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白雲老禪師出處:紅塵甘露期數:405期2024年12月
「以無為法,而有差別」是說什麼呢?因為聲聞乘有聲聞法,菩薩乘有菩薩法,還有緣覺乘有緣覺法,所以一切的賢聖,就是依修養成就的這些環境不同,他的結果不同。
《金剛經研討》 無得無說分第七
/白雲老禪師
「所以者何?」──又是為了什麼?「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,而有差別。」這個「賢聖」不是說佛,這裡面的賢聖包含了什麼?菩薩的話是四地以前,聲聞的話是阿那含以前,已經成就阿羅漢果不能稱為聖賢,已經成就菩薩果不能稱為聖賢,因為阿羅漢就是阿羅漢,菩薩就是菩薩,還沒有成就果位之前,到達這種修養了,可以稱之為賢聖。
這個賢聖通常不講聖賢,是為了避免中國儒家的稱呼,賢聖、聖賢是一樣的,只是翻譯上的一種顧慮。為什麼說一切以無為法而有差別?法有:「有為法、無為法」,有為法依於身口意的造作,這種造作行為所表現出來的,不管是道理也好、事物也好、方法也好,都叫做有為法,無為法是什麼?把握這個「無」!無不是沒有,是從有為,能突破這種有為,並不表示它沒有作為,假使說業的造作行為是有為法,請問道的造作行為,是不是有為法?業的造作行為是有為法,道的造作行為是無為法嗎?為什麼是有為法?我喜歡問「為什麼?」要講得出道理來,不能說從有的突破就是無為,還是沒有說出道理來!
「有為法」,煩惱使我們身心不安,這是肯定的有為,無為法是什麼?顯現菩提,或從煩惱中間去發現菩提,這個是不是叫無為法?不是無為法!所以說業的造作是有為法,道的造作還是有為法,什麼樣才是無為法?業的造作肯定是有為,菩提的造作,是一個有為可以到達無為的一條道路而已,不是無為法,為什麼?這一條道路還要有道理方法,才能突破原來的有為。我再重複一遍「有為法」──業的造作肯定是有為,道的造作還是有為,而身口意的調理還是一種有為;可是涉及到煩惱與菩提,煩惱肯定是有為法,菩提還是有為,這種有為已經行於覺悟的道路了,能不能突破是未知之數。
所以「無」除了「有」的突破之外,還有不一定,就要看修養的問題;能夠從煩惱中間顯現菩提,肯定顯現的是無為法,可是還是不一定,為什麼?有的時候可以化解,可是有時還真不能化解,為什麼?小的問題可以化解,大的問題不一定能化解,一些比較疏遠的能化解,切身的問題還不一定能化解。雖然有道的造作行為,如果不能化解原來的有為,不能顯現無為法;可是也不一定,為什麼?某一個時候會,某一些時候不會,是關係到一些所謂利與害的問題。
大家不妨思考一下,假使十來個人,大家一起打一個會,按照標會的方式,怎麼樣得會…,輪到中間標到會了,會頭倒了要付錢的時候付不起;很多人就問:「被人倒會了怎麼辦?」怎樣能夠顯現無為法?講得白話一點,如果是一個學佛的人,被人倒了等於「我前一世欠他的,算了!」我說:「不能算,算不了的!」還是有為法!這樣說好像不慈悲,要怎樣才能顯現無為法?我說:「沒有關係!他現在倒了,可是欠債,要還!」現在沒有錢,慢一點沒有關係,有錢能還多少就要還,能一次還就該一次還,要慢慢分期還也可以,可是一定要還,否則還是有為。為什麼?他還是欠你錢,他要不欠你了就沒有有為了。
如果不懂得善巧方便這種修養的話,很容易造成問題;過去有個團體,我不說什麼職業,一個三寶弟子是這團體裡的成員,主管貪污,要大家都分這種貪污的錢,他實在沒有辦法,跑來問:「師父!怎麼辦?如果不分這錢,在這個單位待不下去,待不下去,可能就沒有工作了,不貪也不行,可是貪實在不可以!」因為他是個三寶弟子,我只教他一個方法,我說:「當你拿到第一批分贓的錢,到銀行開一個戶,特別註明是哪一天、哪一月,把時間記好,存摺首頁印鑑紙上,不妨註明這是非分之財,與我無關!這個錢得了都存進去,哪一天出了事,打開始就沒有心要貪污,沒有花它一毛錢,至少有個存摺可以為證。」雖然看起來不是很理想,可是為了生活,為了老婆、孩子不能說不過日子,這叫做善巧方便,這個不叫做無為法;我剛剛就講什麼是無為法,要瞭解善巧方便不是無為法,善巧方便還是有為。
所以「以無為法,而有差別」是說什麼呢?因為聲聞乘有聲聞法,菩薩乘有菩薩法,還有緣覺乘有緣覺法,所以一切的賢聖,就是依修養成就的這些環境不同,他的結果不同。無為法跟有為法,這個中間有為的突破,或不一定,才有這些差別,不是一個肯定的有為法,一突破就是無為法,不是!因為也有不一定,即使是突破也不一定相同。如果以修行者來講,或涉及到佛陀的境界來講,「非法非非法」的解釋有差別,因為成就有差別,每一位佛的成就不一樣,一切賢聖也是如此,還是從有為法著手。
現在提出一個問題,大家思考一下;四聖諦法因為是佛陀說的法,說是佛法,沒有錯!可是四聖諦法一般都歸類於聲聞法,因為原始佛典就是以苦集滅道來說,可是不管成佛、成菩薩,還是離不開苦集滅道,就可以發現非法非非法,有為法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的道理;如果根機的差別、智慧的差別、修養下的功夫的差別,當然成就的結果都有差別,可是以四諦法為基礎,如果談四聖諦法,是以聲聞乘來講,如果談二諦圓融呢?是以菩薩法來講,這裡面又有差別了,為什麼?苦集滅道──苦是因集而成,就是無始以來累積而成的,要用道去消滅其苦,也就是使這個苦消失掉,不是去對付它用槍把它打死,不是那種消滅,是消失的意思。所以聲聞乘往往是厭苦︱討厭苦,是談苦集滅道依於八正道怎麼樣去化解。
可是二諦圓融的菩薩法呢?苦、集是世俗──人的業問題,所以叫做「假諦」,滅、道呢?是依於六波羅蜜的方法化解,這屬於「道諦」,或叫做「真諦」。以二諦圓融來說,最後是什麼?「於苦不以為苦!」不是討厭苦,聲聞乘是討厭苦,菩薩乘是於苦不以為苦,這就是所謂非法非非法,以及以無為法而有差別;一切賢聖都是以無為法,可是無為法中間還是有其差別,要能把握這一點!
