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佛法的理念認識「心」(上)--從心的運作與能所關係看輪迴出離之要

    「也就是說,『我』的運作,源於心的力量,意的效率,識的成果,而肯定不同的價值,說明相互的關係,完成次第的功德。這樣,便是所謂的心。」

  • 文:若知出處:雲語書摘期數:398期2024年05月

以佛法的理念認識「心」(上)--從心的運作與能所關係看輪迴出離之要
/若知

 

一、前言

在佛法的理念裡,把生命現象歸屬為三類:有情、非情和無情,有情眾生如人、動物等,凡有情感反應的生命個體皆屬之,低等軟體動物亦包含在內1。由於佛法對生命持平等觀,以一切有情眾生皆依循自己之業作,輪迴於三界,在六道中受苦,三界分別是欲、色、無色三空間範圍,本文所論乃欲界。

欲界生存眾生共有六道,為天、人、修羅、鬼、畜生、地獄,一般區分說是上三道和下三道;上者,天人修羅三道,以善業內涵論昇降;下者,惡業垢重,以造作性質輕重,分受鬼、畜生、地獄三道業報之苦。欲者,指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五欲,其中以食、婬二欲為各道眾生所共有,為生死輪迴之根本因。《 圓覺經》〈彌勒菩薩問品〉云:「若諸世界一切種性,卵生、胎生、濕生、化生,皆因婬欲而正性命」;《楞嚴經》卷四更說:「汝負我命,我還汝債,以是因緣,經百千劫,常在生死。汝愛我心,我憐汝色,以是因緣,經百千劫,常在纏縛。唯殺盜婬,三為根本,以是因緣,業果相續。」

業果緣於造作,造作何來?

身、口是造作的行為工具,而意念為其行為之主宰,意也就是心。基本上,決定輪迴的主要造作因,身有殺、盜、婬三業,口有妄言、惡口、兩舌、綺語四業,意有貪、瞋、癡三業,總名十惡業,皆為欲望之牽引所致,所以意(即心、即識),實為轉造作出離輪迴的根本關鍵。參考32頁說明)

  《華嚴經》有偈云:「若人欲了知,三世一切佛,應觀法界性,一切唯心造。」

簡單的說,眾生依於業作在六道中受報,善業受樂報,最高如天道之樂報,惡業受苦報,依其輕重在下三道受苦;六道為六凡法界身,若能轉業成道,就能轉凡成聖,依修養內涵之層次分別證聲聞、緣覺、菩薩、佛四種境界之果位,謂之四聖。

六凡的法界性,其業性內涵如下:

    天,十善業道功德心。

    人,善惡無記造作心。

    阿修羅,狠鬥醜惡心。

    畜生,貪欲慳吝分別心。

    鬼,陰險掠奪計謀心。

    地獄,忤逆詆譭殘酷心。

    如能轉惡成善,進而修行辦道,轉凡成聖,則成四聖的法界性:

    聲聞,四諦苦空厭離心。

    緣覺,隨緣感悟進取心。

    菩薩,六度萬行無我心。

    佛,慈悲無分別心;自覺覺他,覺行圓滿者。註2

此六凡四聖即佛法中常謂之「 十法界 」;《華嚴經》有云:「 如心佛亦然,如佛眾生然,心佛與眾生,是三無差別 」;說明了造作流轉既由心,修行出離也由心,而此心者,凡聖平等,端在造作與修行之差別耳。可見掌握住心乃學佛的根本大課題,是以禪宗一名佛心宗。註3

  佛法在修習過程中,講究信、解、行、證四資糧;若是專修淨土宗的行人,則強調信、願、行、證4。信為往生西方淨土之依據;解,建立正知正見之正信;願,為往生西方淨土之條件;證以明完成往生淨土的結果。此四者皆不外以心總其成,說明了心為流浪生死或出離輪迴之關鍵。

二、什麼是心?
《佛學大辭典》整理經疏宗論各家之說,將心歸納為六義:一肉團心;二集起心;三思量心;四緣慮心;五堅實心;六積聚精要心。

根據白雲老禪師的解析:「心,梵語汗栗馱耶,譯義有慮知、集起、本清淨性等義。於心的本質而言,梵語叫做質多陀,直譯為心;於心的體用而言,可以『識心』而定,涵蓋了過去與現在集積而有自性意念之實者。因此,在佛法的思想中,關係『心』的義理差別很大;但是,概括的說,則僅有『心、意、識』三種類別 」5;所以可以說:心即意即識,只不過所司作用內涵有別而已。

