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文:若知出處:雲語書摘期數:421期2026年06月
因此,止念觀照,全在五蘊中「想、行」之間的間隔修養,利用較長的時間,發揮寬廣的空間,促使自我意識的「想」,而能提昇為「非想」,甚至增上為「非非想」的禪定境界。
雲語書摘 伽陀尊者的心地發明 —— 千佛山止觀法門(中)
/若知
千佛山開山老和尚上白下雲老禪師
誕生於西元1915年(民國四年歲次乙卯)農曆四月四日。
圓寂於西元2011年(民國一百年歲次辛卯)農曆四月十六日。世緣97載。
貳、止觀法門的知見
知見的意思,就是認知和見解。
佛教中言法,講究解而能行,解行並進而無礙;有所謂學行之道,在信、在解、在行、在證。但名相的建立容易,法義的深入卻難,尤其是法門的著手處,幾乎無有實際效益的途徑可遵循;因此,提示如下的十種知見,導引行者於修養上,如放羊牧牛,得心應手,駕馭「無奈」或「勉強」的不知如何是好。所以要先認識:
一者、五根是能處:能、是能力,或者說是功能。
眼能見,從根見,見見,以至見性。
耳能聞,從根聞,聞聞,以至聞性。
鼻能嗅,從根嗅,嗅嗅,以至嗅性。
舌能味,從根味,味味,以至味性。
身能觸,從根觸,觸觸,以至觸性。
二者、五塵是所處:
能見者,所見是色處。
能聞者,所聞是聲處。
能嗅者,所嗅是香處(氣味,包括臭等)。
能辨者,所辨是味處(味覺,酸甜苦辣等)。
能觸者,所觸碰及處(感覺,冷熱粗細澀滑等)。
三者、意念是印象:
意即是意識,從根能塵所相應而發起,產生變化後而有的作用;如相機、膠捲相應於外景,最後形成的照片。
四者、思念是煩惱:
意動而後發起思考,集色塵緣境的影響,使身心失去平靜,以至煩惱生起,身心不自在,此即「無明」的處境;源於迷惑,而從「思」的不解,形成無奈。
五者、心念是自我:
心為主宰,即是自我意念、思念,而發起的心念,而表現的分別,或者稱作自我意識,或者稱作主觀意識;是心理上所發起的感性或理性的情感作用。
六者、色蘊是誘因:
色蘊的形成,來自色塵(物質的),法塵(精神的),色法(理與事的),契合色心相應而顯現;亦即色塵緣境契應時,心色交道的首當其衝者。
七者、受蘊是情識:
色心交道,契應之時,隨即引發情識,產生不同的感受;亦即喜好、厭惡、愛取、恨捨等五欲八風的染著之情。
八者、想蘊是遷化:
想思之緒,遷流變化,順逆正負,虛妄真假,如行雲流水;處此時刻,擇棄兩難,尤其多少無奈,的確剪不斷,理還亂,想思不定主意,不知如何是好!
九者、行蘊是作為:
想思之餘,訴諸身行、訴諸言行、訴諸意行;或造作成業,或修養成道,其行為決定結果;或相對、或絕對、或偏邪、或嚴正,垢污清淨,界於分水之嶺。
(註:雲公老禪師提出禪觀,於想、行之間建立間隔;並提醒:法義是行相(作為之取捨)的準則,生死是道業的依歸。)
十者、識蘊是異果:
從身、口、意行為之後,形成不同的結果;有主觀的、客觀的、感性的、理性的、善(好)的、惡(壞)的、對的、錯的等種種差異的結果。
(註:雲公老禪師提醒──觀行的最終目標,要做到轉識成智,轉業成道。)
叁、五蘊間隔之妙用
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等五蘊,其變化作用,於時空的現象,完成於剎那之間,而且是一氣呵成,沒有緩衝的餘地;不過,對學佛的修行者而言,卻是可以建立空間,利用時間以調整五蘊的變化,改善行為而完成作用。
如何建立空間?又如何利用時間來調整五蘊的變化,以改善行為而完成作用?
