忍的要領

忍,有容讓、耐住、堪受、忍辱、忍許、忍可、安忍等意。忍波羅蜜是菩薩法中六波羅蜜之一。為什麼要行忍?目的是把問題化解,使身心得安適。因此,忍波羅蜜如果只強調「忍辱」的話,意思就變得狹隘了,似乎當別人侮辱時,就要忍耐,只是那麼單純而已。佛法談忍,有物質的忍、精神的忍,以及捨我的忍,所以只說忍辱的話,在意義上來說,就太單純了。因為佛法的忍,是廣泛的,不是狹隘的。

學佛修行為什麼要學習「忍」?因為人生有太多的苦,如生、老、病、死的苦,不管二苦、四苦、八苦,或無量苦,遇到了就要承受;即使勉強接受了,心仍是不安,而這種的忍不能叫「忍波羅蜜」。因為忍波羅蜜是忍了之後,必須能化解問題,讓心得到安詳、穩定,才叫忍。所以,忍波羅蜜是幫助我們如何在苦的環境中行安忍的方法。安忍的目的是針對學佛人的瞋恨心,當憤怒的業習顯現時,必須以忍的方法對治,以化解憤怒、瞋恨的習氣,這是忍波羅蜜的對治方法。

忍,究竟能忍到什麼程度?因為忍最容易淪於極端難以抗衡的狀況,所謂「是可忍,孰不可忍!」或「不要太過份,一個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!」依佛法來說,忍是無限的,佛法中談忍是以行為而言,涉及自己與他人的身、口、意如何行忍?人往往忍到某一個程度就會受不了,然佛法告訴我們,忍只是一種方法,忍了要能消化,所謂的忍而化之。如果受了委屈,只知怨天尤人,唉聲嘆氣,那只是壓抑自己忍受而已,唯有讓委屈消失,化於無形,才是真正的忍。而忍是世間一切善法之母,所謂「忍得一時之氣,免除百日之憂。」千萬不可以為委屈了自己,別人便比自己高大了多少!事實上,如能重視「忍」的修養,便無有「委屈」可言;所以,賢聖之士,為顧全大體,承受委屈,正是一種最堪敬佩的美德。

師父在《禪行者》一書中「禪行者之旅」描述台東之旅的事件:師父應信眾邀請至台東佛教蓮社弘法,在弘法期間的遭遇,由於護法菩薩不願師父受委屈,以至發生了老比丘尼臨死前,因全身不明的疼痛,實在忍受不了,遂去蓮社哭訴懺悔:
「我不該貪污每天的伙食錢。
我不該到菜市場撿些又爛又老的菜,拿回來煮給法師吃。
我不該拿兒子兒媳吃剩的飯菜給法師吃。
我不該拿臭酸了的,別人吃剩的飯菜給法師吃。
我不該把供養法師的紅包藏私。
我不該把供養法師的水果和點心拿回家。
我不該用冷水當開水給法師喝。
我不該在背後說法師的壞話,那些壞話都是我亂講的。
我不該把蓮社的油米等供養拿回家。
我不該偷拿法師的錢。」

老比丘尼到蓮社哭訴懺悔的事,轟動了整個蓮社中的每一位蓮友。而師父聽蓮友說這事後,並不因之得意,反而為之不安;因為「這件事,曾經若不感到委屈,可能比丘尼不會如此痛苦;當時,我若直言開導,老比丘尼可能獲益不淺.....。」

然而,忍波羅蜜可從生忍與法忍來說:
生忍,人生過程中的衣、食、住、行、貧、富、名、利等五欲八風,及毀謗、侮辱等,都是生的現象,這些必須以忍的方式面對;自己所沒有的,要忍受;即使擁有了,不可毫無忌憚的揮霍,或浪費,甚至不珍惜,也必須要忍受。此外,生老病死的現象,人與事的問題等所發生的種種障礙,這都是生態,在這生態環境中,要學習忍,忍自己所沒有的,已擁有的也要忍,這就是生忍。

法忍,對學佛者來說,所謂以餓七、日中一食、朝山、禁足、禁語、夜不倒單等苦行的方式修養自己,可說是法忍。苦行,是一份道心的發起,但道心發起之後,面對苦的過程,如果忍受不了,反而認為:為什麼要跟自己過不去?何必要受這種苦?即表示自己不具備法忍的修養。又師父也曾說過:如果法師在台上說法,說得不怎樣,自己在台下聽,卻想著怎能上台?於法而言,就不能忍了;如法師講得好,值得學習,講得不好,也要知道不好在哪裡?自己是不是也有同樣的缺失?如果是,那麼他山之石可以攻己之錯。所以,面對別人,有人有事;涉及到自己,同樣有人有事,這都是法的問題,必須以忍的心態面對。

此外,菩薩行者為饒益無量無邊的有情眾生,在面對各種不同「業力」形成根器的眾生,必須具備無緣大慈,同體大悲的心量,以容忍的心來導引眾生,這種容忍不是將就害怕或討好,而是寬恕善待;菩薩行者面對眾生是幫助眾生,但求眾生得到利樂,如何從無明中能夠明了,不為現實的困惑和無奈而束縛。可知,忍行之道,之所以稱為波羅蜜法的一種。

總之,忍的要領,首先在於業的忍行,面對業報,歡喜承受,不再造作;進而於道的忍行,正勤精進,不懈怠和放逸,從事了生脫死的事業;這是在修行的道路上,不可稍許大意的忍行修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