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般若經要解 - 百八三昧說(口)

繼續介紹大般若經要解,前面已介紹了“身”,就是於身體如何進入三昧的道理與方法,現在談“口”,就是言語。

“言”就是言說,“語”是文字,說話、文字都是屬於言語。“言語”,除了發出來聲音及文字表現的之外,還有一種就是所謂的“肢體語言”。肢體語言,其實也不只是單指身體,眼神、表情都會表現言語,可見“語言”包括的很廣;現在不談那些,只說語言的一些利與害的問題。通常言語的傷害是非常嚴重的,有形容說:「這個人講話好毒!比刀劍還利害!」這是什麼意思?因為當人家拿起刀劍要對付你,可以閃躲;語言,你連躲都躲不掉!我們常常有一個動作:「我不要聽,不要聽……」其實一直在聽,為什麼?如果沒有聽,怎麼還知道不要聽呢?所以,閃都閃不掉。在佛法裏,如果以三昧來談語言,從什麼地方著手?語言有四方面:兩舌、惡口、妄言和綺語,我們一一來看。

第一兩舌:“兩舌”,從字面上以為是兩個舌頭,其實是說“是、非”。用口舌來表現言語,說“是”也是一方面;說“非”也是一方面。說好說壞、說對說錯,不都是一體兩面的事?所以說人的一張嘴表現言語,總離不開有相對的,就是兩方面的相對。尤其講是非。有很多人以為是:「誰在那裏講是非?」究竟是誰?「喔,你在那裡講是非!」其實,不能以這種方式去看是非。“是、非”,一定是有兩個人在爭論,說對方是“非”,說自己是“是”;那另一個人也是說自己是“是”,對方是“非”。結果這兩個人,真是在那裡講是非。我說你“非”,我是“是”;那對方,他也一定強調他自己是“是”,你是“非”,那究竟誰是“是非”?結果兩個人都是“是非”!所以我曾講:「要明辨是非,不參與是非」,其實這就是一種三昧境界,明辨是非。譬如有兩個人在那裏辯是非,這個“是非”一定是爭論,爭論到最後強調的都是自己是“是”,別人是“非”。本來是兩個是非,如果還有第三者參與,那就變成三個是非了。如果說兩個人在談是非,你說你要參與但不會成為是非,可不可能?就算說“不偏”好了,你對這個人說:「你某一方面有是;可是你某一方面也有非」,這還算是很客觀的一種言語,對不對?結果,你還是不離於是非!所以我說要明辨是非,不參與是非,其實問題在哪裏?你一參與就等於說:不是說甲有是有非就是說乙有是有非,究竟哪一個是?哪一個非?還是搞不清楚,到最後,本來兩個人的是非變成了三個人的是非,是不是更亂了?所以說,“明辨”是一個修行者必須要具備的條件,知道什麼是“是”、什麼是“非”。