那就是從五蘊中的「想」蘊,尚未進入「行」蘊之前,建立起「間隔」,著手於「想」的調整;亦即是禪那八定中所謂「想」、「非想」、「非非想」的修養。為了「想」的周詳,「想」的不偏離佛陀教法,唯有於「想、行」之間建立起間隔,纔有機會利用時間,發揮空間;調整「想」的內涵,提昇為「非想」,甚至增上為「非非想」的境界。
(註:非想即不同於原想,為調適的過程,非想有許多,直到突破,突破之前均屬非想;非非想是增上境,不僅突破相對,還能達到圓滿的結果。)
於法理如此,但仍須把握要領,切記「想、行」之間的「間隔」,其間隔愈大,效益也就愈大;因為時空的利用與發揮,肯定於時間的長短,空間的廣狹,表現修養功率的高低。
是故,間隔的要領在加大,在延長,在好好的利用;唯有如此,於「想」發揮效益,方始提昇為「非想」,增上為「非非想」,圓具八定的功夫。
肆、四念處的行修
聲聞行者,於五停心觀之後,修四念處觀;因五停心觀在息止行者的亂心,是為奢摩他;復依四念處觀法,啟發行者之慧思,是為毗缽舍那。是則依《妙法蓮華經》而說,立輔行,廣摩訶法,故說止觀之要;並立「空、假、中」三止三觀而圓成六妙法門,為天台行者之行法,不同於拙衲所設之止觀法門。
(註:所謂五停心觀是指五種修行方法,旨在停止和消除心中的煩惱與障礙,這五種方法包括:
不淨觀:觀想自他色身的不淨,以息止貪慾之心。
慈悲觀:培養對他人的慈悲心。
緣起觀:理解一切事物的因緣關係。
念佛觀:專注於念佛,以達到心靈的平靜。
數息觀:通過數息來集中注意力,平息心念。
這些方法合稱為五停心觀,幫助修行者克服內心的煩惱與障礙。)
基於止念觀照的妙用,立五蘊「間隔」的修養,於斯間隔中,發揮「觀照」於「察覺」而至「返照」的工夫,必須仰賴四念處的行修為依皈,避免發生虛妄偏離之誤;因此,止念觀照,全在五蘊中「想、行」之間的間隔修養,利用較長的時間,發揮寬廣的空間,促使自我意識的「想」,而能提昇為「非想」,甚至增上為「非非想」的禪定境界。
所謂四念處者,其實就是行「觀」之法,茲分別概述之:
一者、身念處──依身、語、意為造作之工具,有所謂我身、我語、我意的自我行為表現,發起計較與執著的強烈意識,尤其是垢淨的分別意識;因此,為了破除強烈的分別意識,提示「色身」是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元素組合的假體;唯有突破(出離)垢淨的分別計著意識,以佛陀的教法為依皈,務期成就清淨寂靜的「法身」;方是於「身念處」觀行的修養,切忌但作「觀身不淨」的偏離之法。
二者、受念處──受、源自五蘊中之受蘊,是情感反應的我意識作用,發起於色塵緣境,具有理性與感性不同的層面,往往依「業力」而分別反射「苦、樂」的情緒;因此,人我的表現出親疏,好惡等感受,構成因業而再造業,或者是隨業而轉,不能控制的後果,甚而至一些無可奈何的;所以,世間的苦受與樂受,當知來自過去所作的善惡之因,如今得感苦樂的果受;是為「受念處」觀行的著手處,切忌但作「觀受為苦」的偏離之法。
三者、心念處──心為主宰,總括了般若、真如、緣慮、思量、意識等作用於能知與所知的肯定;所謂煩惱、菩提、迷惑、覺悟等,全在「一念」之間,分辨於「道」的修養,或者是「業」的造作;所以說,於「心」的「處」,不衹是調適而已,必須充實「摩訶般若」的殊勝修養;猶若善財童子的參學,文殊師利法王子的累世功德,方能深體微察,透悟無生寂靜的饒益性;是為「心念處」觀行的旨趣,切忌但作「觀心無常」的偏離之法。