所以談到四聖諦法就說是佛法,沒有錯!二諦圓融呢?還是佛法!如果要談菩薩的究竟境界呢?是一乘真如!沒有什麼苦集滅道、沒有什麼二諦圓融,說來說去,都是以之為基礎最後成就。成就什麼?見真如之道!「見」是顯現的意思;中國字有時候有些差別,經典上常常談「見」,如果說「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」是談看見,這種依自己的知識經驗所理解的;可是真正這個字,在某一些法義上面,談見就關係到顯現的問題──現出來、要展現出來。
現在再來看「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」,我剛剛講:「如來可說,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、不可說。」為什麼呢?因為「非法非非法!」就是後面結論說,一切的賢聖裡就包含了聲聞、緣覺、菩薩,雖然不涉及到佛,但最後的成就,都是以佛為結果,佛法是唯一佛乘,看千佛山雜誌封面都是講:「信學、學佛、可以成佛」,不會說可以成菩薩、成緣覺、成聲聞,因為最後都是希望能夠成佛。
一切的賢聖還是依於以無為法而有所差別,談到佛、如來的境界,不是這麼說,因為如來的境界不以無為法而有差別,這裡以無為法而有差別,是以聲聞、緣覺、菩薩來講;以佛或如來的境界,如果還以無為法而有差別,不是究竟!涅槃,像有餘涅槃很容易知道,如果於有為法,能夠認識、了別、修養,能突破就是有餘涅槃。
無為法呢?是有餘涅槃已經完成了,再突破顯現的是無餘涅槃,可是還不是究竟。因為還是以無為法而有差別,佛的涅槃境界是什麼呢?是究竟涅槃!不以無為法,也沒有差別,是唯一佛乘,要把握這些重點!尤其這個可說、不可說,千萬不要拿它來當擋箭牌。常常有時講不下去了,都好像不敢謙虛、害怕謙虛,學佛的人又不是佛陀:「很抱歉!我還沒有到那個境界!」有什麼關係呢?這又不丟人!可是很多人不是這樣;「強辯、強辯…」以自我意識告訴對方,甚至最後還結論:「佛法不可說、不可思議!」
那不可說!為什麼還說?不可思議!又憑什麼呢?不能拿它當擋箭牌。這是講以如來所說法的境界而言,不是以聲聞、緣覺、菩薩說的境界,何況我們是凡夫眾生,就更不可說、不可思議了。用這種方式看可說、不可說,就比較容易把握,這不是一個擋箭牌!
學佛特別強調六波羅蜜,告訴我們忍波羅蜜!「忍」是講安忍,一般都喜歡講忍辱,甚至還有人題字「忍」,下面還加一個「忍無辱」;忍一忍就不會受侮辱。「忍」要忍而化之才能安忍,如果忍,原來的問題不能化解掉,忍到哪一天、哪一月哪一年?忍到最後忍無可忍,一爆炸了比不忍還慘!「忍而化之」,忍要能夠把問題化解,如果不能化解,不叫做忍波羅蜜。
談「忍、忍、忍、忍,學佛的人應該忍!」這個「應該忍」,不一定是學佛的人呢?難道普通的人就不應該忍嗎?這都是對佛法很多的名詞,對它的法義不瞭解,只是在名相上解釋。所以我常說「文字相」,這些都是名相固然要解釋,可是還要知道這些名相裡有它的法存在,如果不知道這裡面的法的意義是什麼?就等於念經、拜經!為什麼說念經不如拜經,拜經不如看經,看經不如想經?因為念、拜,只是依賴,看、想,還要把自己搬出來,這是學佛需要把握的!
尤其「非法非非法」,要瞭解裡面有如來的境界,還有菩薩、聲聞的境界,不是以單一的佛的境界來說,因為如來裡有「應供」,阿羅漢也是應供,涉及到如來成就的成分有十種內容,如「善逝、世間解…。」這都是一切的賢聖完成的結果;羅漢的結果、菩薩的結果,以至到如來或者佛的結果,要以那個完成的境界來說。這裡「非法非非法」不只是一個道理方法而已,而是從認識瞭解的知見,到修養的完成,這樣才能不會誤解經文。所以有句話:「依文解義三世佛冤!」就是照著文字解釋,錯了,等於跟佛結了三世的冤仇。(未完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