以世間法來看這種“是”跟“非”,究竟不究竟?缺點在哪裏?舉一個例子來說比較容易瞭解。精神跟物質究竟哪一個最重要?你若說精神最重要,沒有物質,連命都沒有了,對不對?那你如果說是物質最重要呢?就變成人的一切倫理道德全部都否定掉了。其實這兩者沒有那一個重要與不重要的問題,不是這麼去分別的。如果以是非去看精神與物質的話,要如何明辨而不參與?當色身需要物質的時候,就必需要物質,但除了色身的維護,我們也不可以捨棄精神。大體上,怎麼去認知它呢?不是要辨別嗎?以物質而言,就是維護色身的所有物質都在內。什麼是精神的呢?就是知識經驗或者講智慧,就是屬於精神的;二者皆不可缺,因為這兩者本來就是互為因果的。如果明瞭了這層道理,纔談得上“明辨”。可是,如何不參與呢?假使說:「你看你一個學佛的人,還在賺錢,還想要發財。」這種話就變成參與了。為什麼?學佛的人就不要吃飯、穿衣服、過日子了嗎?當然要賺錢。只不過“問題”要明辨的話,他賺錢的方法正不正當?正當的方法,將本求利有什麼不好?我曾舉過一個例子:假使有哪一個菸酒廠壞了,或者火燒了,菸酒就會漲價。如果你是一個學佛的人,也在販賣煙酒,現在人家都漲價,你要不要漲價?其實可以漲。很多人問我要不要漲?當然人家漲你就漲。他說:「這樣不是暴利嗎?」問題是就算你不賣,人家還是會賣,再說菸酒不是必需品,如果說不抽煙、不喝酒就會死人,那你就必須不要漲價。如果是糧食,假使說遇到水災、旱災,糧食缺少,人家都在漲價,那你就不要漲,因為這是養命的東西!沒有飯吃,人就會餓死。或許有人會說:「我一賣光,還是沒有了。」至少你盡心了!煙酒不是必需品。此中是不是有道理?所以能夠明辨它是一個道理,就可以不在那上面分別計較了;這就是一種三昧境界。所以說要明辨是非,不參與是非,可以從一些社會型態上去發現。有很多人說:「又要明辨是非、又要不參與」,沒有人叫你去參與,是你自己要參與的。其實真正重點還是在明辨上:如何去明了、辨別,知道道理所在。因為三昧的本身是正受,這種感受是在正當的前提之下,煙酒漲價跟糧食漲價的差別,所以說那就是三昧,因為是一種正受──正當的感受而去行為。在言語上就可以去發現,四攝法裏不是有愛語攝嗎?“愛語”有很多人會誤會,以為講人家喜歡聽的話是愛語,那不是!“愛”是愛護、維護的意思,能幫助他人得到利益的語言,才叫做愛語;絕不是那些所謂甜言蜜語、討好的……,不是那些話!如果不能明辨這個道理,就不是一種三昧境界,而是一種什麼?依個人的好惡喜歡而去表現!所以常常有一些佛法上的名詞,不瞭解它真實的意義,就很容易造成問題。

前面一開始就提到苦集滅道的“滅”的境界問題,如果能夠入這種三昧境界,那一些偏邪就不會生起;偏邪不會生起,就會進入到滅的狀態。偏邪不起進入滅的狀態,是講偏邪不是講正知正見都滅了;偏邪滅,不是正知正見滅。這話你們可能會想,是根據什麼樣的經典來解釋它呢?我們看“提起正念”;常說要一心不亂,提起正念,對不對?正念的本身不也是一種念頭嗎?心念中不是偏邪的念頭,可見“正念”還是念。有一部經典叫《正法念處經》,是談於身、於受、於心、於法,如何在這種正當的前提之下去修養,能表現正念就是三昧境界,也就是正當的感受表現其修養。除了言語,還有文字方面的表現或者書畫方面的表現,不管用什麼,都可以去表現各種好或者不好,也就是善良的、傷害的都可以去知道,在這中間先要能夠明辨,那麼自然這種偏邪就不會發生了,就能進入到滅的境界。所以在這裡談不管是身體也好、語言也好,身體是以戒來做為修養的範圍的話,言語,就必須要以明辨來做為範圍,唯有明辨才不會走入偏邪,偏邪不起當然就不會造成傷害了,那就是一個寂滅境界。可是這絕不是依於個人的感受,是在正知正見的前提之下;正知正見的前提又以什麼為標準呢?必須是依教如法!依佛陀的教,依佛陀的法去面對問題。

“兩舌”是講是非,下一個是“惡口”。“惡口”,就是講話刻薄,狠毒之類的言語,這個不需要做太多的解釋。

第三個講“妄言”,“妄言”就是虛妄不實在的話。如果說一個人,一輩子要真正做到都是說實實在在的話,是不可能,為什麼?因為佛法中有善巧方便的教法。有一些人,我們用這種方式形容好了,有的人喜歡先打他一個嘴巴再給他一顆糖;有的人先給一顆糖再打個嘴巴也無所謂。你說,究竟要哪一個在前、哪一個在後呢?這沒有差別,為什麼?是在乎你所表現的。如果結果是利益的,即使這個話不真實,因為不會造成傷害,反而能得到利益,那就是一種善巧。所以講妄言有“方便”,不是說一定都要你去講虛妄的話。但是,如果還須要用這種虛妄善巧的方式,才能幫助人家得到利益,其實應該內心要慚愧,為什麼?表示自己的智慧修養不夠!如果智慧修養夠的話就不需要了,也可以用別的方式。所以,妄言虛假的話有其方便。能夠瞭解方便就知道它的目的是善巧。