六波羅蜜經中說:「集起念為心,思量性名意,了別義為識;三者名異別於所詮之義,卻有互通能所之相。」6依此,試圖表如下:

      

    說明

心除了指物質體的心臟──我們這顆肉團心之外,依於它精神作用上的差別,可分為三(心、意、識);各自作用不同,實則一而三、三而一,都是「我」。

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》裡,已將心的內涵標出為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五流程,雲老禪師曾說:「五蘊的一次變化過程,就是一個意念的生滅變化現象」註7,因之,五蘊作用完成的結果,就是我們每一個人的「我」,也就是我們每一個人的「心」。只不過五蘊的作用剎那迅速,常是一氣呵成,它的內容受制於自我意識 ── 因貪瞋癡等引發之情識攪擾,與所知障之計較執著註8,故每逢根塵相應、緣起之當下,總是為妄相所惑,而後焦躁衝動,身口跟著造作,使人身不由己,終於塵上加塵 ── 集起的是業心,思量的是業意,了別的是業識,結果業上加業,因果迭遞循環,使眾生因此跌入輪迴苦海深淵;為免輪迴苦,必須針對此五蘊詳加研究。

尋思心的作用,可以發現:

「無論怎麼說,總是以『我』為主;而有『心』的架構,建立體、用、相三大功能;以集起而生本體,以思量而起作用,以了別而顯現象。也就是說,『我』的運作,源於心的力量,意的效率,識的成果,而肯定不同的價值,說明相互的關係,完成次第的功德。這樣,便是所謂的心。」9

以上是依學理對心的界義所做概略性的認識。然而究竟什麼是心呢?佛經中如是說:

《華嚴經》除了前面所舉:「若人欲了知,三世一切佛,應觀法界性,一切唯心造。」之外,還有「心如工畫師,能畫諸世間。五蘊悉從生,無法而不造。」等偈。

《 圓覺經 》則說:「一切眾生從無始以來種種顛倒,猶如迷人四方易處,妄認四大為自身相,六塵緣影為自心相。」

可見得心非實有,是以《金剛經》云:「過去心不可得,現在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。」

《楞嚴經》有「由心生故,種種法生;由法生故,種種心生。」之句,又說:「令汝流轉,心目為咎。」

《楞伽經》中更提出「五法三自性,八識二無我」,把心造作之成因和解脫的道理介紹詳明。1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註1佛陀弟子阿那律曾因聞法打瞌睡,為佛陀正顏呵斥:「咄咄胡為睡,螺螄蚌蛤類,一睡一千年,不聞佛名字」;方知四生九有皆沙界眾生造作投生處,是有情變作非情、無情之屬也。

註2 見白雲老禪師著《 禪的語絲 》。

  註3 詳《 碧巖錄 》第十三則之評唱(大正藏四八冊一五三下):「第十五祖提婆尊者(中略),因見第十四祖龍樹尊者,以針投缽,龍樹深器之,傳佛心宗。」

  註4  白雲老禪師《 解惑篇 》第331頁(師答「唯識學派算不算了義經的範疇」之提問)。高雄,金禧廣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,2002。

  註5、6 白雲老禪師著《 心之路 》。彰化:佛印月刊社,1985 。

 註7 同上。

 註8 學佛欲證菩提有二障,即煩惱障與所知障,《圓覺經》〈彌勒菩薩問章〉提到「理障礙正知見,事障礙續諸生死」,理障即所知障,事障即煩惱障。(圓覺之道p349.第二行)

 註9 同註5、6

 註10《 楞伽經 》是唯識學所依據的主要經典之一,「五法三自性,八識二無我」即其重要理念。五法是名、相、妄想(分別)、正智、如如。唯有以「正智」作觀,突破「施設之眾名,顯示之諸相,心心法妄想」,方能入於「如如」;於自性之「遍計所執、依他起」之基因外見取其「圓成實性」,以轉識成智。八識是阿    賴耶識,即藏識之所;唯識學上有云:「種子生現行,現行熏種子。」用通俗的話說,人無始以來迄今現行所造作的業,即成種因伏藏在阿賴耶識中,遇緣即發,造作復成因,如是果因累迭、綿密纏結,沉淪業海,輪迴六道,了無出期。除非覺性顯現,受佛法的熏習,厚植菩提種因;所以有人我(業)、法我(道)之別。要清淨自性,使八識還其真如,則須突破人我、法我之執,故說二無我。

