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潛出處:雲語書摘期數:399期2024年06月
法的梵文音譯是達磨,乃通於一切語言、文字、事物,有大有小,有形無形,以及真實和虛妄;總括事與理的軌則和任運,悉謂之法。法具有遷流變化性,有已知和未知,有能知和可以探索的,甚至一些意料之外,姑且稱作不可思議的。
雲語書摘 認識佛、法、僧
/潛
所謂佛,是佛陀的簡稱。意思是覺悟的智者,也就是具備圓滿智慧的人,能到達這種境界的人,就是佛。
所以,凡是能夠覺知一切有為法,無為法,不可說的所攝諸法,以圓滿的智慧,覺知事相的差別,而究竟平等空性的人;不僅僅自己覺知,同時可以幫助一切有情眾生也能覺知,並且已達到覺悟和智慧圓滿的人,便是名符其實的佛陀。
首先必須瞭解,佛是覺,所應該具備的基因,就是慧。慧要以智為基礎,智就是知識經驗的累積,慧是把這些知識經驗運用出來,發揮成為一種有利益的力量。這種慧在現實生活中,可以幫助我們處理問題、煩惱,而能轉化成為菩提;也就是從無明、不明了而至明瞭,有煩惱而至不煩惱。
總合來說,佛就是如何從一個世俗的人,透過修養,最後達到圓滿的覺悟,這種圓滿的覺悟必須具備圓滿的智慧才可以。
總之,佛陀擁有一顆慈悲為懷、仁慈憐憫的心,能運用至高無上的智慧,去幫助有情眾生,目的是使有情眾生能瞭解人天的福報是暫短的,而畜生、鬼趣是可憐憫的,地獄裡的眾生是極痛苦的,更是不可以去嘗試的;深深地希望有情眾生,透過修行而解脫生死輪轉不息的痛苦生涯,證到常樂我淨的涅槃境地,共用與佛陀相同的歲月。
所謂法,就是佛陀說的道理方法,也就是釋迦牟尼佛依他的知識經驗,在人生體悟中所展現出來的智慧。佛陀的智慧可以幫助我們面對人與事,怎麼去認識瞭解,將不好的改變為好的,不瞭解的怎麼去瞭解。所以,法是指所有的存在,凡事與理相互之間的因緣法則與因果關係,都稱為法。也就是依於事物而說明道理,依於道理而解釋事物。因為事與物關係到人,就涉及因與緣的法則、因與果的關係,總合起來稱為法。
法的梵文音譯是達磨,乃通於一切語言、文字、事物,有大有小,有形無形,以及真實和虛妄;總括事與理的軌則和任運,悉謂之法。法具有遷流變化性,有已知和未知,有能知和可以探索的,甚至一些意料之外,姑且稱作不可思議的。
《迴響集》(法釋)一文舉出「水」的例子,說明水的體、用、相、境的差異:
體以性質來分別有鹹、淡、香、臭、清、濁等的不同。
用以作用來說有吃、洗滌、灌溉、調和、養殖等的不同。
相以相狀來說有冰、雪、霜、露、嵐、氣、霧等的不同。
境以內蘊分別有溫、熱、冷、凍、濕、滑、澀等的不同。
依於以上這些現象來說,都具有遷流性、變化性,都是從不同的因緣性與自然性而來。所以,佛典中說「法」的形成:一切萬法,因緣和合而生。又說:緣聚而生,緣散而滅。
依萬法因緣而生的理論,說明瞭森羅萬有依種子為第一因,藉種種助緣而發生,例如橘子,它的籽為第一因,仰賴土地、陽光、空氣、肥料、水、人工等許多的助緣;從播種、發芽、成長、茁壯、開花、結果等一連串的生命歷程,完成一個階段的循環現象。
法的作用,在佛典中說是遍計所執,來自人的妄識,計量執著,普遍以自我意識去分別計度,執著一切事物的功能效益;例如金錢,認為金錢是萬能的,而摒棄了倫理道德、仁愛信義、忠誠寬恕等維護社會人情世故的實際利害;當然,凡一切普遍性的自我意識,諸如人事關係,名聞利養等的一些分別意識,都是屬於遍計所執,也就是所謂的自以為是,而強化其法的作用,堅持自己的道理和意識。
總之,所謂的法,就是一種規矩法則,依於這些規矩法則照著去做,不可以自我意識去認為應該如何去做,也就是不要自以為是去認定這就是什麼!那麼在這種情形之下所遵行的就是法。
所謂僧,就是依照釋迦牟尼佛的制度,所建立起來的比丘或比丘尼的修行團體。僧的梵文音譯叫僧伽,是和合共處的意思。是三或四個以上的出家團體,又稱為僧團。
從法義上來說,就是多數的比丘或比丘尼在一起共同修行,就叫做僧伽。僧伽以和合為義,若要見道,必須修習六和敬。
《祖庭事苑》卷五謂六和敬,如下:
1、身和共住,指禮拜修身。
2、口和無諍,指讚詠修口。
3、意和同事,指信心修意。
4、戒和同修,指不犯清淨。
5、見和同解,指知解見道。
6、利和同均,指莊嚴淡泊。
六和敬是僧伽的佈施行法,由此而共修,共學,共捨;務期共證,共行,共見道而轉凡入聖,成就道果。總之,娑婆世界的佛指釋迦摩尼佛,法是佛陀說的道理方法,而僧伽是佛法的專業人員,凡佛陀說的道理方法,以及歷代高僧大德們所研究的心得,僧伽都必須深入的認識、修學,才能代表佛陀宣說佛法,以利益更多的有緣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