲慢的字眼。還有平常有時講話,講得很不恰當;比方人家少了一樣東西,剛好你有,就給他:「我布施給你」,這話非常不恰當!布是普及性的,給單一的對象,怎麼能說布施?尤其給人家東西,並不是稱為施!

 

可是施裡面有捨的涵義,為什麼?捨是把自己所擁有的給予人家,這是捨的行為。捨到什麼程度?連那個自我都可以捨,這句話大家特別要注意:「捨我」不是命都不要了。假使我只有一套衣服,人家沒有衣服穿,好,我這一套脫給你穿,這不叫做捨,更不是命都不要了。民國五十幾年時,在台北橋有人不小心從橋上掉到淡水河裡,在喊救命。這時橋上有個人就趕快跳下去,自己也喊救命,因為不會游泳。最後有位會游泳的人把兩個人都拉起來,就問這個人:「你不會游泳,為什麼要跳下去救人呢?」他說:「我受過菩薩戒,不可以殺生。」其實他這跳下去會死就是殺生。而且還強調,布施裡面有無畏施,就是命都不要了。這都是完全不懂得佛陀在說什麼!

 

施只有兩種:一個是資財,一個智財。資就是滋養生命的,叫資財;還有是智財,就是智慧之財。或講物質的或是精神的;「無畏」不是第三種施,「無畏」的法義是前面兩種施要以無所畏懼的情感去面對。什麼叫做無所畏懼?不能給點什麼,就在擔心害怕,他會不會怎樣?會不會歡喜?或感覺嫌太少?或給太多,會不會害了他?都叫做有所畏懼。

 

「無畏」是要抱持無所畏懼的心態與精神,去做財施跟法施!布施沒有三種,只有兩種,這一點要特別注意。因為「無畏施」除了無所畏懼之外,就是要恒久的、不斷地、長久地做,這都是屬於無畏施的涵義。由此僅僅施的問題就可發現:別人做,我們用什麼樣的態度?以及自己做,又應該用什麼樣的心態!並不是想到就做,或愛怎麼做就怎麼做,不是如此;一定要知道它的道理跟方法!

 

尤其沙門問「這種福報會不會盡絕?」這就是有所畏懼。可是話又說回來,剛剛講的都是正面的,也有些負面的也必須要注意。談布施功德,涉及到功德通常說:「布施得愈多,功德就愈大」,這種話乍聽之下是有道理,如果仔細思考一下,這裡面問題很大。布施得愈多功德愈大,我沒有那麼多,怎麼辦?布施得很少,功德就很少?不是這麼來分別多少、大小的,而是依於個人所具備的能力跟條件。

 

譬如普通的公教人員,拿薪水過日子的,假使拿出一百塊錢來布施,跟富人拿出十萬塊,在彼此的功德來講是一樣的;並不表示他拿出那麼多來,他的功德就最大,你的功德就最小。有位在家居士,曾經在股票上的收入不錯,於是奉獻土地,結果現在股票跌,自己垮了;過去布施那麼多,是不是就是功德大?如果以佛教徒而不是學佛的人來看這問題,就會變成:他布施那麼多,功德應該很大,為什麼反而變得這麼慘呢?就會變成這個樣了。

 

因為這裡面,他忘了一個問題:真正布施有沒有功德,是在乎自己具備的能力、條件。我跟信徒都這麼講,信徒絕大多數都是公教人員,的確有很多人很發心,我都會提醒他們,一定要瞭解布施,尤其所謂財物方面的問題。我說:「如果一個家庭是五口之家,你一個人賺錢,一個月可以賺五萬塊,不要以為這五萬塊都是你賺的,愛怎麼花就怎麼花。因為這五口之家,跟你都是有關係的人,你有權利,可是也有責任、義務。」他們就問:「師父,我該怎麼做?」

 

我說:「你要想參加什麼功德,假使拿出五百元或五千元,先要考慮,不妨先開個家庭會議,全家五口大大小小都在場,說明天我要去參加什麼功德,準備布施,或五百元、五千元,大家贊不贊成?」如果有一個人反對,你就只能夠做四百塊或者四千塊的功德;你就不能說你替他做一百塊或一千塊功德,管你答不答應。我跟你講,即使把那一百塊或一千塊也統統拿去布施,那個一百塊或一千塊毫無功德。因為跟你有關係的人,他本身也有應該享受的權利;也就是,你一個月賺五萬塊錢,一個五口之家,每口人都有一萬塊錢的權利。

 

這權利並不是拿一萬塊個人去支配,不是如此。而是涉及到布施功德的問題,如果布施,真正在乎功德,就絕不能用自我意識去決定一切,哪怕他是小孩,他不懂事:「我不要出這一百塊,或我不要出這一千塊。」即使他不懂事,他反對,你都不可以說:「我不管你,我就一定要這麼做。」因為在功德價值上的結果,是不存在的。也可以瞭解,如果只是強調布施得愈多,功德就愈大,只是在這上面打轉,就變成很難聽的一句話──歛財的行為。為什麼?並沒有搞清楚,他本身的能力是怎樣?他本身有沒有具備這種條件,你不能不在意。

 

你提醒他了、告訴他了,他回答:「可以做得到,不會受到傷害,不會發生問題、沒有後遺症。」當然還必須怎麼做?就像經文所講,你要助之歡喜。這是談有關功德的方面,這些文字都很少;可是下面這一篇,看起來文字很多,其實是最簡單的一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