雲公老禪師說:「妄想自性分別,其實只為一『心』,心著境相,故生諸相;心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諸相,萬法清淨」。11

簡言之,心為虛妄集起之作,因「 能 」相應於外緣塵境之「 所 」,幻化而成種種之法,染著成「 心 」、成「 意 」、成「 識 」,執以為「 我 」,以虛為實,執假為真,顛倒造作,隨業逐業,於是流轉於生死苦海。

 《解深密經》〈勝義諦相品第二〉:「眾生為相縛,及為麤重縛,若勤修止觀,爾乃得解脫」。

  所以為探討萬法之源,認識心的本來面目,唯有認真面對自己的五蘊,以止以觀!

11 白雲著《禪的學術思想》。彰化:大智佛學苑,1975 。

三、止觀五蘊(心之成因)圖 ──      

() 能所不相應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  

 說明:認識法生法滅之樞機,所是外界之色塵緣境,能是自心 ── 五蘊、我 ── 能生作用變化,能所相應,萬法孳生;能、所若不相應,色塵緣境與「 我 」無關,心法不生,不致污染和執著。

        () 能所相應(引發心識作用)

 

圖1

  

 圖2

         

說明:

    當眼根之能與色塵之所相應之後,(其他根與塵之相應類推,有時一根、二根………五根同時作用,情況不等,故以虛線表示,參考圖1),意根加入,意識識別,色塵隨即轉為法塵,法塵與「我」有什麼關係?「我」若進一步與之打交道,法塵即成色法 (所),心法同時產生 ── 色蘊完成 (能),此即心色相應,緊接著展開了── 受、想、行、識 (此即五蘊) 的運作,污染成「心」,執著成「我」,參考圖1、2。12

《心之路》〈心經廣論〉中說:「 五蘊,有謂意念之說,其實,五蘊發起作用時,就是吾人的起心動念,亦可以說,是吾人的自我意識;基於『我』的意義,並具了『心、意、識』三大內涵,所以說,五蘊發起作用時,就是吾人的起心動念。  

集心、意、識的行相,無非是『念』的總和,而念的變化,五蘊只不過是念的工具罷了;這一連串的現象,以及變化的內涵,綜合起來,就是『心』或者『我』的分別作用,統謂之心識作用。」( 參考圖3 )

圖3(心識作用)

 

12  根(能)與塵(所)相應,若是陌生的,則經熏習而成種識,存入如來藏中,此時心識(五蘊-我,唯識之第七識)造作為能,如來藏反為所 ── 儲藏所造為種識,此謂「現行熏種子」。若如來藏中已有種子,當心色相應時,指揮五蘊、根識,從事造作 ── 如此如來藏則為能,五蘊心識則為所,此為唯識學上八識、七識互為能所之關係,唯識學上謂為「種子生現行」。(參考圖4,本圖亦為圖1、圖2之延續) 

圖4

    

舉例說明如下:

公車對吾人眼根而言是個色塵,如果要搭某路公車到目的地去,某路公車這個色塵與「我」發生了關連,呈現出意義,便由色塵轉成了法塵,這就是色法,能所相應,心法形成──我要搭某路公車;如果公車誤點了,在等車的這段期間,自己五蘊的變化和作用可能完全受等車一事的影響,如果要讓心識作用不受等車一事的擺佈,除非在想蘊、行蘊之間建立起間隔,在受蘊上產生變化,能夠即時行安忍,心定如止水,在心識作用上你就可以不受公車誤點的影響,即能隨遇而安,情識便不致因車延誤而受波動了。依此道理,學佛人便是常在靜中作止觀的工夫,日日觀照,改善個性行為,以臻圓滿。

這種力量來自內心的能源,不是依賴他力,所謂即心即佛;佛者,覺也,這是人人都可達到的,在佛不增,在凡不減,凡聖平等一如,這便是佛教不同於一般宗教的殊勝之處。好比「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」,何能為之?關鍵就在於自性的覺悟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未完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