最後一個是“綺語”,就是講怪力亂神、黃腔荒調……這些,會造成他人心理上、精神上、感官上的一些問題。“綺語”有什麼三昧境界嗎?其實,有一種羅漢的遊戲三昧,就有這種境界。“遊戲三昧”我們從幾位可以知道的聲聞乘行者來看,一位是道濟,就是民間講的濟公;一位是妙善,也就是金山活佛,這兩位就是屬於這一類。表面上看起來好像瘋瘋顛顛,常常講出一些古古怪怪的話,可是,他一定是幫助人家不會造成傷害。舉個例子:像妙善禪師,他有一次在南京湯山的山上,那邊有個軍校的營房,每天三更半夜他就在那山頭上唱“誰念南無阿彌陀佛”,唱得營房裏的人都討厭他,要拿槍殺他。營長很氣他,就拿著手槍,滿山去找他,帶著幾個人,結果找也找不到。咦!你說找不著,他就在前面,又在那裡唱,你找到前面,又到另外一個地方在那裡唱,一直就在那裏轉。此事過了大約不到一個月,這部隊要調去打仗。可是,在這段期間,營長跟妙善禪師發生了一點點言語上的問題,是什麼呢?因為妙善禪師想度化他,知道他有一份善根,對他說:「多久以後你會出遠門,希望你在未出遠門以前不要幹了,不要當營長。」這個營長就問:「為什麼?」他說:「到時候你就知道了。」營長沒有聽,部隊就出發了,快接近前線時,營長接獲一個密令,任務是要去突擊。“突擊”就是忽然之間,要衝到敵人的地方去的一種突擊工作。他接到手令時即刻想起妙善禪師的話。因為當初叫他不要幹了,他不聽,只不過在此時他想起妙善禪師的話,心裏就產生一種意念,有一點後悔,結果這次突擊還不錯,因為有點警覺性了;他和他身邊的幾個人都全身而退,沒有喪命。事情過後他就到處去找妙善禪師,要跟他出家。後來就在蘇州淨慈寺出家了,我認識這位出家人。所以這件事,如果說妙善禪師講的話是一種妄言或是一種綺語,也可以;可是它的結果是一種利益,就是“口”的修養的三昧境界。兩舌、惡口、妄言、綺語,其實不是在名詞上怎麼要求的問題,而是你要明辨,要瞭解它,不只是去分別、計較、執著,而是能得到什麼樣的結果?如果能夠達到善的結果就是三昧境界,會造成傷害的話,那就是人的境界,這就很容易把握了。所以有時候對愛講話的人,有禁語的做法,其實禁語的目的是在於一個人愛講話,好像不講話就受不了,忍都忍不住,這樣的情況之下,最好禁語,去學習禁語。為什麼?要求自己,本來愛講話,要去學習不講話,那是很苦的事。所以禁語絕不只是說乾脆不講話,我禁語好了,那個不叫禁語。禁語是一種修養!當你要講的時候,怎麼要求自己不要講。千佛山早期出家的要修禁語,那時候是掛一塊小牌子,我有時候故意逗他們講話,為什麼要故意逗他呢?你既然禁語,師父來跟你講話,你就不好意思不回答,對不對?可能你們曾聽他們講過,如果你連這個都做不到,你修什麼行?就變成因為不好意思你還是講了,那就不叫禁語了。還有的人所謂禁語,嘴不講,用筆來寫,其實比講話更糟糕!可見,言語方面的修養不只是在乎一個禁止的問題,你必須要把握的是這種言語表現,是好是壞?還是一種分別?看最後得到的是利益是傷害?那就可以肯定了。所以言語上的過程表現不一定是什麼,就好像父母教訓兒女一樣,或者要懲罰他,並不表示不愛他。所以,“口”的修養,言語上的,的確必須要從明辨上著手,才有機會使自己的言語清淨。尤其,愛語攝,不是教你講人家愛聽的話、好聽的話,而是如何去愛護人家使他得到利益的言語。有一些話雖然不怎麼好聽,可是他能得到利益;不能夠說這個話傷害了人家,聽得人家不好過,甚至可以找個更好的理由,雖然你是為他好,可是你已經傷害他了。可是有一個問題,這個傷害是暫時的,對不對?那最後的結果是利益的,還是要有所辨別。所以,我們要從辨別上去著手。這樣的言語才能莊嚴,也才能清淨,也才能達到三昧的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