菩提大道怎麼走? (下)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/煦

了生脫死

認定〝了生脫死〞為畢生追求之方向!一旦煩惱生起時,不是請教法師,或是法師告訴你:「如何消除煩惱」!佛法中有許多的道理和方法,提示:「為什麼煩惱?」如果,熟習了「煩惱即菩提」,不是在於「如何」,而是強調「為什麼」;那末,便可以打從「煩惱」中發現「菩提」,很可靠的化解所生起的煩惱,證得微妙的菩提!這就是「了知」所生的「問題」,於「生」之中下工夫,化解問題的「苦惱」──「解脫」;就這樣,一生中為「生」而了知,而解脫,便是學佛行者於「道與業」的修行;最後,毫無疑問的便可以作「死」的圓滿交待!所以老禪師告訴行者:必須要做到能以「法義是行相的準則,生死是道業的依歸」,為自己畢生的座右銘。

淨業

業,有善、惡、無記的分類;業,是眾生沉淪苦海的主因。
學佛之人,所謂「淨業」,其實就是針對「三惡、五欲、八風」等問題的調適,進而能夠化解問題;務期清淨自己的三大造作之能,即根本不移的三業:
身業為一切行為動作。
口業乃舉凡語言道說。
意業指所有思想觀念。

修行辦道,無非是修正行為,辦理覺道──遠諸傲慢,調整偏見,做面對自我的修養,使得諸業清淨,成就「不傷害他人」、同時也合乎「保護自己」的無畏且無礙的無上正道。所以要能做到「諸業隨緣了,切莫造新殃」;當然,如果具足條件,更應該盡心力去幫助他人。

委屈之後    委屈,是沙界眾生生命本質的狀態;凡弱者遇到強者,就有所謂的委屈事件發生。大到人民與政府的關係,小到每個人生存的空間,其中皆有。
有的人,委屈之後,心中盡是煩惱。
有的人,委屈之後,心念中力求奮鬥。
有的人,委屈之後,心念中怨天尤人。
有的人,委屈之後,心念中謀求極端。

學佛行者,委屈之後,心念中有煩惱,有奮鬥,有怨尤,有極端;但是,心念中所有,是:不為所轉,要轉之所有!
人,學佛的人,不同於平常,在乎〝超脫〞,得度苦厄;就像是受了委屈,事後,是面對,是認識,是化解;如何力求出離,不為困擾,能夠入達無礙自在的解脫之境。
因此,可以發現,學佛的人,不是以個性去否定,去逃避,表現強烈的自我意識;而是以修養去承受,去體驗,發揮殊勝的道我情操,也就是能「轉化」,於負面的使成為正面的,亦如:
轉煩惱而成菩提,菩提是仰賴般若於煩惱中顯露;絕對不是祈求佛陀賜給菩提,以之銷除煩惱,就像是以「武器」打「敵人」。要認識的是:
煩惱是自己的業力所致。
提是自己的修養所成。

何處是淨土

業不重不生娑婆!朋友!你可曾厭離過這個世界?!觀無量壽經中說:
韋希提白佛言:世尊,我今樂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;唯願世尊,教我思惟,教我正受。於是,世尊以「三種淨業答思惟,十六妙觀酬正受」。
所謂三種淨業:
一、 孝養父母等業—若能孝養父母,奉事師長,則必慈心不殺,修行十善。
二、 受持三皈等業—皈依佛法僧三寶,具足眾戒,不犯威儀。
三、 發菩提心等業—梵語菩提,意為覺為道,發無上覺道之心,深信因果,誦大乘經,勤勉行者。
業,是事業,是行為;淨業,是清淨的事業或行為;三種淨業,出自觀無量壽經,可見欲求往生極樂淨土,此三種淨業乃是往生淨土必修之行。

心、佛、眾生

莫問佛陀能給予什麼?
但問自己為的是什麼!
如果,告訴你:
人生是苦,娑婆世界是苦海。
你會完全的接受嗎?或許
耽於眼前的安樂,祇要沒有災殃。
仰賴迷濛的祈禱,求得心靈寄託。

即使,不定獲得現實的利益,甚至付出比回收來得更多;卻為一個未來的希望,甘願耽於漫長的期待。
可曾想過,或者聽說:心、佛、眾生,三為一體?
心,是造作的原動力。
佛,是覺悟的果實。
眾生,是你、我、他諸構成份子。
所謂學佛,就是學行覺悟。
所謂佛法,就是覺悟的道理和方法。
所謂成佛,就是成就覺悟。

在覺悟的前提之下,修行覺悟的道理和方法,完成覺悟的結果。綜合起來,你我他是眾生,要想獲得覺悟的果實,必須修行(覺悟)的道理和方法;也就是所謂的信佛,學佛,成佛之道。
認識了這些,不難發現:為什麼學佛?學佛有什麼好處?如果領會到其中所涵蘊的真義,那末,你將更進一步知道「心即佛」的理念,不止於消極的依賴,而是精進的修行!

勤修止觀

學佛行者,每當業報顯現之時,大多數不是怨天尤人,便是追究後悔;無論如何,對所現業報不但不能消除,反而因業報之顯,於反彈的行為而更造新業。
因此,佛法中提示:應於迷惑之時,如何從中覺悟。
這如何之道,便在於「止、觀」之法,圓成自我之行為,不會業上加業,反而可以清淨諸業,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!

因地修行果地圓滿

「欲乃業之根源。」
因此,佛法中告訴學佛的修行者:遠諸貪欲,首習少欲。少欲無貪,終必清淨。
肯定地說:世人貪欲,修養無貪,不為所轉,即是出世;當然,於貪欲而成無貪,乃是必須面對的問題,而面對之道,必須具備不犯(戒)、不亂(定)、不癡(慧)三大條件,方能轉貪為少,少而後無,以至清淨。

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云:
欲因愛生,命因欲有,眾生愛命,還依愛本;愛欲為因,愛命為果,由於欲境,起諸違順;境背愛心而生憎嫉,造種種業。
因此,愛欲是輪迴的根本。
因之,眾生欲脫生死,免諸輪迴,必須除愛渴,斷貪欲;基於菩薩示現世間,非愛為本,是以慈悲而代替愛欲,昭明如來圓覺境界,乃以清淨心而得開悟。

同時,更提示兩種障礙:
理障──壞正知見。(所知)
事障──續諸生死。(煩惱)

由於愛貪,常住無明,依此二障,發揮無明;所以,欲泛如來大圓覺海,先應該發願,精進正斷二障。倘若,但除事障,唯捨貪欲,理障不斷,僅入聲聞緣覺,不能悟入菩薩圓覺境界;如果事、理二障絕滅,即入如來大覺究竟,滿足菩提,圓具涅槃。

不過,佛陀告誡行者說:
逢善知識,依於因地所作法行,修習中必有頓漸分別。
若遇如來,無上菩提正修行路,根無大小,悉皆成就佛果。
若諸眾生,雖求善友,如遇邪見者,則不僅難得正悟,反而習成外道種性。

是故:
從聞、思、修三慧而修,依戒、定、慧三無漏而學。

如何不退菩提心願?

經云:
若諸末世一切眾生,於大圓覺,起增上心,當發菩薩清淨大願,應作是言:
願我今者,住佛圓覺,求善知識,莫值外道 及與二乘,依願修行,漸斷諸障;障盡願滿,便登解脫、清淨法殿,證大圓覺,妙莊嚴域。