四者、法念處──依事論理,從理言事,是謂之法;如唯識論中說「以自體任持,軌生物解,悉皆為法」,則知,法於「佛」的出離理念,是突破了「有體」與「無形」的限制,極窮於因果的關係,因緣的法則;擺脫沙界一切相對的窠臼,逕入絕對圓融的境界,也就是究竟無礙的真如之道;是為「法念處」觀行的道諦,切忌但作「觀法無我」的偏離之法。
伍、行者資具的要求
修行止觀法門,不外調適身、口、意的行為,培育菩提道種,入於運用思惟之功,發揮智慧之德;務期出離生死,解脫三界六道輪迴之疾苦,圓成究竟涅槃之常樂。
因此,行者為滿是願,得證阿耨菩提,必須資糧具足,方能功德聚合;故提示如下幾項,以供參考:
一者、發菩提心──權實善巧,以至方便,是行者依教如法的理趣,突破局限成障的煩惱與所知,故立發起菩提之心,劍及履及,紮穩堅固的起碼條件;所云菩提心者,即是弘誓願行,設定於:眾生無邊願度,煩惱無盡願斷,法門無量願學,佛德無上願成。
二者、莊嚴戒行──戒是解脫之道,旨在不傷害物我,亦不侵犯人我,彼此融洽祥和;基於戒(尸羅)的原意,在防禁身心的過犯,具有「清涼」和「淨潔」的旨趣。於是可以引申至行為造作,分別不善即惡,不惡即善的理念;因之,眾生的業作,由是完成苦樂果報的因果律法,於諸經論中,提示「善、惡」業道之行,列出:殺、盜、婬、妄言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、貪、瞋、癡等順逆行為的重點,可以說是戒與律的津要;行者依之遵循,嚴謹不犯,則莊重有嘉。
三者、正知正見──知,是知識,包括能知與所知。見,是經驗,包括個己與他人。合「知見」為一辭,則以般若波羅蜜為標的,是如來的方便說法;故立了了自覺為知,思慮推審為見,貫通人我與法我,集和而成知見之說。是則標明正知正見,源於世出世間,從「相對」的偏,到「絕對」的正;亦即是順乎事理者謂正,違背事理者謂偏,必須於世法的相對而出離(突破)至絕對之境,從缺失到圓滿,纔是正知正見的修養。
四者、調整計著──行者未見道之前,不免計較和執著,強調自我意識;因此,禪宗教法,囑其「看破、放下」,方能得「自在」之理,即言除計較、去執著,行修解脫,是成就菩提之法;基於無明煩惱的生起,見而思,取著計量,或貪或瞋,我法分別,以至德養不修,般若阻塞,淪陷塵沙迷惑之中;是故行者,意念之所到,但事清淨、莊嚴、淡泊,則計較與執著之情,自然漸趨寂靜之境。
五者、善巧隨緣──法諦為依皈是善巧,方便成功德為隨緣;於事或理,世出世間,其中有道,如煩惱即菩提。修學行人,最忌頑固不化,偏我偏法,自設障礙,有所謂局限於名字法句,浸泡在空假頓漸相對之中;殊不知善巧隨緣,掌握於般若的基礎,以菩提為指標,也可以說,舉凡起心動念之間,必須與道相應,與生死攸關;否則,善巧反成取巧,隨緣變成攀緣,遑論期求究竟解脫。
六者、道緣具足──道緣、即是促成菩提道果的助緣,可以三十七助道品為指南,乃是行道的軌則,破惑入道的緣力;三十七道品,即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五力,七覺分、八正道分等。如是道品,其實仍不離戒、定、慧三學的範疇,即使諸波羅蜜法,依之行修,亦不出調適助開之方;因此,緣具有因,循因發緣,無非緣緣無間,增上之學,是功成果顯的因緣不變之法則。
七者、相境清淨──修學行者,於精進的時空中,往往會發生一些瑞相或境界,使得行者誤以為有所成就,甚至咸認見道證果,那是很容易造成「五蘊魔境」,非常危險的後遺症,千萬不可掉舉玩忽;因此,末法時期,緇素混淆,光怪陸離之象,充斥教界,流佈人心,形成污穢垢染,邪魔當道之勢。(未完待續)
──若知輯錄(摘自《修行法要》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