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四十二章經 第十三章 問道宿命(中)

佛說四十二章經 第十三章 問道宿命(中)
/白雲老禪師

 

我剛剛說的例子,因為誤會而產生不歡喜,而辯白、而爭吵。可是當跟人家爭吵時,因為有學佛的修養,馬上就會停止下來,為什麼呢?這樣辯下去,誰也得不到好處!這個時候就會適可而止,甚至還會講出比較冷靜的話。因為是由於誤會而爭吵,學佛的人如果有了忍的修養,就會說:「很對不起,可能是誤會。如果是我錯了,我跟你道歉。」這樣就吵不下去了;吵不下去就不可能打起來,不會打起來,就不可能出人命。

 

所以一個是隨著業在轉,就是順著業一直發展下去,把原來發出來的業要完全顯現完了,直到成為果報為止。學佛的人也是承受,為什麼是承受?當別人指責、說你不對的時候,也是一種承受,並不是學佛的人就感 覺「你指責我,我很歡喜」,同樣是不歡喜,也很難過;可是因為有學佛的修養,懂得少講幾句,甚至冷靜下來跟他講:「可能這是誤會,如果是我錯了,我跟你道歉。」不要以為認錯、道歉是那麼容易,從口中講得出來的;人通常都堅持以自我為中心,「明明是你不對,為什麼我要道歉?」這是必然的現象。是你的自我在那裡強調,對方既然來理論,他認為他對,你不對,兩個人都堅持自己對,當然就一定愈演愈烈,事情就愈搞愈壞。

 

從這些道理上可以發現,所謂宿命的問題──過去的業,究竟有什麼內容,都不是問題。真正的問題是,有沒有學佛的修養?如果有學佛的修養,很多問題都可以及時化解;如果沒有修養,就跟普通人一樣,只有隨著業來轉──顯現好就快樂,快樂到最後得意忘形;顯現不好的就難過,就會造成問題,這叫做隨業而轉。所以學佛同樣會受業報,不是說學佛的人不受業報,還是要承受。可是這種承受,絕不是目前一般錯誤的觀念:或請出家人打打香板、或請出家人念念經,認為這樣就能消業;若你從來沒有承受,這個業就等於沒有受報。如果請法師拿香板打就能消業,我跟你講,這個法師雖然你求他打,你並沒有造業的想法,事實上,那法師已經造業了;無緣無故他打你,他有行為,行為完成了就有結果。

 

至於請出家人念經、禮懺,也不能消業,為什麼?因為那裡面,只是一些道理、方法,告訴我們怎樣不去造業,遇到業怎麼去面對,去歡喜受報,是一份功德,不能把原有的業給消除,有業一定要受報。常常對業的問題誤解,就很容易造成這種現象:看什麼打香板的法會,打的人,不但打了人家,還要收人家的紅包供養。他打,已經是造業了,收了人家的供養,如果沒有道德修養回報,等於又欠了一份債。我所知道的,從台北到屏東,都有打香板的法會。很多人心甘情願,拿著紅包,跪在那裡,讓法師打幾下香板,認為業就消了。可是去參與的人,請求人家打香板的人,不要以為你的業就交給他了!他造了業,他將來要受報,而你等於鼓勵他去造業。

 

業裡面還有一個名詞,叫做「牽業」。因為你而使人家造業,你要負業的責任,這叫做牽業。有句話:「業報好受,牽業難消」。自己認為沒有造業,於宿命,想去知道是什麼?那叫浪費時間、浪費生命;不需要去知道過去有什麼!我常說一句話:「過去的我們不知道,未來的也不知道,學佛的人應該怎麼辦?把握住每一個現在。」

 

現在該怎麼辦?每一個現在,如果都做得很好,過去就會很好;未來呢?同樣會好好的處理。如果只是怨嘆過去的業太多了,這一生還繼續在造業,那永遠就是在造業受報、受報造業,永遠跟業在打交道,就沒有機會讓業能化解掉、清淨掉。

 

很多學佛的人,為什麼不能夠得道?其實都在業裡面打轉。因為有的根本不懂得道理,不知道怎樣去面對業。有的知道,可是做不到,是修養不夠。所以說有知見、懂得道理,如果自己不能表現出修養,面對自己的業報時,同樣會再造業。我有句話:「當業報顯現的時候,要歡歡喜喜地去面對它、去承受它」,不要說:「我怎麼知道『那是不是業報?』」不要用這種方式,因為是不是業報,這麼去做都會形成一種修養;若是去計較它是不是業報,即使勉強做了,也不是修養,是勉強。這是講宿命的部分。

 

經文:「淨心守志,可會至道。譬如磨鏡,垢去明存。」後文強調:「斷欲無求,當得宿命。」這個「斷欲無求」,可以知道宿命是什麼意思。因為欲的本身,就是一個「我」,「我」的表現行為,不是業就是道,「欲」當然就是一種業。為什麼?因為某種欲望而去造作,就會完成結果。

 

經文的例子:好像是磨鏡,可是並沒有說,拿什麼樣的材料來磨鏡。如果是說把鏡子擦乾淨比較容易瞭解,鏡子髒了,把它擦乾淨,那麼鏡子原來的光亮就可以顯現出來。也就是說業報顯現時,等於道被蒙住了,如果去承受業歡喜受報,報完了等於垢盡了;污垢盡了,當然原來的明亮,或說「道」就能顯現出來。重點在哪裡?即使能做到,千萬要小心,莫因業而再造業。

 

譬如:我跟對方發生什麼事情,鬧得不歡喜,最後對方認錯,他認為他錯怪了你,這時候,也應該歡喜承受。可是有的人會加上一個尾巴:「好啦!這次原諒你,下次我就不放過你了。」這個尾巴一來,就會因為原有的業而再造業,這是人常常犯的毛病。

 

有很多家長給小孩子零用錢就是這樣的,本來給小孩子零用錢,小孩子很歡喜,可是當小孩子走到門邊,父親或母親馬上說:「等一下,我告訴你,這錢給你,什麼不可以做,什麼不可以買……。」就來一大堆的規定,本來小孩子得了零用錢很歡喜,因為跟他限制,拿了是拿了,他是無可奈何不能不拿,不能生氣,可是你就給了他另外的煩惱;本來是快樂,後面給煩惱,這也是因業造業。

 

「隨業而轉」對沒有學佛的人來說是難免的,會因業再造業;但對學佛的人來講就絕不可以!為什麼?會完成障道的因緣,在修行的道路上,產生很多障礙。人在學佛的道路上,講修行辦道,常常有很多的自我,這些自我,當然不是無明就是煩惱;這些無明煩惱,自己甚至知道,卻不願意去把它當成無明煩惱,這是叫做自設障礙!在修行的道路上,自己去建立障礙。佛陀談道理時,如果要以《四十二章經》來講,幾乎每處都是談欲的問題──愛欲,情欲。愛欲,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作用;情欲是依於個人情感作用而去決定什麼、做什麼。像好名、好利,都是情欲。而夫妻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朋友、親戚,甚至同事、同學,所產生的情感,都叫做愛欲。(未完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